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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欣芸
王室 | 2013-10-13 14:46:10

ETtoday科技中心/綜合報導

「貴在真實」是網路論壇裡刊登文章、圖片時最受歡迎的字眼,網友就是喜歡素人經驗分享。Google+看準這一點,宣布推出「共享代言」廣告,用戶只要按下+1推薦某個網站、產品或餐廳,立刻變成「鍵盤代言人」,將自己的照片、留言內容公諸在十億人眼前。

▼按下「+1」,很可能以下列這些方式替商家背書。(圖/取自Google)



Google跟進Facebook社群廣告的做法,預計11月11日更新使用者服務條款,允許廣告商取用Google+用戶的真實姓名、照片及評論等個資,替自家商品代言。舉例來說,某位用戶若在一間餐廳的網頁按下「+1」按鈕,之後餐廳便可取用該用戶的相關留言作為宣傳標語。

由於該做法引來侵犯隱私權的爭議,Google表示,任何未滿18歲的使用者皆不會被用於「共享代言」廣告;另外,每位用戶也能重新設定推薦分享的機制,選擇不讓自己成為代言人。

不過美國網路隱私保護組織EPIC執行長羅特伯格(Marc Rotenberg)認為,把用戶照片作商業使用並不公平,恐違反Google曾答應不會更改使用者隱私權設定的承諾。數位民主中心執行長契斯特(Jeff Chester)則說,「這也凸顯網路在個人資料蒐集上的不受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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