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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ownine
騎士 | 2016-3-9 12:54:32


彩鷸。大園消防分隊提供

一名喜歡小動物的23歲高姓男子,去年5月在彰化縣線西鄉一處魚塭徒手抓到一隻野鳥,握在手中拍照後即野放,再將照片上傳臉書分享,不料警員網路巡邏發現高男捕捉保育類動物「彩鷸」,將他移送法辦。台中地院今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非法獵捕保育類野生動物罪判高男3月徒刑,緩刑2年。

高男到案辯稱:「一開始不曉得那是保育類的鳥,拍完照、就把鳥放掉。因為太漂亮了,所以我才PO到臉書網路上,後來有網友留言說那是保育類的鳥,叫我不要太張揚,我就把臉書的文章、照片撤掉。」高男並說對於騷擾到鳥類活動,感到抱歉。

法官指出,彩鷸是行政院農委會公告的二級保育類野生動物,保育類野生動物雖多達上百種,除較為耳熟能詳的櫻花鉤吻鮭、台灣黑熊以外,一般人若不是對動物有專門知識,未必能辨識其他物種,但該法的立法目的是保護野生動物,所以只要經行政院農委會公告為保護對象,就不能以不知情為由免責,況且高男偵訊時坦承:「抓到後發現是彩鷸鳥,知道是夜行性的,才想那麼好運會抓到,我想說很漂亮,拍照了,因為我知道彩鷸鳥是保育類的」,顯然高男抓鳥時已知是保育類動物,因覺得稀奇才拍照後再野放,並上傳臉書分享。

法官不採信高男辯稱不知抓到保育類動物的說法,判他有罪,但考量高男抓鳥拍照後即野放,犯罪時間甚短,所生危害較輕,因此判他緩刑。(鄧玉瑩/台中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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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勝利
威爾斯親王 | 2016-3-9 13:17:04

太無聊抓鳥...禽流感不懂嗎...判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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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napen
大公爵 | 2016-3-9 13:25:53

如果是受傷的保育類,必須要有抓補的行為才能幫助它們
那是沒辦法的事,不知情就算了,知情怕觸法也可以請動保或是相關單位協助
人家好好地在魚塭走動,沒事就抓它們還拍照上網
那麼想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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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anjahuang
大公爵 | 2016-3-9 13:31:53

可以理解他這種想紅的心理,我小時候也很無聊,看到別人抓到河邊比較特別的大肚魚
也想去抓一隻來出出風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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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kou
王室 | 2016-3-9 13:39:24

恩....其實這方面的界定有點模糊,就是為了避免有許多的不肖份子去抓保育類來進補之類的,才會訂下這麼硬的法規。至於這個人抓到這隻鳥,已經知道是保育類動物,還這樣拍出來貼上去,當然會有事情,自己應該要知道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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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13
王子 | 2016-3-9 13:55:20

任何鳥類都不要亂抓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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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illxtom
公爵 | 2016-3-9 17:00:34

喜歡的話就去敗一隻大砲吧~~遠遠的就把牠"攝"下來欣賞~~不也很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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