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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爵 | 2013-9-24 15:19:38

2013年09月24日
張君豪、陳韋劭.報導  爽報
新北市一名15歲國三女學生,她在2年內陸續與8名未滿16歲的少年發生性關係,少女母親得知帶著她到警局提告,再向8名少年家長收取30至60萬元和解,2年內共收取逾200萬元賠償金,少女母親每次在警局和解時還說:「我看到對方家長都很有『誠意』溝通,才會撤告。」警方發現案情不單純,正追查少女母親有無教唆刑責;兒童福利聯盟資源發展處主任陳雅惠批評,第一次看到這種母親,只關心和解金額多少,這種母親「實在是太離譜了!」
警方調查,15歲少女的母親,她在新北市經營俗稱「茶店仔」有女陪侍的卡拉OK店,多年前她與丈夫離異後與女兒相依為命,家境並不寬裕,但也對女兒疏於管教,甚至連學校的家庭聯絡簿也請女兒自己代簽繳回,沒想到母親鑽營和解制度的漏洞,竟以女兒與男朋友發生性行為,提告索取和解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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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媽在開 茶店仔 本來性觀念就會比較開放,也有可能是知到女兒和人發生關係,想說被白上不如趁機賺一筆當然也有可能如警察所言,利用未成年的保護傘來叫唆犯罪,但是關於兒福主任的批評,兒福主任忘了,本來就是在做以性賺錢的工作,有錢賺怎麼能不賺呢,好像沒認清家庭背景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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