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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ke95175381
王子 | 2013-7-12 18:56:32

王姓惡男被控誘騙前女友到其租屋住後,性侵、淩虐拘禁長達1個月,台灣法院高等法院二審判處王男8年6月有期徒刑,最高法院駁回惡男上訴後全案定讞。


▲王姓惡男性侵淩虐並拘禁前女友近月,被判刑8年6個月。(示意圖/本報資料照,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王姓男子涉嫌違反保護令,在民國100年11月5日以要和前女友商談先前她所提告的傷害案件為由,與她相約用餐,但用餐後,王男誘騙前女友還有事談,把她帶往位在新北市永和區的租屋套房樓下,隨後強行將前女友扛上肩帶回租屋處,並要求女子交出手機,斷絕她和外界聯絡。

女子從當天起遭王男拘禁在住處,並用鐵鍊、鎖頭和童軍繩等用品,除綑綁被害人手腳外,另將她和床腳綁在一起。王男發現女子曾試圖逃脫後,態度轉趨嚴厲,以童軍繩綑綁女子,性侵被害人。
被害人在同年12月9日淩晨再度掙脫束縛,向隔壁求救,但仍被外出回來的王男發現,王男一氣之下以球棒揮擊女子,造成女子多處瘀傷。

被害人男友接獲求救後,偕同警方抵達案發現場,逮捕王男。
王男雖在偵訊時矢口否認犯行,但法院一審審理後,仍依強制性交等罪,判決王男有期徒刑9年。法院二審改判8年6月徒刑;全案經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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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海總是不定時回憶過去的美好時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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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夠閒
王室 | 2013-7-12 22:52:25

這種人就該重判進監獄反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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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樓層,該篇已經被刪除
燿影
伯爵 | 2013-7-13 11:05:33

本帖最後由 燿影 於 2013-7-13 11:06 編輯

這個女的挺白癡的
還好後來被救,男的有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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駱駝祥子
王子 | 2013-7-14 20:26:01

這男的抓去關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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