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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a006
準男爵 | 2014-8-11 19:52:47

陳菊,承認說謊有那麼難嗎?   古廷喜

 陳菊雖然坦承市政府確實知道李長榮化工那條管線存在,也道了歉!但是,仍然堅持她沒有說謊。我們不禁要問陳菊,連承認說謊的道德勇氣都沒有,再多的道歉、眼淚都不足以告慰那卅位冤死的鄉親,以及三○二位冤枉受傷的市民。陳菊不配自稱是高雄市的大家長,又有何顏面再選高雄市長呢?

高雄氣爆的第一時間,陳菊可以說她不知道有李長榮化工的管線,第二天還說不知道,已屬不可原諒;第三天、第四天、第五天還在辯稱她不知情,那就是在愚弄市民,把市民當白癡耍,行為卑劣。

 當第六天立委林國正拿出一○一年四月十六日捷運局輕軌工程管線協調會的公文,顯示當時不僅高雄市政府水利局與工務局都派人參加,而協調的管線中就包括李長榮。在同一天立委黃昭順也指出,高雄市政府不僅訂有「高雄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且規定設有石化管線的公司,每年必須向市府提出「管線管理與維護計畫」,否則要罰款,顯示石化管線的申設、管理、檢查均屬於市政府的職權。至此,陳菊和她的團隊依然說不知情。

 到了第七天,也就是冤死鄉親的「頭七」,媒體再披露陳菊的市府,每年收取石化業者管線規費高達一億七千萬元時,陳菊知道再也拗不下去了,才出面道歉,但還是堅稱她沒有說謊!

 在這七天當中,若說陳菊的團隊沒人告訴她上列的各項事實,絕對是不可能的,二七七萬的高雄市民也絕對沒有人會相信。因為,能找出二十多年前副總統吳敦義擔任市長實核準埋設管線的公文,代表著陳菊團隊對這些管線的來龍去脈知之甚詳,且當時承辦該項業務的科長就是陳菊現任的副市長。也就是說陳菊早已知道上項的所有狀況,那麼陳菊說她不知情,完全是對高雄市民刻意的「詐欺」行為,應予譴責!

 台灣民間的傳說,「頭七」當天是亡者靈魂最強的時候,陳菊恰好在這一天被所有的證據逼的不得不道歉!是巧合,還是冥冥中的「報應」,不得而知。但是,我們要告訴陳菊,想想那卅位因為妳的「該作為而不作為」冤死的鄉親,以及三百多位冤枉受傷的市民,承認說謊有那麼難嗎?(高雄/忠實讀者)
文章轉自 臺灣時報
發佈日期: 2014-08-11 00:10:00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個人意見
花媽,斷尾求生的戲碼可以適可而止了!
史上最好笑的笑話!道歉,但不承認說謊!
話都給她說就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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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天守
王子 | 2014-8-11 20:36:05

要官員  承認自己錯 為自己道歉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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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wer77890
勳爵士 | 2014-8-11 22:23:36

花媽不能承認說謊,否則,宜居城市就破功了!
敬告高雄市民們,花媽不承認說謊,可以理解!嘖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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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op12345678
公爵 | 2014-8-12 00:34:10

這些人推卸責任速度之快
彷彿民進黨二十幾年從來沒有在大高雄執政過
這二十幾年從出生到大學都畢業了
還樣的不負責任態度真是令人嘆為觀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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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影
侯爵 | 2014-8-12 01:19:32

說句公道話
高雄市政府是要負部分責任的
但問題是不能無限上綱
以下是參考中央層級的說法:
"經濟部重申,丙烯並不是能源,因此不應納入《石管法》"
"乙烯及丙烯等石化管線,也非屬《石管法》管理範疇,更不是「公用氣體與油料管線災害」內容。"

"高雄市道路挖掘管理自治條例"是民國99年立法,101年12月公布
裡面對於管線管理規定:
1.管線機構應擬訂年度檢測維護管理計畫並依該計畫訂定檢測紀錄表(第29條)
2.管線機構應於每年五月底及十一月底前,分別依前條第二項所訂定之檢
  測紀錄表對於所埋設之管線及其相關設施實施ㄧ次以上之檢測,並於檢
  測後三十日內將檢測結果報請主管機關備查。(第30條)
3.管線機構辦理前條規定之定期檢測或自辦不定期檢測,如發現所埋設之
  管線及其相關設施,有老舊腐蝕或破損之情形者,應即改善(第31條)
4.管線機構因施工或維護管理欠缺致侵害他人權利或發生國家賠償責任者
  ,應依法負其責任。(第32條)

說真的,一個101年年底生效的新法,要去管理20年前埋下的禍根,實在是需要一個時間去清查管理
2年內要情查完20多年來的舊管,時間明顯不夠,況且20年前的政府並成立"管線資料庫"
一切只能從頭做起
從中央到地方的說法,只能說人民自求多福
因為中央立了超大漏洞的法,變成無法可管
地方立了相關的法,卻太遲了
大家現在炮火猛轟陳菊,但很多人大概忘了一件事
這次是中央公認"地下管線電腦數位化"做得最好的高雄發生管線爆炸
那"其他縣市"呢??其他縣市的管線依舊"無法可管",且地下管線電腦數位化也不是做得最好
法律漏洞還沒改,這也是個嚴重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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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v
大公爵 | 2014-8-12 05:13:10

龍影 發表於 2014-8-12 01:19
說句公道話
高雄市政府是要負部分責任的
但問題是不能無限上綱

有辦法一兩天就翻出16年前的公文,會沒辦法在兩年內清查出所有管線嗎?
這些管線有比16年來累積的公文多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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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影
侯爵 | 2014-8-12 17:51:15

eav 發表於 2014-8-12 05:13
有辦法一兩天就翻出16年前的公文,會沒辦法在兩年內清查出所有管線嗎?
這些管線有比16年來累積的公文多 ...

公文有分類、編號、年度可查,況且只要幾個人紙在辦公室裡就可以翻翻紙就可以了
但埋在地下的管線可不是像坐在辦公室裡翻翻紙張一樣那麼簡單
就連箱涵都有假的(幽靈箱涵),若不是當初的負責人隱瞞,台灣土地那麼大,你會知道哪條路上有埋著"幽靈箱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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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影
侯爵 | 2014-8-12 17:52:26

eav 發表於 2014-8-12 05:13
有辦法一兩天就翻出16年前的公文,會沒辦法在兩年內清查出所有管線嗎?
這些管線有比16年來累積的公文多 ...

公文有分類、編號、年度可查,況且只要幾個人紙在辦公室裡就可以翻翻紙就可以了
但埋在地下的管線可不是像坐在辦公室裡翻翻紙張一樣那麼簡單
就連箱涵都有假的(幽靈箱涵),若不是當初的負責人隱瞞,台灣土地那麼大,你會知道哪條路上有埋著"幽靈箱涵"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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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PQUEEN
準男爵 | 2014-8-12 20:56:38


辛苦你了~早點承認就不用這樣低下頭去道歉了~~~說來也遲了!!趕快處理好這件事吧!!連日大雨災民們因該已經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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