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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gelmax9752160
伯爵 | 2016-11-5 00:33:48


圖/中央社

桃園女警陳明慧執勤時發生車禍,造成顱內出血,今天下午拔管,家人爲她換上警服,遺體繞行大埔派出所及事發現場,同仁列隊致敬,告訴她「任務結束了」。

桃園市龜山警分局大埔派出所31歲女警陳明慧,與23歲同事塗毓修,在追捕酒駕男子時發生車禍,造成顱內出血,經全力搶救無效,家屬同意後放棄急救,下午3時33分往生。

陳明慧的家人及男友忍痛爲她換上警服,晚間遺體送至板橋殯儀館前,繞行大埔派出所,同事在大門列隊向她致敬,告訴陳明慧「任務結束了」。

同仁們紅著眼眶說,陳明慧是好人,人好心好,也很認真。

陳明慧遺體隨後繞行至事發現場,家屬聲聲呼喚回家了。

警方表示,將全力協助家屬處理後續事宜,陳明慧因公殉職,撫卹金約新台幣900萬元,替她爭取因公殉職須由銓敘部認定。(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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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沛瀅 + 10 酒駕真的不應該
GEN123 + 10 我不知道該說什麼
wenhsiung + 10 警察辛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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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光叫
威爾斯親王 | 2016-11-5 01:29:22

酒駕真的很要不得  害人又害己的


在此祝女警  一路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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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p5717
公爵 | 2016-11-5 02:29:42

症腐再不立即重典治亂世,

將那些酒駕、毒駕、危駕定爲危害社會重大罪惡,

酒駕、毒駕、危駕致人至死最高立即死刑處決!絕不寛容!

不然如此這樣令悲痛遺憾事件還是會一再而再連續發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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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天守
王子 | 2016-11-5 02:45:14

真是悲劇,說的再多死的再多,那些官員還是無感,死傷都是老百姓人民,官員又不痛不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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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13145200
王子 | 2016-11-5 03:22:36

洪天守 發表於 2016-11-5 02:45
真是悲劇,說的再多死的再多,那些官員還是無感,死傷都是老百姓人民,官員又不痛不癢 ...

沒辦法誰叫 這位警察同仁...
不是那些高官(高肝)的家人...

想想以前 某某某(高肝)只是ㄟ到..全縣大動作...
還派出一大推警察 隨時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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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velike42
大公爵 | 2016-11-5 03:31:59

酒駕的人真該死  法律也該改改了  整天只會講人權  那還要公權力幹嘛?  恐龍法官也該退休回家陪陪孫子 不要霸佔位置不放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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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ve1020
大公爵 | 2016-11-5 06:23:16

當我看到警察騎著摩托車追著汽車
人家是鐵包人
警察是人包鐵..這樣真得太危險了
這樣真的適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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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ng_
大公爵 | 2016-11-5 07:57:59

一路好走 感謝妳爲了維護社會治安的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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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效樓層,該篇已經被刪除
桑羊無歡
威爾斯親王 | 2016-11-5 10:54:08

就說酒精比尼古丁還要害人不淺吧!!

為什麼長照跟健康捐沒考慮從酒精下手?

這些酒駕的幹嘛不自己不去死一死?

害別人無辜喪命,家庭破碎,

國家還得賠償執勤意外過世的撫恤金,

這些酒駕的人真的應該抓到就現場鞭刑50,

再投進監牢關到死。

隨隨便便就用罰金放過這些酒駕的,

難道別人的命就這麼廉價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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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睡惡魔
大公爵 | 2016-11-6 11:36:39

唯有高官被酒駕撞才會提高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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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CKC58
王室 | 2016-11-6 13:44:53

真是令人悲傷的消息,爲什麼政府沒有辦法管理減少酒駕的發生,

只能說這些制定法律的人沒有感同身受,所以讓這種可以不會發生

的事,一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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