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方說法】
陳俊旭自然醫學博士,美國巴斯帝爾大學(Bastyr University)
1.1957年,Dr. Luscas 和Dr. Newhouse發現味精會跨越「血腦屏障」(Blood Brain Barrier, BBB),傷害視網膜的神經細胞。十年後,Dr. Olney證實味精會傷害下視丘,因此在美國國會作証,成功禁止廠商在嬰兒食品添加味精。
2.一般認為味精是「中國餐館症候群Chinese restaurant syndrome」的發生原因(編按:1960年代,有美國人在中式餐廳用餐後感到身體不適),所以部份在美國的餐館會於門口張貼不提供味精的告示,藉此吸引消費者。
吳映蓉博士,國立台灣大學農化研究所營養學博士
麩胺酸(味精的主要成份)是腦神經傳導物質,一旦體內麩胺酸濃度突然升高,便會擾亂體內胺基酸的代謝平衡,產生如頭痛、發熱、心悸、呼吸急促和後頸緊繃等不適症狀。(但通常在兩個小時內恢復正常,也不會殘留於體內)
印度Netaji Subhas Chandra Bose 癌症研究所
其針對134名因腸胃癌住院的病人病例進行研究,發現有將近半數感染胃癌、直腸癌與結腸癌的病人,都是安全標準堪虞的中餐館常客。同時,檢驗顯示多數人患有與味精有關連的潰瘍。(但該研究所表示尚未對味精進行任何檢驗)
美國實驗生物學學會聯合會(Federation of American Societies for Experimental Biology,FASEB)
於1995年8月31日交由美國食品與藥物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FDA)發佈的書面講稿:
1.有證據顯示,某些人在空腹時一次喝下含有3公克或以上味精的開水或清湯,可能會有短暫的身體反應。
2.某些嚴重的氣喘患者藉由鼻孔吸入味精粉末,會引發長達六至十二小時的支氣管痙攣。
【辯方說法】
彭巧珍,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營養師
味精多半是利用澱粉、蔗糖或甜菜糖發酵製成,主要的化學成分為「麩胺酸鈉」。麩胺酸是一種胺基酸,鈉則是一種電解質,兩者都是人體中本來就有的成分,對人體並沒有害處。
1987年聯合國糧農組織和世界衛生組織食品添加劑專家聯合會第19次會議
1.味精的化學成分是麩胺酸鈉,會在進入人體後分解出麩胺酸,那是一種對人體有益的鮮味胺基酸。(不過,毫無節制地食用仍然有鈉離子過量之虞)
2.在一般食品的烹調溫度條件下,味精的性能穩定,不必擔心變質問題。
3.味精是一種可靠的食品添加劑,除了一周歲內嬰兒,其他年齡組兒童都可以食用。此外,不需要設定成人每日容許的攝取量值。
4.所謂的「中國餐館症候群」並非由味精引起,而是蠟樣芽胞桿菌汙染了飯菜。
國家環境毒物研究中心
1.味精的鈉含量只有食鹽的三分之一,一般的烹調用量又較食鹽少,所以鈉的影響(編按:通常是口渴)其實還不如食鹽嚴重。(但對罹患高血壓、心臟病、肝臟、腎臟等疾病的限鈉患者,仍然需要嚴格控制)
2.動物實驗發現,麩胺酸鈉必須在非常高的劑量才會引起急性毒,同時沒有顯著的慢性毒性、致畸胎性或基因毒性。
3.歐洲食品科學委員會(SCF)於1991年證實麩胺酸鈉的安全性,同時認為不需要設定每日容許攝取量值。
美國實驗生物學學會聯合會(Federation of American Societies for Experimental Biology,FASEB)
於1995年8月31日交由美國食品與藥物管理局(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FDA)發佈的書面講稿:
對一般人而言,食用正常消費量的味精是安全的,沒有證據顯示味精和任何嚴重或慢性的疾病有關聯。
吳思敬博士,國立嘉義大學食品科學系暨研究所教授
味精在高溫加熱後的確會由直鏈狀變成有致癌性的環狀焦麩氨酸(pyroglutamic acid),但以目前的研究資料顯示,必須在120度以上的高溫,或者至少一小時以上的長時間加熱。
淩永健博士,國立清華大學教授
如果要使用鮮味調味劑,寧可使用適量的味精而不是雞粉或高湯塊,因為以目前市面上的產品來看(2013),其成分都過於複雜,同時來源和純度也未清楚標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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