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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可以當作「申訴」處理。
我早前在 國際政治論壇發表的3個帖子, 於4月25日被 世界大同 區版主 移動到 資源回收待刪(等同刪帖)。
理由是『維持版面潔淨~增加討論意願~ 』。
3篇主題:
「緬甸勇敢 中國窩囊」 是2013年4月3日發帖
「中國越南難免一戰」 是2013年3月28日發帖
「抗中國娼妓入侵 紐禁留學生賣淫」 是2013年3月26日發帖
我估計是違反了 2013年4月25日10:00公佈的『政治論壇版規增設---禁止張貼新聞沒有觀點』中『沒有觀點』這一條。所以, 於2013年4月25日20:52 發簡訊給 世界大同區版主, 要求恢復我的主題, 給點時間我補回(觀點)。
《提醒 201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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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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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訊 20130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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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訊 201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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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版規 2013年4月25日10:00(最後編輯)才公佈, 6個小時還沒過, 便要「回溯」刪除不符合新規的 舊帖子?
執行的效率真快, 但是那些 (新規)之前的帖子 是按照當時的版規發表的呀!(發表的時候沒有違規)
版主不是認為會員是 24小時在侍候你的吧?會員要 24小時看著你有否修改版規, 來作出跟進的修正?不會吧?
世界大同 都已經是區版主了, 想必在版管方面是經驗豐富的。
而且, 我認同 世界大同區版主是勤奮的, 他的回應也是很快;
但是 新增版規的處理上是否考慮欠周詳呢?「恢復刪帖」的處理更是令人不爽。
另外, 「抗中國娼妓入侵 紐禁留學生賣淫」一文,
原先發帖時我已經加上了「觀點」(原來放洋, 除了求得學問, 還可以有較在中國賺得更多的收入的!),
這樣也會被刪除, 那麼, 世界大同區版主心裡的「觀點」又會是些甚麼?
版規只定出個方向, 對版主而言是有執行上的靈活性,
但是, 連準則都不清楚, 叫會員怎樣跟從配合呢?
《抗中國娼妓入侵 紐禁留學生賣淫 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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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曾經在人流更多的論壇當了近一年的版主,
知道版主一般是義務的(如果不是, 請告知, 看看有沒有人想賺點外快), 對於版管, 算是有一點點認識。
那 政治論壇館的管理如何, 便不說了, 反正積分在 捷克論壇沒甚麼用處。
但是 這次「回溯」刪除一事, 我只看到「衝動」而不是「衝勁」, 讓我「大開眼界」, 佩服佩服!
我寫這文並沒有冒犯別人之意, 只希望 捷克論壇各方面都越趨完美。
假如版管理層看了我的話 感覺被冒犯了, 我在這裡先行致上萬分的歉意!
最後, 順便在這裡回覆 世界大同區版主的簡訊,
“致:世界大同區版主,
既然你的權限有這限制, 而現在你是那3篇主題的樓主, 那3篇主題都是轉載新聞,
我提議你自己補上「觀點」便可, 版主也要遵守自己訂定的版規吧。
要不然, 就只好刪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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