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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隻馬正妹參加慶生趴遭198公分壯漢強拉廁所性侵,高等法院今判2年徒刑、緩刑5年。(記者楊國文攝)
2024/01/09 13:09
〔自由新聞網 記者 楊國文/台北報導〕身高156公分正妹受邀到北市一家酒吧為好友慶生,卻被198公分陳姓壯漢強拉進廁所性侵,正妹受辱後連鞋子、內褲都來不及穿,就急著逃出向友人哭訴「被強暴了」,事後驗傷提告,陳只承認「約砲」,還指女方用「火車便當」的姿勢配合,一審依強制性交罪判4年10月;高等法院今判陳2年徒刑,緩刑5年,提供80小時義務勞務及接受12小時法治教育。
判決指出,2021年4月某日晚間,正妹鞋子被酒水潑濕,陳男假意幫忙,拉著正妹到廁所,隨後伸出鹹豬手亂摸,正妹嚇到伸手抵抗。陳男性慾高漲,不讓她離開,使出蠻力壓住被害人,性侵得逞。
正妹受辱後情緒崩潰,連鞋子、內褲都沒穿,就衝出廁所向友人哭訴被陳男強暴,陳男從廁所出來後,假裝若無其事找人攀談。正妹情緒崩潰,還想衝到馬路讓車子撞,最後她在友人陪同下驗傷、報警,台北地檢署依強制性交罪起訴陳男。
陳應訊辯稱,他與正妹是合意性交,過程中,女方還用「火車便當」的姿勢配合性交,陳男還說,他身高198公分,對方才156公分,若是強制性交,對方怎麼可能除了處女膜舊傷外,下體、陰道等處都未受傷,另外,事後,正妹走出廁所後,是向友人詢問要求尋找她的包包,明顯和遭性侵的反應不同,可見並非性侵。
台北地院綜合事證認定陳男性侵犯行明確,且否認部分犯行,又未與被害人和解,依強制性交罪判4年10月。陳男不服判決,上訴高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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