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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室 | 2024-3-8 14:51:29



自稱是「工程師」的45歲林姓男子,以神明附身要作法消業障,或「做滿7次才能驅趕身上冤親債主,必須很滿意享受才算圓滿」,硬上同居女友的女兒小詩7次。(情境照)

2024/03/08 14:27
〔自由新聞網記者 王定傳/新北報導〕自稱是「工程師」的45歲林姓男子,以神明附身要幫同居女友的女兒小詩(化名)作法消業障,或「做滿7次才能驅趕身上冤親債主,必須很滿意享受才算圓滿」,逼小詩喝下含有不明藥劑的飲料後硬上得手7次;離譜的是,他還逼小詩與其母互相DIY或在女友面前硬上小詩,新北地院合議庭斥責林男泯滅人性,依以藥劑強制性交共7罪,判處林男13年徒刑,可上訴。

檢警調查,林男犯行最早可追溯至2020年2、3月間開始,他起先是自稱神明附身,要幫小詩作法消業障,在住處頂樓佛堂,命小詩喝下含有藥劑的不明牛樟芝飲料,趁她頭暈目眩、四肢發軟之際,指侵得逞。

林男後來變本加厲,以「稱要做滿7次才能驅趕冤親債主,必須很滿意享受才算圓滿」,命小詩喝下飲料後,強脫小詩衣物硬上;更扯的是,林男還不顧小詩生理期迫使她裸體打坐、或強綁小詩雙手及矇住雙眼、迫使小詩以茶壺或桶子如廁,甚至要求她與母親自慰親吻及裸體畫符咒或在小詩母親面前性交,總計性侵得手7次。

小詩曾向其母抱怨:「他還說我要射在裡面」、「到底哪個神明會喜歡看現場版A片?」其母卻回說:「他已經結紮了」、「每個好兄弟的願望不一樣」等,小詩身心受創向親友訴苦決定報警處理。

審理時,林男辯稱:「我給小詩喝牛樟芝飲料,但不是藥劑,我沒強制也沒發生性行為,且小詩母親都在場」,小詩母親不僅未保護女兒還說「女兒沒反對、飲料我也有喝」。

合議庭綜合小詩、親友指證,加上林男事後曾向小詩道歉、偵審時所述前後不一等證據,判定林男有罪,並斥責林男居心險惡,泯滅人性,非常人可比,根本無視被害者人格及心靈感受,犯後沒有悔意,判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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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risyaha
子爵 | 2024-3-14 05:38:54

現在的新聞除了體育氣象和財經....大概只剩政治操作和腥羶色了....
其他大家平淡以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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