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北地檢署。(資料照)
2024/07/12 15:44
〔自由新聞網記者 王定傳/新北報導〕藍姓女子去年12月在新北市樹林區一家早餐店門口,擺攤使用血糖機免費替民眾測血糖,但她不具醫師資格,涉嫌使用測血糖機的針頭,對一名11歲女童採集血液,以此幫女童測血糖,女童被針扎到後受到驚嚇,回家告知母親,報警處理,藍女辯稱是做公益、出發點是善意,新北地檢署今依違反醫師法起訴藍女。
去年12月30日上午11時,藍女在早餐店門口,涉使用測血糖機的針頭,對女童的右側無名指採集血液,女童回家後告知家長,家長提告傷害、醫師法及強制等罪嫌。
藍女偵查時辯稱,被害人可能不知道裡面有針,因為外觀看起來是胖胖的自動筆,「我把針扎下去被害者才知道,如果針很明顯,被害者一定會跑走,但我是做公益,我的出發點是善意的,如果我知道這樣的行為會觸犯醫師法,打死也不會做」。
檢方認為,藍女不具醫師資格,卻對民眾實施測血糖醫療業務行為,涉犯醫師法「未取得醫師資格擅自執行醫療業務」、刑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傷害罪等,請法院以較重的違反醫師法論處;至於強制罪部分,檢方認為女童偵查及警詢時均證稱藍女並未有強暴或脅迫等行為,其所為與強制罪構成要件有別。
|
本文章中包含更多資源
您需要 登入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加入會員
x
|
<相識自是有缘 感恩知福惜福> <惜緣惜情久長 願友心常寧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