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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士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陳錫柱(左)10日召開記者會,說明蝶戀花案調查結果。(記者簡榮豐攝)
2017-03-10 16:20〔記者吳政峰、黃捷/台北報導〕蝶戀花遊覽車2月13日於國道五號接國道三號引道翻車,造成33人死亡,士林地檢署經過近一個月的調查,10日公布調查報告,其中指出,車禍撞擊當下,遊覽車的時速為79公里,但該處限速為40公里,超速近1倍。
士檢表示,根據遊覽車行進軌跡圖以及後方車輛的行車紀錄器,遊覽車駛出南港隧道時速為84公里,隨即加速到98公里,車禍時則降到79公里,雖有減速,但仍超速。
報告指出,輪胎的胎溝深度並未磨損到指示點,顯示輪胎的堪用度仍在法規範圍內;煞車測試亦正常,而最近3次驗車紀錄,亦未檢查出其他零件異樣。
士檢另認為,肇事路段均有完整速限標示,已盡明顯告知義務,設計並無瑕疵。
綜上,調查報告排除機器問題,直指超速為肇事主因。
 士林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陳錫柱10日召開記者會,公布相關調查紀錄。(記者簡榮豐攝)
 調查結果指出,車禍撞擊當下,遊覽車的時速為79公里。(記者簡榮豐攝)
 自救會會長郭靖堯到場聆聽並提問。(記者簡榮豐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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