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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欣芸
王室 | 2013-11-18 13:36:06


▲桃園地院法官認為,被告「不堪綠雲罩頂,一時忿起犯案」情有可原,輕判他拘役70天,可易科罰金。(圖/非當事人/綠巨人浩克)

ETtoday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是可忍,孰不可忍!桃園男子黃再生抓到老婆跟林姓男子通姦長達半年,怒控林男妨害家庭,未料訴訟期間,妻子仍背著他繼續偷吃。今年5月,黃再生在工作時撞見林男開車載妻上摩鐵,氣得他衝上前拿球棒砸車、打人,反被告恐嚇、毀損和傷害3罪,法官得知黃男「難忍奪妻之恨」,深表同情輕判他拘役70天,可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林男和黃妻自去年10月起暗通款曲,直到今年4月被林妻抓姦在床才曝光,黃男從林妻口中得知自己戴綠帽,心有不甘怒告林男妨害家庭,法院審查期間,林男和黃妻對通姦事實坦承不諱,被判了3個月徒刑。

但就在妻子和小王姦情曝光過沒多久,黃再生又撞見兩人開車上摩鐵開房間,憤怒難抑的他持球棒砸毀了林男轎車,並出言威脅「我打死你」、「要給你死」,林男脫困後前往醫院驗傷,反控黃男恐嚇、毀損和傷害。

「林X祺搶人老婆太過分了,我氣到極點根本忍不住!」黃男在法庭上承認自己做錯了事,願意接受法律制裁,負責審判的桃園地院法官蔡榮澤認為,被告「不堪綠雲罩頂,一時忿起犯案」所言不假,林男勾引有夫之婦,東窗事發後仍不知反省,會被人家老公打也不是沒有原因。

「查奪妻之辱已屬難堪,再奪妻者於敗德行徑曝露後,卻依然未能覺醒避嫌,詎續與人妻暗通款曲,過從甚密,對人妻之夫而言,不啻火上加油,能吞忍者幾希?」法官同情黃男遭遇,最後裁定恐嚇部份無罪,毀損和傷害兩罪合併輕判7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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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pc1mpc1
王爵 | 2013-11-18 14:58:52

本帖最後由 mpc1mpc1 於 2013-11-18 15:00 編輯

這位法官應該是發燒了,台灣的法官通常不是這樣的{:1_213:}
話說...黃男怎麼不乾脆辦離婚...這種女人留著能做什麼?
而且是在老婆有外遇的情況下離婚應該無須付贍養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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