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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爾斯親王 | 2025-1-2 03:40:54

壹蘋新聞網 / 莊曜聰 綜合報導

【記者莊曜聰/台中報導】台中一名蔡姓男子之前登記里長選舉,為了拉票,他委託里內社區管委會主委舉辦中秋餐會,花2萬元準備100人份的餐點,趁著眾人聚餐時,與助理穿著競選背心到場拉票而違反《選罷法》。蔡男一審判1年10月、二審判1年8月,他不服上訴,最高法院發回台中高分院更一審,昨天改判1年1月,併科100萬元罰金,可上訴。


判決書指出,蔡姓男子2022年時登記參選中市太平區德隆里長,他得知里內新德隆社區約有上百人居住,過去因經費問題未曾舉辦過中秋餐會,因此聯絡該社區鄭姓主委,「寄付」2萬元委託業者準備炒麵、豬血湯、爌肉、炸物等餐點,以管委會名義辦活動。

2022年9月9日當天晚間舉行中秋餐會,在社區外設攤讓住戶自行取用,蔡男則與助理穿著競選背心現身,發放面紙、筆、扇子等競選宣傳小物,向在場的民眾拉票,後續遭到檢警偵辦,被依違反《選罷法》起訴,最後以超過600票差距落選。

台中地院審理時蔡男坦承犯行,法官依行求不正利益罪判處1年10月徒刑、褫奪公權3年,二審在去年年初宣判仍維持一審認定,刑度減為1年8月,他不服再上訴,更一審昨天宣判再減為1年1月,但併科罰金仍為100萬元,可易服勞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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