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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爾斯親王 | 2015-5-19 13:34:07


▲陽明山Zest35休閒景觀餐廳。(圖/取自臉書)

東森新聞記者劉依晴、張俊忠/台北報導

位在台北市陽明山的知名景觀餐廳「Zest35」被離職員工投訴,員工守則相當苛刻──上班時站三七步、水杯沒有八分滿、菸灰缸有3根香菸沒清,都要罰100元。一名離職員工PO文要網友不要去應徵,被餐廳控告加重誹謗。不過士林地檢署認為,離職員工只是就自身遭遇提出評論,所以不起訴。

夜空下台北市美景盡收眼底,還有一道道美味佳餚讓人垂涎三尺,陽明山景觀餐廳「Zest35」充滿浪漫氛圍,但傳出對員工相當苛刻。



到餐廳打工本來就要遵守餐廳的規定,但是有離職員工爆料,這間位在陽明山後山的餐廳規則非常多,放鬆站三七步、有3杯以上的水杯未倒滿八分、菸灰缸裡有3支香菸未清理,通通罰100元,遲到一分鐘扣30元,另外還有警告申誡扣薪200到2000元不等。

一名陳姓員工工作5天後,認為不合理便離職,他在網路P0文,說他被騙進黑店,餐廳挖坑給員工跳,氣得餐廳控告加重誹謗,士林地院認為陳男只是提出個人評論,不是刻意謾駡,因此不起訴。

由於「Zest35」傍晚才營業,記者上午無法聯繫上餐廳老闆陳國裕;而本來是想讓員工對自身的服務品質負責,但卻被人踢爆是血汗工廠,陳國裕對平面媒體強調,員工觸犯守則5次以上才會真的扣薪;勞資雙方未善盡溝通,誤會可鬧大了。






ETtoday 新聞雲 http://www.ettoday.net/news/20150519/50864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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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動人生
威爾斯親王 | 2015-5-19 13:42:22

感覺很過分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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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ero1419556
王室 | 2015-5-19 14:07:46

絕對抵制黑心老闆的店...這種店家不去也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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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ngame
公爵 | 2015-5-19 14:41:35

害怕事實被揭發 所以才告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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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塵問心聲
王子 | 2015-5-19 14:48:40

這種事情 如果上了電視的社會新聞版面 對店家絕對會是很大的打擊

如果還有再犯 不知道相關單位會不會把不良店家公布在網路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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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o168
大公爵 | 2015-5-19 14:51:46

遲到一分鐘扣30元

他們時薪有1000元以上嗎?

遲到30分鐘就做一天白工

勞委會別在睡了該起床去查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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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oskkjon
大公爵 | 2015-5-19 15:22:11

本帖最後由 eroskkjon 於 2015-5-19 15:27 編輯

其實新聞報的這些  不是服務業最基本該做的工作嗎?? 被罰

是不是 你沒有做好呢?將心比心  假如你今天去福華飯店、凱悅飯店吃飯

然後服務員在你面前站三七步、水杯沒水了也不來幫你裝、抽菸房都是菸蒂

今天是客人的你 有什麼感想呢? 會不會想這種服務生怎麼還不被換掉 因該會吧??

這種有問題的服務生因該不用客人講早就會被餐廳業者開除了吧!

至於遲到會被扣30元 這更本是個人問題  你不遲到不就不會被扣這30元了嗎??

被扣那麼多錢 是不是因該要檢討一下自己 是不是自己做事情太散漫 整家餐廳

就你一位服務員嗎??是不是全部都這樣被扣錢 還是只有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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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樓層,該篇已經被刪除
ietome1112
公爵 | 2015-5-19 15:59:46

夜市的員工態度不要去高級餐廳丟臉這是我對這則新聞的看法
台灣的年輕人對工作環境認知不足  在職場上往往有錯誤的表現  而被指正後卻又像媽寶一樣到處哭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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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cd
公爵 | 2015-5-19 16:06:26

eroskkjon 發表於 2015-5-19 15:22
其實新聞報的這些  不是服務業最基本該做的工作嗎?? 被罰

是不是 你沒有做好呢?將心比心  假如你今天去福 ...

服務業是以服務精神為主沒錯但不是給你無限上綱上線的

大飯店的員工要求多但相對的薪水跟福利也高所以要求水準高

而且很多職務是守著一個地方居多的當然可以做的更精細

一般的餐廳大多是流動式的服務是沒辦法做到精細

而且現在的店家表面都講的很好聽你沒真的去做過很多東西根本就不了解

小弟在餐飲業工作了快十年看過太多客人把自己當上帝,大部份的店家

都為了錢所以把自家員工當下人在用花錢的是老大

所以嘛..................看看就好不要用太過嚴厲的目光去看這篇新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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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roskkjon
大公爵 | 2015-5-19 16:26:36

iscd 發表於 2015-5-19 16:06
服務業是以服務精神為主沒錯但不是給你無限上綱上線的

大飯店的員工要求多但相對的薪水跟福利也高所以 ...

我懂你的意思  只是感覺他爆出來的項目 在服務業這圈來講

不管是什麼樣的業別都是不允許的, 除非你脫了制服利用

額外時間怎樣站都沒人要理你  假如金天是換了你當老闆請

到這樣的員工但是員工都跟你唱反調 你又不能無緣無故開除

他 是不是就會建立罰則 讓員工警惕  但我覺得這一篇寫出

只看到離職員工的抱怨 並沒有探討到老闆是否真的是亂扣錢

或者是這位員工不適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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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ytlc1150
公爵 | 2015-5-19 16:34:38

eroskkjon 發表於 2015-5-19 16:26
我懂你的意思  只是感覺他爆出來的項目 在服務業這圈來講

不管是什麼樣的業別都是不允許的, 除非你脫 ...

說到底服務員也是人,不過抱不抱怨是個人的事,再說也沒影響到社會大眾,至於信或不信,取決於個人意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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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ytlc1150
公爵 | 2015-5-19 16:35:51

可能老闆把日本文化融入自己開的店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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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ao02
公爵 | 2015-5-19 16:44:47

一分錢一分貨
就是這個道理
如果你待遇好薪水高聘請一個人
你要求高也無可厚非
如沒有
那要求別人也就不要太嚴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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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bu111ca
公爵 | 2015-5-19 16:54:05

罰薪水應該是違法的,要不然就開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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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adow915
高級版主 | 2015-5-19 16:57:03

本帖最後由 shadow915 於 2015-5-19 17:02 編輯

整件事我不了解,所以不便評論,但對於遲到"扣薪"及工作守則中"扣薪"的部分,我得提醒大家,如果您是雇主或管理者千萬要注意,扣薪有犯法的疑慮!!!

遲到扣薪,屬民法私法契約,依民法153條,無論書面要約或對話要約,當事人雙方表示意思一致者,契約即為成立,具法律約束力。但依民法71條表示,私法契約與法律行為抵觸者,該部分無效,依勞基法26、27條,雇主不得私扣勞工工資作為處罰,雇主仍須按時支薪,然後通知勞工繳交契約內容罰金,若勞工不從,雇主才能依合約內容向法院提出民事賠償。


台中發生過員工在上班時間私下至停放公司門口之機車上拿手機,結果被主管認定違反規定扣薪1000元,結果法院的判例:
雇主固得為維護企業內部秩序,對於不守紀律之勞工施以懲戒,惟雇主之懲戒權不得漫無限制,仍須符合懲戒處分「相當性原則」、「平等原則」、「誠信原則」及「權利禁止濫用原則」,且雇主於工作規則中所規範之懲戒制度亦應受司法審查,以故,勞工違紀行為如非重大,而雇主卻施以過重之懲戒處分,致有違「懲戒處分相當性原則」者,自非妥適。例如:勞工因手機遺忘在機車,而至停放公司門口之機車上取回手機,前後僅約三十秒時間,雇主竟施以大過處分,並扣薪一千元,可是與其他不當行為之懲戒處分相比較,顯有過當者,該受懲戒勞工仍得主張雇主之該次懲戒處分違反相當性原則,並請求返還不當扣薪


因此,遲到一分鐘扣30元的規定是很危險的,如果是時薪150元,雇主扣下去就犯法了,因為遲到5分鐘就扣光時薪了,不符合比例原則....同時,雇主最多只能扣一定比例額度,不能漫無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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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13
王子 | 2015-5-19 17:26:24

老闆若是要亂扣錢什麼名目都嘛可以扣
遇到這種老闆當然選擇離職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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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cd
公爵 | 2015-5-19 21:40:56

eroskkjon 發表於 2015-5-19 16:26
我懂你的意思  只是感覺他爆出來的項目 在服務業這圈來講

不管是什麼樣的業別都是不允許的, 除非你脫 ...

感謝你的理解

現在的新聞有多少能看的???都少了客觀性跟全面性能信的少之又少啊

而且在台灣當老闆的對手下員工十之八九都沒有什麼好的同理心跟想法

所以大家都站在爆料員工的角度來看除了新聞的引導也有著大多數老闆

做不好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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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kf31
威爾斯親王 | 2015-5-20 02:56:54

這種剝削員工的餐廳就不要進去消費了。

讓他倒店、讓他去當勞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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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ny82321
子爵 | 2015-5-20 15:55:32

這規定感覺不太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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