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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習騎士 | 2016-1-27 11:23:36

鉅亨網記者陳慧菱 台北

因應國際匯率劇烈波動,金管會祭出第三波嚴控目標可贖回遠期契約(TRF)等複雜高風險商品的5大措施,27日起上路。此外,徵提期初保證金及交易額度上限兩項措施,則自2月27日起適用。金管會表示,截至元月中旬,銀行在TRF實際損失約新台幣20多億元。

金管會表示,第三波嚴控TRF方案包含5大措施:1.專業法人資格條件,由總資產新台幣5000萬元拉高至1億元;2.銀行不得與自然人、非避險目的的一般法人交易;3.匯率類複雜性商品契約不得超過1年、比價或結算期數不得超過12期,損失上限為名目本金的3.6倍;4.徵提2%期初保證金;5.銀行核給客戶的交易額度上限為客戶可驗證往來資力的2.5倍。

金管會表示,因人民幣重貶,引發TRF等複雜高風險商品客戶大舉虧損,金管會已於去年12月16日函請銀行辦理複雜性高風險衍生性金融商品,應注意對銀行及客戶暴險之因應措施及建立相關因應處理機制,包含客戶暴險程度分析、客戶違約處理機制、外幣資金調度及未來辦理該項業務之政策或指導原則等,並指定獨立於金融行銷部門(TMU)之專責部門管控執行,提報董事會討論。

金管會表示,截至元月中旬,TRF累計客戶違約不交割接近20億元,也就是銀行實際損失約新台幣20多億元。

金管會表示,以目前常見的契約名目本金100萬美元、槓桿倍數2倍、徵收2%期初保證金來計算,即客戶未來承作TRF類的複雜高風險商品時,須先繳交新台幣1500多萬元的期初保證金。且若承作1年期以上且隱含賣出選擇權的匯率類衍生性商品時,期初保證金更將拉高至5%。

要謹慎投資這類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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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H
高級版主 | 2016-1-27 17:2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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