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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爾斯親王 | 2024-1-5 17:27:05


李姓教保員被控徒手毆打一名身障兒童,還放任兒童連人跟椅子傾倒在地墊上、哭到缺氧才送醫,事後挨罰6萬元,她不服提告,北高行判決敗訴。(記者吳政峰攝)

2024/01/05 15:42
〔記者溫于德/台北報導〕李女在台北市一間特殊教育機構擔任教保員,被控3年前徒手毆打一名身心障礙的兒童,更放任該兒童連人跟椅子傾倒在地墊上、哭到缺氧才送醫;李女後來被北市府社會局裁罰6萬元,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也認為社會局的裁罰沒有問題,判李女敗訴。

判決指,李女是在2021年10月19日下午2時許,徒手拍打這名身障兒童的臀部3下,再把毛巾丟在兒童臉上:20日上午9時許,她又放任幼童連人跟椅子傾倒在地墊上,且見兒童持續哭泣一度不理,直到幼童臉色有變才緊急送醫。北市府社會局認為李女所為已違反兒少法,決定對她裁罰6萬元。

但李女自認在早療機構任職達15年以上,從無不良紀錄,也否認施暴兒童,這次只是「偶發事件」,並沒有反覆實施的情形,最多僅有疏失,否認虐童意圖,不應該對她裁罰。

北高行說明,根據教育機構的監視器畫面可知,李女徒手毆打該幼童臀部3次的力道並不輕,且過程中將幼童固定在擺位椅並用力甩動,竟又將毛巾丟置幼童臉上,對這名身障幼童來說,確實是不當的照顧。

再者,李女放任該幼童不斷哭泣,還拒絕實習生上前關心,明確對實習生表示:「不要,不要解開,讓他起來」,直到發現幼童臉色不對,李女才去拿血氧機查看幼童的血氧濃度,再由治療師將幼童抱起送醫。

北高行認定李女所為危害可能性高,經北市府社會局審酌其違規情形、行為手段、頻率、危害可能,而對她裁罰6萬元沒有問題,決定判她敗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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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ake781208
王室 | 2024-1-5 18:16:55

都缺氧了這有謀殺意圖吧
也認定李女所為危害可能性高
就罰六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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