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幻影貓
威爾斯親王 | 2014-2-6 10:58:18


▲「封肉」是宴客常見料理。(圖/示意照/非本新聞封肉/東森新聞)

地方中心/屏東報導

屏東縣歐姓男子酒後鬧事,擅自進入滿州鄉總舖師「阿輝師」家中,想買豬腳不成,氣得搶走一塊「封肉」(筍絲蹄膀),還嗆「為什麼不能拿?」高雄高分院5日依強制罪判刑4月,可易科罰金12萬元。

據了解,阿輝師手藝在當地頗負盛名,料理的封肉肥而不膩,有許多忠實老主顧訂購。判決指出,2013年1月4日晚間,歐男(50多歲,有竊盜前科)闖進阿輝師住處稱要買豬腳,阿輝師陳姓女兒表示沒有豬腳,未料歐竟恐嚇「讓我在冰箱翻到,妳要怎樣?」隨後未經對方同意,進入廚房拿走一塊市價250元的烘肉。

陳女表示,歐男已經不是第一次到家中拿走肉品,由於歐體型壯碩又喝醉,不敢和對方起衝突,只好報警處理。檢方依侵入住宅罪起訴。

屏東地方法院審理時,認為陳女店家平時就有客人進出,改依竊盜罪判被告4月徒刑;但高雄高分院法官認為,被告是未經陳女同意拿走烘肉,而非在陳女不知情下取走,不屬竊盜行為,改依強制罪判刑;全案定讞。對此,陳女無法接受,直呼「判太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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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mmy0808
公爵 | 2014-2-6 11:52:21

這應該是搶奪吧
算是強盜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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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0220g
王子 | 2014-2-6 12:40:41

這些法官真的是恐龍法官,不識字亂判(恐龍本來就是文盲)!
正確判決如下:
1.從犯罪人身上割下與證物封肉相同重量的人肉,交給陳女以為補償(狗可能也不吃吧!
2.關他4年,地點豬圈與豬同吃同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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