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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欣芸
王室 | 2013-7-24 14:44:27

ETtoday地方中心/台北報導

你家附近常有人半夜唱卡拉ok嗎?北市環保局表示,為維護市民環境安寧,將修正管理規定,只要店家不是許可登記有案「視聽歌唱業」,並在晚上10時至隔日上午8時讓客人唱卡拉ok,就可開罰3千至3萬元。


▲未來只要是非視聽業者在晚上10點後唱卡拉ok,最高恐挨罰3萬元。(圖/北市環保局提供)

根據統計,去年北市有1,368件營業卡拉OK噪音檢舉案,其中11件被要求限期改善,1件被罰款,也有不少民眾抱怨住宅區的小吃店附設卡拉OK店噪音問題,然而過去環保局都認定這些地點為「營業場所」,須現場量測噪音分貝,未超過標準就不能罰。

環保局24日召開記者會指出,將修正「臺北市禁止從事妨礙安寧行為之區域範圍及時段」公告,除「視聽唱歌業」外,針對營業或非營業「提供伴唱視聽設備供人唱歌行為」的營業場所,都屬規範管制對象,不需量測音量立即可開罰。

環保局並修正各類管制時段,以往管制時段為晚上11時至隔日7時,修正為晚上10時至隔日早上8時,另卡拉OK增列例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為管制時段,不得有使用非營業用卡拉OK行為,以減輕噪音擾鄰問題。

未來只要市民檢舉,環保局會立即派人稽查,若發現有違反前述規定行為以致妨礙安寧情形時,將依法進行告發,處新台幣3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經處罰後仍未停止其噪音製造行為者,可按次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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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oche11
男爵 | 2013-7-24 16:27:09

生意又難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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