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幻劍小道 於 2013-4-10 15:13 編輯
話說去年暑假,因工作關係,常要到台中、花蓮甚至中南部等地,於是登了個小廣告並註明外出費用全額補助,只是沒有薪水,說穿只是陪我聊天順便到處玩玩,工作不忘娛樂吧!沒想到來了一個念大學三年級的妹妹,她說媽媽要她暑假找個工作,打工?那不是要有薪水嗎?我就跟她說抱歉?目前還沒辦法付你薪水,如果沒薪水妳媽那如何交代,她後來想想,她還是想跟我到處去玩玩,後來我就請她幫我做一些文書的工作,並給她一些報酬,讓她回去好交代,就這樣她幫我處理一些客戶的資料及費用的申請,我負責她的早餐、午餐甚至晚餐及出差到外地的住宿費用,當然還有玩的錢及飲料,過了兩個月她說他快要開學了,沒辦法在跟我一起去上班了,當然會有些許的失落,沒辦法!只好讓她離開了。不過如果寒假她願意的話還是可以跟我去上班,我們就這樣分道揚鑣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