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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sj525
王室 | 2014-1-3 00:34:26


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二號初審通過「學位授予法修正草案」,未來碩士學位授予方式可以用作品、成就證明或實務報告取代碩士論文,另外,也明定代寫論文將處二十萬到一百萬元罰鍰。(陳葦庭報導)

「學位授予法修正草案」二號初審通過,未來藝術類、應用科技類或是體育類碩士班的學生,可以用作品、成就證明連同書面報告或技術報告取代碩士論文,如果碩士班屬於專業實務類型,論文也可以用專業實務報告代替,以吳寶春為例,如果他選擇在國內就讀實務型碩士班,就能以烘焙或餐飲經營相關實務報告來取代碩士論文,至 於各類科認定及專業實務認定基準,將由各大學訂定,教育部長蔣偉寧說:「因應學科學術領域及其需求差異,學生學位學術論文得以多元形式呈現。」

另外,為了避免論文代寫的情況發生,這次修法的條文也明訂,引誘代寫或實際代寫論文的行為人或負責人,可處新台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還可以按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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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eoxygen
公爵 | 2014-1-13 22:34:37

本來就應該這樣的
體育, 藝術, 音樂等等的
很多實際成就或作品比論文來的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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