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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元寶
公爵 | 2016-3-28 18:39:13

本篇最後由 銀元寶 於 2016-3-31 18:31 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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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反對廢死
建議蓄意殺人者,唯一死刑:
若廢除死刑,就會誘使罪犯的犯行盡量嚴重些也無妨。
但要是蓄意殺人者唯一死刑:
那些搶劫犯拿了錢就會想跑了,
要他動手殺人可能還會怕蓄意殺人者唯一死刑,
考慮再三,猶豫不決等
綁架案的人質也多了些許機會可以獲得平安釋放,
綁架犯也怕背負著殺人魔的陰影和蓄意殺人者唯一死刑。
或考慮再三,猶豫不決等。
有些道德崇高人士會想說:
死刑犯也有人權…。
但那些人還有資格稱為人嗎?
為什麼他不尊重別人的人權在先?
那些受害者的人權在哪裡呢?
講好聽點是說要「以德報怨」,
不要「冤冤相報」,
所以家屬就要強忍悲痛與憤恨,
如果他的犯行真的泯滅人性,
為什麼不能受到相對應的制裁?
剝奪犯人的人權在某種程度上來說,
就等於在稍事彌補受害人及其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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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msci + 12 + 12 去跟ISIS說廢死吧!! XDD
白化症 + 10 死刑不能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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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1976
公爵 | 2016-3-28 21:33:39

廢死是脫離社會現實的空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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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go123
公爵 | 2016-3-28 21:52:09

我希望有真正受害者出來喊[廢死]  那才能真正讓我心服口服

要不然你在那沽名釣譽 喊喊[廢死] 我給你一個[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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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ujj
副站長 | 2016-3-29 00:25:01

反對廢除死刑
執政者是應人民所託,執行法律是人民所託付的事件之一。
我國刑法,明列有死刑度,故死刑犯應當執行死刑,
故意拖延、延緩、甚至不執行,都是公務員怠忽職守,怠忽職務的公務員都應該處罰才對的
http://www.jkforum.net/home.php? ... =blog&id=857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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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之嵐
王室 | 2016-3-29 00:59:31

現在還沒真正廢除死刑

就有一堆人在鬼叫不自由……

真正廢除死刑的話

台灣會不會變成滿街被殺害的屍體

真正的鬼島呢?

死刑絕對不能廢

就算不能一命換一命

至少能讓受害家屬感到一些安慰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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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TXYZ
男爵 | 2016-3-29 01:20:54

山之嵐 發表於 2016-3-29 00:59
現在還沒真正廢除死刑

就有一堆人在鬼叫不自由……

大大你說的很.對.呢 我反對廢死..這樣一來罪犯會更進一步.無法無天,目無法紀,目中無人..我反對廢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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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之嵐
王室 | 2016-3-29 01:24:22

GOTXYZ 發表於 2016-3-29 01:20
大大你說的很.對.呢 我反對廢死..這樣一來罪犯會更進一步.無法無天,目無法紀,目中無人..我反對廢死.

偏偏有一堆白癡在狂喊吠死……

我還真希望這些人也遇到一樣的痛

真正遭遇過之後

他們才會了解死刑到底能不能廢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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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TXYZ
男爵 | 2016-3-29 01:36:48

山之嵐 發表於 2016-3-29 01:24
偏偏有一堆白癡在狂喊吠死……

我還真希望這些人也遇到一樣的痛

大大你說的很.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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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uddy791
大公爵 | 2016-3-29 02:27:09

廢死的目的在於避免冤獄。
但問題是『廢死』已經走偏了,而且偏得很譜,他們的訴求已經變成盲目,不管是否有罪,都不可以判死刑。
這種作為根本是因咽廢食,倘使是因為司法問題造成死刑冤獄,那麼就應該針對司法做改革,應該緊盯法官的判決與依據,而不是一味為『廢死』而『廢死』,毫無說服服力,反而助長犯罪。
而且這個病態社會,什麼都講人權、談教化,結果到頭來殘害的卻是善良的老百姓,鬆寬的法律就像是為作姦犯科的人開脫,受害者永遠只有無奈!
真的期望,應該恢復前朝的『凌遲』、『腰斬』。。。等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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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nner5
侯爵 | 2016-3-29 02:36:04

我國有死刑但也有白曉燕命案
敢去做大惡事的人
後果再嚴重都毫無意義
甚至讓那些人期待這嚴重的後果
著眼死刑
反而會讓那些想放棄人生卻又不敢自我了斷的人
有個選擇的道路
藉由他人之手消滅自身還可以得到人生中從沒得到的關注

應該做的
是想方法讓這個社會的人不願意甚至不會去做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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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unalone
騎士 | 2016-3-29 04:11:51

讓所有人都精神正常不做壞事基本不可能。
但是做事就必須有相應的代價,
死刑不是威懾犯罪
是給無辜死去的生命一個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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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darks
王子 | 2016-3-29 08:55:05

廢死這種東西.....
唯有真正的受害人.....
才有資格出來說.....
其它,只是慷他人之慨.....
一點說服力都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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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之嵐 + 10 嵐舉雙手認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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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j999
Gold | 2016-3-29 09:09:18

都是同一票人的意見.
民意如流水.
不要受影響.
一切依法辦.
民主以法治為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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懂還是不懂
大公爵 | 2016-3-30 21:25:17

就我所知  時代力量  那幾個,可以去請教Google大神~~~

公務員 財產不明罪=貪汙  =死刑  (鬼島會不會 因此沒有政治人物)
強暴、搶劫犯、綁架犯 =死刑     (那犯人被捕前  人質恐怕很難存活了)
強暴犯  (施打女性荷爾蒙算了   既然控制不了  那就依靠藥物.....)
吸毒 販毒  死刑       (演藝人員會不會因此砍半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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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ldenPun
男爵 | 2016-3-30 22:48:17

反對廢死,但希望死刑的判決範圍要再加以修正及調整,避免過度嚴謹使本來不至於判死的情況加劇,導致破罐子破摔的情況。

說實在的我也想不到死刑犯教化後對社會有什麼用處,尤其是證明了有精神疾病(又或者根本是心裡扭曲或變態一類),此類人基本上沒有人敢再雇用,關在監獄關到死又浪費國家資源,對待這種活著對社會幫助不大又白白耗費納稅人公帑的生物,直接滅了不是比較快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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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oki403
王子 | 2016-3-31 15:21:52

反廢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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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fhasl
大公爵 | 2016-3-31 15:53:22

如果廢死改鞭刑....不知道大哥您同意不??

小弟定大力贊成這方案!

鞭刑的確不人道,但是這些罪犯犯罪時會跟受害人講人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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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la8
王子 | 2016-3-31 16:08:20

任何東西都要有配套

而不是一直喊廢死,沒有任何的配套

不過阿,台灣的吠屎聯盟還不是普通的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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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ossmay
王子 | 2016-3-31 16:37:36

現在的社會已經不能講求以暴制暴.或殺人償命.....但是應有的制裁才是解決之道.......廢不廢死.不是你我小老百性能決定的......廢死..要有配套措施[關到死]......或危害社會甚大沒有教化的可能.要永遠隔絕社會.......除非你是[判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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