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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室 | 2024-1-26 11:54:25



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囑託嘉義分署,執行吳男名下位於雲林縣的持分2分之1土地,該筆土地為特定農業區的農牧用地,吳男的所有權約411.5坪,現種植牧草。該筆土地將於今年2月6日進行第2次拍賣,底價為131萬6800元,換算每坪約3200元。(新北分署提供)

2024/01/26 09:42
〔自由新聞網記者 錢利忠/台北報導〕新北市66歲吳姓男子,7年前酒駕騎車被攔查,因拒絕酒測且無照駕駛,被裁處9萬元罰緩,另因2次無照駕駛及1次交通違規,以及滯納機車燃料使用費、健保費,共滯欠12萬5000餘元;吳男妻子只幫他繳1期的分期金額3000元,之後就無力償還,行政執行署因此強制執行其名下市值上百萬元的土地,今年2月將第2次拍賣,底價131萬6800元。

行政執行署新北分署指出,吳男於2017年8月2月下午5時10分,騎機車行經台北市士林區中正路一帶,被警察攔檢實施酒測,他因拒絕酒測且無照駕駛而被裁處9萬元罰鍰,其後,另因2次無照駕駛,各裁罰9000元、1次交通違規裁罰900元,另滯納機車燃料使用費263元及健保費1萬6000餘元,陸續移送新北分署執行,累計滯欠金額達12萬5000餘元。

執行員打電話催繳欠款時,吳男妻子僅淡淡地回說:「就是沒錢可以繳,有錢才會繼續繳,想怎麼執行就執行吧!」新北分署因此囑託嘉義分署,執行吳男名下位於雲林縣的持分2分之1土地,該筆土地為特定農業區的農牧用地,吳男的所有權約411.5坪,現種植牧草。該筆土地將於今年2月6日進行第2次拍賣,底價為131萬6800元,換算每坪約3200元,吳男如想保有該筆土地,則須先繳清欠費及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

新北分署呼籲民眾,切勿心存僥倖酒、毒駕,以免害人害己並傷及荷包,萬一受裁罰,亦應自動繳納罰鍰或辦理分期繳納,並按時繳款,以免名下財產遭強制執行,切勿輕忽新北分署對於酒、毒駕罰鍰案件持續強力執行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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