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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欣芸
王室 | 2013-11-26 16:16:45


▲「他媽的」三個字是口頭禪前有判例,一名男子二審獲判無罪。

ETtoday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8旬韓姓老翁和房東鬧翻,在派出所喬租金時憤而脫口而出「他媽的」,房東氣得提告,法官認定這是宣洩情緒的口頭禪,非公然侮辱,判老翁無罪。

台北地方法院判決指出,韓姓老翁因為房屋押租金及鑰匙問題和房東爭執不休,5月間相約到台北市武昌派出所協調,雙方一言不和,房東嗆聲要求他把鑰匙交出來,不然以後掉東西就算在他頭上。老翁一時氣憤口吃說,「掉東西…你你你…他媽的」,說完掉頭就走。

房東氣得指稱被罵「媽你個B」提告,並提出警局監視器錄影畫面為證;老翁告訴法官,當初一時激動才會脫口罵「他媽的」,只是口頭禪。

法官認為,「他媽的」是台灣社會長久以來的俚語,代表社會深層文化,起源是傳統父權社會將女性視為男性附庸,遇到對於他人或時事不滿,罵「他媽的」是為了表彰自己擁有支配權力。

法官勘驗案發錄影認定老翁是罵「他媽的」,不是「媽你個B」,綜合兩人完整對話,老翁是一時氣憤,如同反射動作脫口而出粗俗用語,並非故意毀損對方名譽,不構成公然侮辱,判決無罪,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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憂喜
公爵 | 2013-11-26 17:33:58

這新聞應該會在各國小掀起一段風潮....所以重點是...
把"你"這個指定改成"他"這個不指定應該就無罪了吧{:3_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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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d19570712
王子 | 2013-11-27 20:47:45

有時是罵人
有時是口頭禪

到底怎麼判定?
還是法官說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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