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KF 捷克論壇

搜尋
qnncax
見習騎士 | 2017-1-11 09:19:07


▲電影院、KTV等6大民眾常接觸的場所,11日起適用《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並於明年開始接受稽查。(圖/記者張一中、周宸亘攝,下同)

生活中心/綜合報導

環保署昨日(10日)宣布,今日起適用《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的第二批場所包括KTV、電影院、健身房等6大種類,同時也擴增第一批公告的10類場所,合計約增加940家列管場所,第二批列管場所預計將在1年後開始實行稽查,不合格者可能面臨最高25萬元罰鍰。

環保署2014年1月公布第一批列入《室內空氣品質管理法》管制的10大場所,包括大專院校、圖書館、醫院、鐵路及捷運車站、政府機關、商場、展覽館、會議廳、民航站等規模較大的場域,2年內稽查約440次,平均每家稽查不到1次,其中就有53家不合格。

▲不過,KTV包廂並未列入管制範圍,而是由業者自主管理。

而第二批公告場所今日(11日)起正式生效,列管場所新增電影院、KTV、健身房、金融機構、博物館以及美術館6大民眾常接觸休閒娛樂的地方,前後合計約擴增940家,總列管場所多達1400多處;此外,第二批列管場所將於1年後展開稽查,逾期未改善可能面臨5萬到25萬不等的罰鍰,嚴重者甚至會被勒令停止營業。

不過,由於管制的空氣汙染物包括一氧化碳、二氧化碳、細菌以及粗懸浮微粒PM10等項目,測量儀器體積大、運作聲也大,如果將儀器擺進包廂可能會影響民眾,因此,在第二批列管的KTV當中只包含公共空間,包廂的部分則希望由業者自主管理。

本文章中包含更多資源

您需要 登入 才可以下載或查看,沒有帳號?加入會員

x
分享分享 收藏收藏
FB分享
回覆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加入會員

建議立即更新瀏覽器 Chrome 95, Safari 15, Firefox 93, Edge 94。為維護帳號安全,電腦作業系統建議規格使用Windows7(含)以上。
回頂部 下一篇文章 放大 正常倒序 快速回覆 回到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