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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士 | 2014-10-25 08:56:28

常州司機高某駕駛大客車在句容一個十字路口,將南京江甯老漢楊某撞出15米遠致其身亡。而導致這起悲劇的重要原因是,高某開車看手機,未注意路口警告標識。23日上午,句容交警部門通報了這一案件,司機高某除了面對巨額賠償,警方還對其刑事立案。

大客車撞飛老漢致其當場身亡

時間回溯到9月5日上午8時20分前后。句容交警大隊副大隊長史明春告訴記者,當時高某駕駛隸屬江蘇某公路運輸集團的蘇D牌照大客車,在將常州汽車站的客人送到溧水汽車站下完客后,又前往南京江甯區汽車站。當其行駛到X204線(甯溧線)1公里處附近與一鄉村道路的十字交叉路口時,與沿鄉村道路由東往西通過路口的72歲楊老漢所駕自行車發生碰撞,將自行車和老漢撞出有15米遠,導致老漢當場身亡。

司機雙手玩手機脫離方向盤

民警沙國慶說,大客車被控制后,他們首先取下車內的視頻監控儀。調閱視頻,民警震驚地發現,從當天早晨8時15分開始,駕駛空車的高某就從上衣口袋中拿出手機開始玩弄,“他是雙手拿著手機,手完全脫離方向盤,眼睛盯在手機上,視線也就離開了車輛前方!”當高某發現騎自行車的楊老漢時,楊老漢已經到了大客車前約10米遠處,大客車時速70公里,一秒鍾就駛出近20米,這時高某所有的反應都已是徒勞。

在警方的事故筆錄中,高某承認其沒有發現事故路段的“十字交叉路口警告標志”和“減速震蕩標線”。至于爲什麽沒有發現,他說,“就是在看手機”。高某同時還交代,一路上使用了好幾次手機。事發時,“是在我看完一個未接電話,剛放下手機,看到老漢已避讓不及。”

司機負主責駕照可能要吊銷

警方認爲,高某駕駛機動車行至設有警告標志和減速震蕩標線的事發路口時未能降低行駛速度,且實施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爲(手持手機),遇情況未能靠道路右側確保安全通行,是引發此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近日,警方作出責任認定:高某承擔此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責任,楊老漢承擔次要責任。

從筆錄中記者了解到,1977年出生的高某已有兩個小孩,妻子在家帶孩子。高某高中畢業后就一直開車,駕駛大客車是全家人的“飯碗”。但警方表示,因承擔此起事故的主要責任,高某除了賠款還可能面臨刑事處罰,如被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決,將予以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並且在二年后才能申請機動車駕駛證,要再次獲得大客車駕駛資質那更是遙遠的事情。(通訊員許榮平孫瑞康 余長保 何志斌 揚子晚報全媒體記者 萬淩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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