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KF 捷克論壇

搜尋
查看: 1771 | 回覆: 17 | 跳轉到指定樓層
捷少
見習騎士 | 2011-2-11 23:25:43

本帖最後由 捷少 於 2011-2-12 09:10 編輯

高雄和春電影院的對面那家「阿亮香雞排 鹹酥雞 魯味」真是不可一世啊!




那時候夾了一個魚板、黑輪片,

老闆跟我說一定要夾三個魚板和黑輪片,這樣才賣!不然不賣!

而我跟老闆說吃不了那麼多!所以不想吃太撐,就算了!

但後面還是跟他買快一百元的食物,

之後女友買完飲料來找我,

老闆竟然對我說:「兩個人吃最好吃那麼少!」
(誰說兩個人一定吃很多?)

我就對老闆說:「你這樣子說我怎麼會想買?」

老闆還回我:「不高興就別買!」







結論是:賣個鹹酥雞、香雞排的賣到那麼囂張!



什麼鬼待客之道啊??
分享分享 收藏收藏
FB分享
回覆 使用道具
fhgz
站長 | 2011-2-11 23:34:03

的確有待改善 在台北這家店可能會瞬間被罵爆
引言 使用道具
捷少
見習騎士 | 2011-2-11 23:39:03

回覆 fhgz 的文章

在高雄我已經遇到好多間阿亮都是這樣了

都不說謝謝的!

我還遇過有一家你要買多他才跟你說謝謝

引言 使用道具
ietome1112
公爵 | 2011-2-12 00:53:48

花錢買氣受是最令人不爽的事
引言 使用道具
狼牙與馬蹄
公爵 | 2011-2-12 16:24:10

本帖最後由 狼牙與馬蹄 於 2011-2-12 16:24 編輯

問他 叫魂喔
再說一次試試看
越大聲越好
然後你爽
他也爽
再看看有沒有零錢 1-5塊 就好 別用10元
丟在他地上 哎呀 錢掉了 再嗆他不要撿就別撿
你不能說你拿去喔 你這樣會有侮辱的嫌疑

看誰比較雞排
要比就來

現在這個社會太雞排
你不雞排別人,別人會雞排你勒
引言 使用道具
馬爾濟斯
王子 | 2011-2-12 19:16:07

回覆 捷少 的文章

教你一個方法拿一佰元新台幣
到銀行換2佰個五角硬幣
然後再到這家店買
他如果不收就回嗆:
老闆這是現在在流通的五角硬幣

「不高興就別拿阿!」
他就算報警
警方也拿你沒辦法
他收回香雞排 鹹酥雞 魯味等物品
他也只能留下自己吃




引言 使用道具
brandan
王子 | 2011-2-12 20:28:54

這店雖然這麼囂張~
可你不也去那買了~
可見他真的有囂張的本錢~
既然有本錢~人家當然可以囂張啊~
引言 使用道具
xz0166
王子 | 2011-2-12 22:34:20

樓主.這是小事.不值得生氣啦.
頂多去別家買.然後站在它攤位前面吃嗎.
引言 使用道具
fujj
副站長 | 2011-2-14 21:28:34

歐~我過年的時候
去高雄的瑞峰夜市遇到阿婆滷味,感覺也是一樣
問他也幾乎不回話,心想哪有這麼臭屁的

過一會攤子擠滿人................

這才知道,原來~生意好,就可以不理客人了
引言 使用道具
茶禮王
公爵 | 2011-2-14 23:41:20

這種事情..
前不就才遇過呢!
也是滷味小吃(裡面也有在賣雞排!)
地點也是在高雄呢!
感覺上高雄做生意的態度很不親切呢!
換做在市區肯定一下子就被封殺了呢!
(個人的看法~)
{:3_256:}
引言 使用道具
紫戀楓情
大公爵 | 2011-2-18 07:41:54

還好我碰過...
不然花錢找氣受...那還真的很無奈
不過樓主修養真好.如果是我的話我幫當場就要他好看
引言 使用道具
sunab51
見習騎士 | 2011-2-19 23:03:32

生意好的攤子都很臭屁啦,等沒生意他們就知道了
引言 使用道具
豬隻人
王爵 | 2011-2-20 01:18:49

好不好吃是其次
待客之道才重要
原光要放長遠
花錢買氣受 我寧願不吃
服務不好的店 我不會再去第2次的
引言 使用道具
水晶水果
公爵 | 2011-2-23 04:42:03

在外吃外食真的睜隻眼閉隻眼{:3_360:}

外食都很髒大家都心知肚明{:3_334:}
店家多半不會客氣

這社會就是這黑暗{:3_360:}
引言 使用道具
甜品
伯爵 | 2011-2-23 05:05:49

花蓮也有阿亮耶!是連鎖的嗎?

連老闆本人也是連鎖的?(個性一樣)

還是說想加入連鎖就要先上(情緒釋放)課程?
引言 使用道具
ss08957
公爵 | 2011-2-27 02:51:05

這樣賣東西就是有點過分囉  消費者大吧  沒有消費者哪來的錢入賬  
真是對錢過不去ㄉ店家   
引言 使用道具
75421
大公爵 | 2011-4-11 00:56:02

回覆 馬爾濟斯 的文章

....抱歉..吐槽..最近一判決出來,跟你說的方法類似,法官判定被告人應拿回再另行給付...所以這方法已經無效了..記得那案子,拿回後,被告人還用油把錢泡過再付一次..法官照樣駁回以不完全給付,要求被上訴人須再一次給付...
引言 使用道具
0983069
公爵 | 2011-4-11 20:01:09

樓主.這是小事.不值得生氣啦.
引言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加入會員

建議立即更新瀏覽器 Chrome 95, Safari 15, Firefox 93, Edge 94。為維護帳號安全,電腦作業系統建議規格使用Windows7(含)以上。
回頂部 下一篇文章 放大 正常倒序 快速回覆 回到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