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KF 捷克論壇

搜尋
查看: 318 | 回覆: 0 | 跳轉到指定樓層
ejo4
見習騎士 | 2011-11-4 11:37:32

家教媒合 仲介收費有上限

自由時報 – 2011年6月20日 上午4:01


〔自由時報記者邱紹雯/台北報導〕暑假是打工旺季,不少年輕人想當家教,透過家教中心媒合,卻被要求收取高額就業諮詢及心理測驗費。台北市勞工局表示,家教中心推介人才依法可收費,但訂有上限標準。若超收或另立名目,最高可罰超收費用的廿倍。

北市勞工局就業安全科長黃愛真說,近日陸續接獲民眾在家教中心碰上收費爭議,其中又以收取就業諮詢費及職業心理測驗費兩者最常見。不少年輕人誤以為就業諮詢或進行職業性向試探的心理測驗無需收費,或對諮詢的內容及未滿一小時如何計價衍生糾紛。


她說,家教中心從事推介人才、媒合工作同樣屬於就業服務業務,不僅需要申請設立許可,也必須遵守相關收費項目及金額標準。其中,可收取的費用包括登記費及介紹費,合計不得超過求職者第一個月薪資五%;就業諮詢費每小時不得超過一千元,職業心理測驗費每項不得超過七百元。若超收費用或另立收費名目,依法可處超收費用十至廿倍的罰鍰。



她也建議,求職者在接受就業諮詢及各項心理測驗時最好先釐清收費方式,若諮詢未滿一小時的費用計算及退費標準、方式,應依求職者與家教中心雙方協議結果及民法相關規定辦理。


民眾若發現家教中心未申請設立許可,非法從事就業服務業務或是超收費用等違法事項,可向勞工局檢舉,請電洽1999市民專線。






分享分享1 收藏收藏1
FB分享
回覆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加入會員

建議立即更新瀏覽器 Chrome 95, Safari 15, Firefox 93, Edge 94。為維護帳號安全,電腦作業系統建議規格使用Windows7(含)以上。
回頂部 下一篇文章 放大 正常倒序 快速回覆 回到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