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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爾斯親王 | 2024-1-18 10:27:55


新北市某國中特教班男老師,把有輕度智能障礙的美美帶到學校女廁、公車候車亭發生3 次性關係,被法院依乘機性交罪判處8年徒刑。示意圖,與本新聞無關。(資料照)

2024/01/17 16:45
〔記者林嘉東/基隆報導〕新北市某國中特教班男老師,利用有輕度智能障礙的女學生美美(化名),對性自主理解能力不足,竟把美美帶到學校女廁、公車候車亭發生3次性關係。基隆地院近日審結,依乘機性交罪合併判處這名狼男師8年徒刑。

新北市某國中特教班14歲女學生美美,有輕度智能障礙,前年6月間,美美的姑姑發現她行為異常,經追問之下,才知道美美與學校特教班男老師發生3次性關係,氣到向校方舉發這名狼師。

美美指控,男老師前年4月、5月間,分別在學校1樓女廁、住處公車站候車亭,先親她、摸她臀部後,與她發生3次性關係。

法院審理時,男老師辯稱,他是一個有求必應的老師,學生要求他就會做到;他答應美美到她住處外公車亭碰面,是他的疏失;矢口否認與美美發生3次性關係。

不過,法院認為,男老師與美美發生3次性關係,是美美的姑姑察覺,並非美美主動向他人提及,在此之前,美美都對男老師心存好感,甚至有寫紙條給男老師表示感謝,足見美美並無誣指男老師的動機;此外,美美對男老師摸她胸部、臀部,與發生性關係的供述大致相符,始終指證歷歷,未有矛盾與虛妄構陷情事。

法院因此認定,男老師明知美美有輕度智能障礙,竟為滿足色慾,趁美美有智能障礙,性自主理解能力不足,利用擔任美美老師的機會,對美美發生3次性交行為,依乘機性交罪各判處4年2月與4年徒刑,合併應執行8年徒刑。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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