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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taigne
大公爵 | 2011-4-23 23:51:40

本帖最後由 montaigne 於 2011-5-10 23:39 編輯


美國女星琳賽羅涵(Lindsay Lohan)風波不斷,今年元月22日涉嫌在洛杉磯偷竊一家珠寶店的項鍊,這條項鍊價值2500美元(約7萬2千元),法院22日宣判,琳賽違反緩刑規定,被判入獄120天。琳賽的律師將提起上訴。

其實琳賽偷項鍊案仍在洛杉磯法院審理,要到6月才正式開庭,但因琳賽涉嫌行竊已違反緩刑規定,洛杉磯高等法院判決入獄120天,且要到洛杉磯婦女中心和太平間做480小時的社區服務。

琳賽堅稱是「暫借」項鍊,並透過律師表示要提上訴。童星出身的琳賽還不滿25歲,卻已「歷盡滄桑」一般,之前她已兩度入獄,第一次是2007年酒駕、持有古柯鹼,在2010年7月被判服刑90天、接受90天勒戒,最後只關了13天;2010年9月25日,琳賽又因沒通過藥物檢驗再次入獄,而只被關了15個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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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ny7410
王子 | 2011-4-24 18:29:38

路過看看。。。推一下。。。
捷克論壇越來越精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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