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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諾
王室 | 2011-7-23 08:54:45

風波不斷的好萊塢女星琳賽羅涵(Lindsay Lohan)今天被法官下令必須參加心理諮商。這也是她涉嫌行竊珠寶店後,獲得緩刑的主要條件。


洛杉磯郡高等法院法官索納(Stephanie Sautner)給琳賽3週期限報名一對一心理諮商。索納說:「相信我,她一定要遵守這個期限。我絕對不會接受什麼『不好意思,我在拍那個小戈帝(John Gotti)的電影』。這一定要準時完成。」


25歲的琳賽涉嫌在威尼斯海灘(Venice Beach)住家附近珠寶店,偷走價值2500美元的項鍊。認罪協商後,琳賽5月遭判居家監禁35天。


琳賽律師霍里(Shawn Holley)表示,她很努力要完成心理諮商,但她不能參加團體治療,怕有人利用聽到的消息來獲利。


霍里指出,琳賽先前也曾報名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UCLA)的一對一諮商,但出現跟保險給付範圍相關的「財務問題」,只好中斷治療。(譯者:中央社蕭倩芸)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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