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KF 捷克論壇

搜尋
nokiar
威爾斯親王 | 2024-1-2 13:13:09


男童左臉頰被劉姓女幼保員抓傷。(家長提供)

2024/01/02 10:51
〔記者歐素美/台中報導〕就讀幼兒園中班的4歲男童,不慎抓傷同伴的臉,不料,劉姓女幼保員為了讓男童體驗被抓的滋味,竟也抓傷男童的臉,家長一怒告進派出所,目前幼保員被暫時停職,台中市教育局展開調查,嚴重可能無法再任教。

詹姓家長投訴指出,其兒子就讀台中市豐原區某幼兒園,上個月22日,幼兒園舉辦耶誕節活動,活動結束要回教室,兒子見另一名男童仍在遊樂設施上玩樂,要叫男童下來,不小心抓傷男童的臉。

當天中午,他接獲劉姓女幼保員的line,說兒子抓傷男童,要他好好管教小孩,並購買藥膏給被抓傷的男童,當天下午4點多,他買了藥膏及手寫卡片,帶去學校給男童家長,才發現兒子臉也受傷,回家詳細詢問才知是被劉女抓傷,兒子還害怕地告訴他「為什麼要去學校?可以不要去學校嗎?我會怕老師,我睡不著覺。」

詹姓家長驚覺兒子身心受創,到幼兒園要求調閱監視器畫面,幼兒園卻說沒有監視器畫面。他便帶著兒子驗傷,並於12月25日到派出所報案,劉女才開始一直打電話及傳訊息道歉,還連續到住家門口堵人,兒子連開門都怕遇見劉女,深陷在恐懼的二度傷害中。

家長表示,劉女教育方式錯誤,造成兒子身心受傷,不敢上幼兒園,他只能帶著兒子上班跑業務,將帶兒子到身心科就醫,希望有所改善。

警方表示,12月26日通知劉女到案說明,劉女坦承為了讓男童「體驗」抓別人的臉有多痛,用手抓男童臉頰,男童臉頰有紅痕,但並未破皮流血,目前全案已依傷害罪嫌函送偵辦。

教育局表示,已依教保服務人員條例要求劉女暫時停職,若調查確有違反教保服務人員條例,對幼兒有身心虐待、體罰、霸淩、性騷擾、不當管教,或其他對幼兒的身心暴力或不當對待行為,可處6千至6萬元或6萬至60萬元;嚴重者將管制1至4年或終身不得在教保服務機構任職,教保服務機構也會被連帶裁罰6千到6萬元;針對受害幼生將提供輔導諮商資源,並視其需要提供轉介環境。

林姓幼兒園園長表示,孩子受傷,她也很過意不去,劉女在幼兒園任教16年,一向表現很穩,不料會發生這起意外,劉女說是為了模仿男童行為,讓男童知道其行為不對,因力道沒控制好,加上指甲較長才誤傷男童。她是家長報案才知情,當天即帶著劉女前往道歉,但多次連繫,家長不接電話,最後並回絕她探視男童,劉女於12月26日已暫時停職,等候教育局調查。

本文章中包含更多資源

您需要 登入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加入會員

x

評分

已有 1 人評分名聲 收起 理由
halay + 20

總評分: 名聲 + 20   查看全部評分

分享分享 收藏收藏
FB分享
回覆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加入會員

建議立即更新瀏覽器 Chrome 95, Safari 15, Firefox 93, Edge 94。為維護帳號安全,電腦作業系統建議規格使用Windows7(含)以上。
回頂部 下一篇文章 放大 正常倒序 快速回覆 回到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