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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室 | 2023-11-21 14:41:04



車手領350萬,獲千元報酬,今得吐出,再關1年8月。示意圖,與本案無關。(記者顏宏駿攝)

2023/11/21 14:25
〔自由新聞網記者 顏宏駿/彰化報導〕徐姓男子到銀行臨櫃提領350萬元,再將錢全數交給綽號「殺豬仔」的男子,徐男獲得1000元報酬,事後遭警逮捕。徐男否認是詐騙車手,辯稱自己剛去賭場工作,賭場老闆指示他去領賭債,但法官認定,徐男就是詐騙集團的成員,必須賠償被害人300萬元損失,因觸犯刑事加重詐欺罪,同時被判1年8月徒刑。

徐男到銀行提領現金時,因為金額頗大,銀行幹部起疑,曾問徐男「為什麼要領那麼多錢?」徐男說,自己的老闆是檳榔盤商,他是公司出納,領這筆現金買檳榔。由於徐男的帳戶為合法帳戶,銀行只能交付現金給徐男。

事後彰化縣北斗警分局接獲被害人范男的報案,范供稱,自己投資虛擬貨幣,誤信詐騙集團技倆,將300萬元匯入指定帳戶。警方循線逮捕到徐男。

判決書指出,范男匯款300萬元至「指定帳戶」,集團再將這筆錢轉匯到徐男所屬的帳戶,徐男領出350萬元,再交予「殺豬仔」。

徐男供稱,他剛到賭場上班5天,只知老闆叫「殺豬仔」,現場有很多人在賭博,金額出入很大,老闆要他交出戶頭,以利薪水匯入,他認為所領的錢都是「賭債」,案發當天他接獲指示提領350萬元,老闆給他1000元就不知去向。

檢警同時查出徐男提領的350萬元中,其中有300萬元是范姓受害人所匯入,法官認為徐男必須賠償范男的損失300萬元。

徐男在法庭堅稱只是賭場的「打工仔」,但法官認為是「幽靈抗辯」不足採信,法官表示,被告始終未提供「殺豬仔」的年籍姓名,又自陳跟「殺豬仔」很熟,對方才會要他提領鉅資,這其中有相當的矛盾,說詞反覆,兩造間顯有犯罪上的合意聯絡,判處1年8月徒刑。

法官指出,被告依指示提領現金,從中分配到部分利益,但其所為提款、交款之行為,係本案犯罪歷程不可或缺之重要環節,被告應對所參與之詐欺取財、洗錢不法犯行共同負責。

☆自由時報電子報提醒您,防詐騙專線︰165,報案專線︰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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