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KF 捷克論壇

搜尋
查看: 12823 | 回覆: 5 | 跳轉到指定樓層
yulower
王爵 | 2015-7-17 16:08:03

本帖最後由 yulower 於 2015-7-17 16:20 編輯

轉載文章內容

小弟是一個大一工讀生,與女朋友在同一間餐廳上班
最近遇到一個問題,我與女朋友想換工作,已經與店長洽談完作到4月底(今年4月15日提辭呈的)
現在快到月底了,店長突然跟我們說,說老闆娘要告我們
我非常驚訝,所以問問店長為什麼
店長跟我說:因為我們遞完辭呈後,過沒幾天,又有一個同樣是早班的同事也說要離職,而且堅決只想做到4月底
(因為我們公司好像有說過要辭職要提前一個月說)
店長說:老闆娘認為我們是約好要一起離職的
說我們這樣算罷工,會造成餐廳的損失,所以要告我們,然後向我們要求賠償
但是我跟我女朋友要離職早就說了,也跟店長談妥當了,店長也答應了
那個同事是自己後來才要離職的,難道只要老闆娘認為我們是要一起離職,就算罷工嘛?

想問大大們幾個問題
1.  公司要求離職要提早一個月說,具法律效力嗎?
2.  只要老闆娘認為我們罷工,我們就算是罷工嘛?
3.  如果老闆娘真的要告,是算什麼罪呢?我們該有什麼準備?


--------------------

個人認知 餐飲業工讀生 並無任何書面形式的聘雇合約 所以僅為口頭契約

一般公司行號員工 非主管級 大都訂定7天前提出離職書面報告

這對情侶工讀生14天前就已提出離職了  也跟店長說好了

現在突然 另一同事也剛好想離職  我看 不是剛好 是她也做不下去了吧

罷工? 笑死人 餐飲業做到員工想罷工 頭巾包一包回家吧 老闆娘 有錢沒素質 回家當老闆娘吧


個人淺見 有法律專業素養的大大還請指點迷津  感恩喔


補充:

勞基法15條2項:不定期契約,勞工終止契約時,應準用第十六條第一項規定期間預告雇主
勞基法16條1項:
雇主依第十一條或第十三條但書規定終止勞動契約者,其預告期間依左列各款之規定:
一、繼續工作三個月以上一年未滿者,於十日前預告之。
二、繼續工作一年以上三年未滿者,於二十日前預告之。
三、繼續工作三年以上者,於三十日前預告之。

按勞資爭議處理法第5條第5款,罷工:指勞工所為暫時拒絕提供勞務之行為。

評分

已有 2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s175366 + 10
www0698 + 20 + 20 感謝大大分享

總評分: 名聲 + 30  金幣 + 20   查看全部評分

分享分享 收藏收藏
FB分享
~ 2021 祝大家 身體健康 闔家平安~
~~  無須給我評分喔  ~~
回覆 使用道具
zl900
威爾斯親王 | 2015-7-17 16:31:50

讓他告吧 法律是保障勞工的!

評分

已有 2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www0698 + 3 + 3 感謝大大分享
yulower + 6 感謝大大分享

總評分: 名聲 + 9  金幣 + 3   查看全部評分

引言 使用道具
Lee1313
王子 | 2015-7-17 17:37:18

不是老闆娘說的就是對的,只要你們是合法我想法律是站在你們那一邊。
我想你們工讀生的工時應該也有違規,她應該害怕你們去檢舉吧。

評分

已有 2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www0698 + 5 + 5 感謝大大分享
yulower + 6 感謝大大分享

總評分: 名聲 + 11  金幣 + 5   查看全部評分

引言 使用道具
EZCat
威爾斯親王 | 2015-7-17 19:21:08

時間到就走!依勞動基準法來說,你們沒有錯。你們也非正職人員!

評分

已有 2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www0698 + 3 + 3 感謝大大分享
yulower + 6 感謝大大分享

總評分: 名聲 + 9  金幣 + 3   查看全部評分

引言 使用道具
yulower
王爵 | 2015-7-17 19:25:38

EZCat 發表於 2015-7-17 19:21
時間到就走!依勞動基準法來說,你們沒有錯。你們也非正職人員!

哈哈 不好意思 看錯主題 回應錯誤

大大所言甚是

他們根本沒錯 大可走人的

評分

已有 1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www0698 + 3 + 3 感謝大大分享

總評分: 名聲 + 3  金幣 + 3   查看全部評分

引言 使用道具
michaellook1
威爾斯親王 | 2015-7-17 21:40:49

黑狗兄已經附上法律條文了  小弟就不用再重複了  工讀生除非是有工作到三年以上才需要一個月以前提出   就法律層面站得住腳,但是,實然面呢?真正跑法院的時候大學生對決一家餐廳  不一定比較有優勢阿

評分

已有 2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www0698 + 6 + 6 感謝大大分享
yulower + 6 不用跑 老闆娘敢告才怪 !!

總評分: 名聲 + 12  金幣 + 6   查看全部評分

引言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加入會員

建議立即更新瀏覽器 Chrome 95, Safari 15, Firefox 93, Edge 94。為維護帳號安全,電腦作業系統建議規格使用Windows7(含)以上。
回頂部 下一篇文章 放大 正常倒序 快速回覆 回到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