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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欣芸
王室 | 2014-9-30 19:04:12


▲欠232萬卡債,法院裁定「還7.2萬」銀行不服。

東森新聞記者魏宏卿、陳佳鈴、吳竣翔/台中採訪報導

積欠卡債232萬,法院竟然判債務人只要還所積欠卡債的3%、7萬2千元!南投一名婦人積欠卡債232萬,南投地方法院依照債清條例,考量婦人的還款能力,裁定他每個月只要還1千元,而且還6年,第7年以後未還的部份一筆勾銷。2家債權銀行不滿,提出異議,被法官駁回。

shoping購物刷卡超方便,楊姓婦人刷爆信用卡,積欠卡債232萬,因為實在還不出錢來,依債清條例向法院申請清理卡債。婦人在長照中心擔任照顧員,1個月賺19500元,扣除勞健保還有房租、夥食費、孩子學費等生活開銷,一個月只剩下867元,生活實在拮據。



法官考量婦人還款能力,裁定婦人每個月只要還1000元,而且只要還6年,第7年以後沒還的部份一筆勾銷。6年還7萬2,等於才還卡債總金額的3%,裁定一出讓債權銀行急得跳腳。

南投地方法院審判長趙思芸表示,「她借款的比例並不是我們裁定認可的要件裡面,畢竟她已經盡力清償了,我們就裁定認可。」婦人婆婆則說,「不是說我們贏了就很高興,最好不要有瓜葛最好。」

銀行懷疑婦人故意不努力工作增加收入、投機尋求免除債務責任,因此向法院提出異議;不過,法官認為債清條例的重點不在於償還欠款的成數,而是衡量債務人償還能力,雙方訂出可接受的償還計畫,銀行可以依法提出抗告。但還款比例與欠款金額差距甚大,此例一出,不少民眾也認為,恐怕為卡債者開了後門。一位民眾表示,「還是不符合公平正義原則,會有一個惡性循環,到時候我喊倒就好了。」

但銀行難道沒有責任嗎?法官認為,依婦人的還款能力,銀行竟然能發卡,積欠卡費金額高達2百多萬,加上婦人信用卡刷的大部分都是購買棉被、腳踏車等生活用品,沒有購買奢侈品,造成這個結果,銀行發卡浮濫也有責任,所以判定232萬只要還3%,這也創下卡債族償還比例最少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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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uvinop
公爵 | 2014-9-30 19:18:06

但銀行難道沒有責任嗎?法官認為,依婦人的還款能力,銀行竟然能發卡

這句話太有道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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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redlui
男爵 | 2014-9-30 19:19:51

債清條例真是個好條例,少賺一點錢對銀行來說毛毛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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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OK0324
王爵 | 2014-9-30 19:24:25

232萬 裡面多少是利息

信用卡的利息是壓垮卡債族的最後一根稻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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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ttkk
伯爵 | 2014-9-30 20:29:16

吃人不吐骨頭的銀行這下踢到鐵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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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uhjtyuhj
大公爵 | 2014-9-30 23:43:54

咦? 咦咦咦咦咦???????
不錯不錯~
人肉盛行的當下就是要如此使用才對!
查清真相作點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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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樓層,該篇已經被刪除
暗光叫
威爾斯親王 | 2014-10-1 00:55:36

這次換銀行喊恐龍法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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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nty013 + 2 哈哈 真的 心理面一定超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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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cho739
大公爵 | 2014-10-1 08:38:44

銀行浮濫發卡的後遺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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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cio
侯爵 | 2014-10-1 08:42:23

銀行跟錢莊 其實沒兩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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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icsky0207
子爵 | 2014-10-1 08:52:35

那種收入~~
刷破兩百三十萬?兩邊都有問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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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kk66778
侯爵 | 2014-10-1 09:07:19

銀行爛發卡是真的活該!!
但232萬就算一半是利息,還是刷了100多萬,
生活用品可以刷100多萬,實在厲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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傑尼亞斯
大公爵 | 2014-10-1 09:17:35

這是雙方過失阿 這樣判 雖然很恐龍 但是也讓銀行自作自受 一個月賺19500的人 可以讓他拿一張卡 刷到232萬 誰的問題呢.......銀行發卡太隨便了 阿貓阿狗 都敢讓他拿卡 只要能有錢賺 銀行跟吸血鬼 沒差別 雙方都有大問題 一個月賺1萬9的人 敢刷232萬 那婦人 擺明就是不還錢的不是嗎!?!?

所以 最好是 判賠銀行7萬2千元 然後 剩下的 換算成刑罰 罰婦人 對社會做服務 不是很好 不然這婦人 以後一定還會教別人 這樣擺爛的 月賺1萬9  敢刷232萬 擺明要賴賬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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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nghongLi
公爵 | 2014-10-1 09:35:05

說到這就生氣 我工作穩定 月收60K 申請台企銀的信用卡只給我5萬 信用卡用了十二年後 買了房子想買新家電 分期不夠額度 叫他幫我升到8萬 結果他下個月寄了公文說什麼我有房貸所以目前是負債 信用額度減為四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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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gandalf
王子 | 2014-10-1 09:48:04

雖然我不知道實際情況,但我覺得婦人至少該把本金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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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ener
公爵 | 2014-10-1 09:49:50

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讚~很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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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cyc5168
公爵 | 2014-10-1 09:51:35

這樣的判決真是有夠扯的, 難道未來這七年該婦的收入都不會增加嗎? 萬一這期間該婦又失業了, 那這帳又該怎麼算? 辦卡時不是都要求保證人嗎? 本案保證人的責任在哪裡? 另外, 月收入不到2萬元, 發卡銀行給了多少額度?這232萬的卡債其中的利息究竟有多少? 銀行也該承擔大部分的責任? 我認為至少也要把該婦欠的本金都要還清那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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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d389
王子 | 2014-10-1 09:56:02

刷了二百多萬不是一兩個月內刷的吧, 還有卡基本上有限額, 無限額的是個別大戶, 那個那時候申請的全是無限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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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vpnash1310
男爵 | 2014-10-1 10:24:07

老實說,卡債是有點背景的問題,現在從這個新聞角度看來我們當然覺得不公平,但如果是從還款能力來做評估,也大概只能這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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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inrole
騎士 | 2014-10-1 10:27:44

至少本金要還吧!!
如此判決只會讓經濟弱勢的人卯金來不顧一切的猛刷,其求再次碰到這種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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