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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011731
王子 | 2014-7-2 16:27:02


何女買媚比琳專櫃(右)眼線筆,卻被控偷隔壁露華濃與凱婷的商品。


台中何姓女子今年一月,到康是美的開放式陳列專櫃選購化妝品,她駐足許久買了媚比琳眼線筆,事後康是美卻以隔壁兩專櫃少三樣商品,竟告她竊盜。台中地檢署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何女拿起一項商品觀看後,有放回的動作,無法證明偷竊,檢方經多次溝通,康是美才撤告,檢方昨將何女不起訴。

何女難過表示,被冤枉後壓力大到罹患憂鬱症,指摘店方「不能因為我在貨架前停留較久,就把不見的貨都算我頭上,且撤告後也不聞不問,以後誰敢去買東西!」康是美昨說,會向何女慰問致意,至於是否道歉,則「無法回應」。


檢方將女不起訴
何女(三十歲)指出,今年一月二十一日晚上六時多,她到康是美美村南店購物,在開架化妝品專櫃前駐足許久,買了一支媚比琳眼線筆返家。後來康是美竟報警,指她偷了媚比琳專櫃旁露華濃、凱婷兩專櫃的商品,包括潤唇筆、眼影與眼線筆。

康是美向檢方表示,因當天盤點發現商品短少,調閱監視器發現何女在專櫃前駐足最久,且有拿起物品的動作,偷竊嫌疑最大。不過檢方認為,監視器畫面模糊不清、拍攝距離又遠,且僅拍到何女有一次拿起一項物品,但她有放回去的動作,若要以此動作推論她偷三項商品,不合情理,檢方與康是美多次溝通後,康是美終於同意撤告,檢方昨將何女不起訴。
不少網友建議何女反控誣告並求償,也有說「下次要小心不要進去」、「不要進去就不會被當小偷」。


業者應適度補償
律師溫令行表示,何女確有拿取貨架商品觀看,康是美不算故意亂提告,難認定有誣告之嫌,但建議康是美裝防盜閘門,避免糾紛。另就企業責任而言,何女因此罹患憂鬱症,建議康是美應給予適度補償,化解雙方心結。




※個人感想:真的,挑久一點就被當賊,那誰還敢去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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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618399 + 10 為什麼不反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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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ttome + 10 建議何女告康是美,這在美國的話是不得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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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ex3300
伯爵 | 2014-7-2 16:38:37

看久一點也不行 哪有這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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遊魂
大親王 | 2014-7-2 16:54:06

記得有一次去家x福看3c產品,原計畫是要買一台平板的,

左挑右選,在試滑看看,過程差不多有20幾分鐘吧!

突然,左右貨架旁各站了兩位店員,直盯著我看,那感覺還挺不舒服的......

於是我便走到其中一為店員旁邊,便大聲說:你們現在是在(誇殺小),把我當小偷啊∼

一肚子火走出了家x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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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011731 + 4 + 4 委屈你了,魂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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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0324
王爵 | 2014-7-2 17:10:32

真是可惡的店家

有本事就拿證明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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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p5717
公爵 | 2014-7-2 17:21:20

其實商品短少原因,
多半是店員點收商品不清不楚,
不然就是店員監守自盜吧!
這在各行各業大小公司工廠最常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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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yol2524
大公爵 | 2014-7-2 17:31:54

理由太牽強 影片只有一次拿起東西 也有放回
完全沒考慮到是自己公司的問題 事後也沒抱歉

話說我自己有時也會這樣
想買的東西已經算是決定好 只是去旁邊看看而已
就是想多看看其他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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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njahuang
大公爵 | 2014-7-2 18:11:39

這不能怪任何人,就像"碰磁"一樣
因為有人常想不勞而獲偷東西,所以店員才會去盯看太久的客人
像便利超商也會針對看很久或是在那拿拿摸摸很久的客人,要求店員上去服務
還會定期找外派去裝客人評分這部分,所以也不要怪店員
至於上面的案例店方控告是否過當,只能交給法官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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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1318
大公爵 | 2014-7-2 18:23:32

看來以後在購買任何物品前"只能遠觀,不可褻玩焉"是吧~~~以免被當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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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6388
伯爵 | 2014-7-2 18:27:29

以後不能在路上看美女了 看太久說不定被人告強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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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im
公爵 | 2014-7-2 18:46:00

這樣的意思是說,只要我有碰到商品,我都會有被告的機率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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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9000
王子 | 2014-7-2 18:48:18

大財團養這麼多法律顧問,
原來是要對客人興訟的...

本案不算誣告,那算誹謗或妨害名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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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rthur772
騎士 | 2014-7-2 19:12:51

真倒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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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lo1103
男爵 | 2014-7-2 19:13:29

我還記的 學生時去買筆 褲子口袋的舊筆 掉了出來 當場店長說我偷東西要報警  儘管筆是舊的 墨水也只有一半 當時有超多同學為我作證 不過偉大的店長還是都沒道歉 只說來美術店買東西 就不要帶書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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妍喵
公爵 | 2014-7-2 19:25:44

不會哪天從騎樓走過去也會被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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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色心情
公爵 | 2014-7-2 19:32:56

這樣以後真的只能先決定好買哪個再出門了啊
不然逛街不小心就躺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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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ray.wang
公爵 | 2014-7-2 19:33:40

哀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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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3078
侯爵 | 2014-7-2 19:39:14

如果那家店不道歉大家可以發起拒買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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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mbo7822
男爵 | 2014-7-2 20:04:03

499000 發表於 2014-7-2 18:48
大財團養這麼多法律顧問,
原來是要對客人興訟的...

沒有...

除非店家有當場公開指責、指出說客人就是小偷!

否則這只能歸類於只是告錯人了....並沒有妨礙名譽

店家也沒有公布或是在公開下說客人就是小偷∼所以也沒有妨礙名譽

而且店家也沒有刻意要誣賴他偷竊∼是真的短少物品∼只是抓錯了人



但是店家還是有所謂的道義責任∼

畢竟冤枉了人...再怎樣都要道歉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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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93104104
大公爵 | 2014-7-2 20:26:40

要有真憑實據才能抓人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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