JKF 捷克論壇

搜尋
查看: 1020 | 回覆: 0 | 跳轉到指定樓層
raiderlara
王子 | 2023-7-27 08:30:25

黃琮淵/新聞透視 的故事 • 4 小時前


海峽電信涉詐騙負責人已被收押,但新聞稿中,NCC卻自始至終不提詐騙兩字,僅說海峽電信未落實用戶資料查核。圖為NCC大樓。(本報資料照片)
© 由 中時新聞網 提供
 人頭門號橫行,NCC輕罰海峽電信30萬元,先別說與民眾感受有落差,NCC新聞稿完全未提「詐騙」兩字,僅將海峽電信受罰歸咎於「未落實用戶資料查核」,頗有將涉詐「觀念置換」成作業疏失目的,用這種粗糙手法只為卸責,只能說「NCC沒救了」。

 詐騙橫行已成國安問題,全台去年詐騙贓款近70億元,創下歷史新高,基層檢察官每天光處理詐騙案就忙不完,即便都已查到海峽電信跟詐團勾結販售門號,提供詐團源源不絕的人頭門號,如此重大情節,NCC卻輕放,猶如扯檢警後腿。

 NCC當然可用法源不同,解釋為什麼輕罰。問題在於,依《電信法》是可罰到100萬,面對涉及詐騙,已是漠視監理的嚴重情節,難道NCC真的覺得沒什麼、只是查核不實,所以輕罰即可?

 再者,海峽電信涉詐騙負責人已被收押,但新聞稿中,NCC卻自始至終不提詐騙兩字,僅說海峽電信未落實用戶資料查核,已違反《電信法》相關規定,並認定提供門號的中華電信不須負連帶責任,除刻意淡化犯行,更有替此案找裁罰斷點意味道。

 對照同樣因「未落實用戶查核」的台灣之星裁罰案,直接挑明被移轉門號「存有落於詐騙集團作不法使用之情」,更能對照兩者待遇天差地遠。就涉案數量來看,海峽電信有上千個門號涉詐,卻有NCC特別照顧,際遇明顯有異。

 對照兩件裁罰案,也能看出NCC企圖「置換觀念」的心眼,NCC不認海峽電信涉詐騙,想方設法要將其大事化小,歸咎單純行政疏失,但行政疏失可大到放出上千個門號,這還不嚴重嗎?就更沒有理由只罰30萬,形同鼓勵涉詐。


NCC...不是工具部門跟假獨立單位?

本文章中包含更多資源

您需要 登入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加入會員

x
分享分享 收藏收藏
FB分享
回覆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加入會員

建議立即更新瀏覽器 Chrome 95, Safari 15, Firefox 93, Edge 94。為維護帳號安全,電腦作業系統建議規格使用Windows7(含)以上。
回頂部 下一篇文章 放大 正常倒序 快速回覆 回到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