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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欣芸
王室 | 2014-2-10 16:59:36


▲台鐵誤點民眾已習以為常。(圖/資料照)

ETtoday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彰化一名37歲的邱姓男子因太太在台北工作,幾乎每周都會搭台鐵到台北看她,火車誤點1小時內是家常便飯,有次誤點近2小時,申請證明還被台鐵人員嗆「不爽可提告」,氣得他一狀告上法院,一審勝訴獲賠415元,但台鐵不僅不賠,還要上訴,最後被法院駁回,成為國內首例。



▲民眾不滿台鐵誤點還態度不佳提告。

台鐵和高鐵規定,「不可歸責」的誤點不予理賠,邱男不滿台鐵人員吃人夠夠,控告台鐵誤點拒賠,官司纏訟1年2個月,台鐵敗訴判賠415元,還繼續上訴,最後被駁回,這也是國內首例。邱男說雖然北上開庭3次,花了2000多元交通費,但單純就是要賭一口氣。

台鐵將平交道事故或外物外力入侵軌道歸類為不可抗力因素,這些原因造成的誤點不予賠償。台北地院卻認為,不可抗力應指天災,平交道事故雖非台鐵造成,但屬於人為因素,台鐵不該強迫旅客接受規定,應修改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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腦殘第一人
侯爵 | 2014-2-10 17:43:57

真強悍  就是要告
一般都是想息事寧人 結果造就台鐵人員的高傲
下次我也發生一樣的是他不陪告到他陪 律師費由敗訴方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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