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期日早上回父母家,被叫去買早餐,
卻意外碰到一個二十年前的同事,還是當初的情敵,
他帶著一家子,老婆小孩的,他老婆我也認識,也是當時的同事,
幾個人在那大致聊了一下近況,互相遞名片,約改天一起吃飯再敘舊.
回想當初那女生是我苦追了兩年,到最後我被打槍,因為那女生喜歡那同事,
而且還是我的初戀,結果到後面過了幾年,我也早離職了,
但有些同事還是彼此有在連絡,得知那同事娶了另一個女同事,
結果我喜歡的那女生也不知下文了,
隔了好些年,後面我還有碰過一次那女生,也是寒暄一下而已.
事隔這麼多年,咦??我居然對這位同事沒有一點點的恨意,
因為當初我們還是好哥們,他也沒橫刀奪愛,更沒跟那女生在一起,
只是當初太年輕了,人很賭濫,一氣之下離職,去了台北工作,
就這樣大家沒了音訊,
真的現在想想,當初怎麼那麼蠢,那麼意氣用事,甚至於幼稚,
人啊~~~~~~
真的要到某一年紀後,才會去釋懷很多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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