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後由 kai3588 於 2015-5-6 11:12 編輯
故意殺人的犯行有可能會成癮,死刑是唯一能禁止二度犯罪的方法,其實還有一些利用交通工具致人於死的犯行,也有重複發生的狀況,有些是判過失殺人關個三五年出來後又犯,甚至有些根本沒關.
記得學生時代有位轉學生,剛轉來沒多久就用機車載了幾乎算校花的女同學,把女同學摔死,後來才知道原來他轉學的原因是在前一個學校也是載女同學摔死才轉學,真是.......
記得某位開國皇帝要進城前頒布"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才能國泰民安順利成立皇朝.
罪該萬死的靈魂脫離軀殼後才有可能讓不好的靈魂得到適當的禁錮,避免再次危害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