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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室 | 2024-7-8 18:48:23



許姓密醫診所外觀並無懸掛診所招牌,但入口處置有一般診所用的看診椅。(民眾提供)

2024/07/08 12:41
〔 自由新聞網記者 陳冠備/彰化報導〕彰化縣一名只有國中學歷的男子,從1983年起以「許醫師」名義,在鹿港地區看診40年,由於收費低廉,從小兒科到壯陽都能開藥,吸引不少患者,卻也造成病患延誤就醫時機,遭人檢舉,檢方起訴時請求法官不宜對許男判緩刑,但法官認為,許男年事已高,再為害可能性已低,依違反醫師法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緩刑4年,並沒收不法所得252萬元。

判決書指出,許男(69歲)自訴曾在診所擔任醫療助理6年,後來自行在鹿港開立診所,實際上他只有國中畢業、未受有醫學系教育及領有醫師證書,卻對外稱是具有合格醫師執照,為患者看診、問診、開藥、打針等醫療業務,從1983年起至2023年12月21日遭警方查獲為止。

判決書指出,許男以「許醫師」名義行醫為不特定求診病患進行看診、問診、及開立藥方、給予藥物、注射藥物及書寫英文病歷等樣樣精通,開藥收費1天80元、2天150元,3天200元,打針另加收100至150元等方式密醫40年,共獲利252萬元。

許男偵訊時坦承,他雖只有國中畢業,但有在診所當過助理好幾年,懂得看診、打針及開藥,都根據病人主述症狀開藥。不過檢方偵辦起訴指出,許男任意破壞醫療制度,草菅他人性命健康的行為,要求法官不宜宣告緩刑。

後來許男遭揭穿後轉行改當農夫,以種植稻田維生,每季收入約4萬元,家中成員尚有配偶、5個小孩、9個孫子,經濟狀況普通。

法官審理,將許男依違反醫師法,判處1年6月徒刑,緩刑4年,並應向公庫支付30萬元,及參加法治教育2場次,緩刑期間付保護管束。

不過法官認為,許男自始坦承犯行,經偵查、審判程序及科刑教訓後,當知有所警惕,念其許男年事已高,再為害可能性已低,認其所受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

許男為病患進行看診、問診及開立藥方、給予藥物、注射藥物等,甚至也能書寫英文病歷,讓不少病患信以為真。(民眾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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