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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szer201
騎士 | 2017-6-13 10:26:25


未以電話明確告知加值服務續約,行政院消基處將對電信業者開罰。記者吳佩旻/攝影

依據國家通訊委員會統計,未經電信業者告知,被額外收取手機答鈴費用的消費爭議,今年初以來已達十多件,為避免消費者被多收冤枉錢,行政院消保處今天宣布,將要求電信業者於合約期滿時,除了簡訊及帳單通知外,還需打電話通知消費者確認,續約始可生效,如違反規定,依照電信法最高可罰50萬元。

越來越多人使用來電答鈴,許多電信業者在簽約時,會隨合約免費附贈服務,但在合約期滿時,卻因通知方式不夠周全,導致許多消費者在收到帳單後,才發現已續約,被迫繳費。為此,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偕同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日前逐條審視國內電信業者合約後,發現內藏玄機,消費者恐權益受損。

NCC平台事業管理處副處長梁溫馨說,一般主約會讓消費者勾選是否選擇免費加值服務,包含來電答鈴、手機熱線等,這些功能在合約期限內都可免費使用,但到期後業者僅以簡訊及帳單通知,消費者如果未拒絕,業者就會自動續約,形同購買加值服務,因此未來將要求業者,續約時需另以電話通知,並徵得消費者同意後,才可進行程序。

梁溫馨指出,未來業者如違反規定,未經消費者同意就自動續約,將依照電信法第50條,開罰10萬到50萬元。他提醒,簽約時通常分為主、附約,主約為購買手機、資費等服務,屬於永久效期,附約則是附贈條款,較保險的方式是簽主約時,勿勾選免費加值服務選項,一般來說,業者仍會贈送,但在續約時,就有義務必須以電話告知,經消費者同意才可續約。

消保處提醒,消費者申辦加值服務時,應確實瞭解約定期間與取消方式。多數電信業者目前均有提供合約到期前7日,可預約解約服務,消費者可多加利用。此外,電信服務定型化契約條款內容繁瑣,消費者應注意電信業者帳單的各項文字通知及業者簡訊,如有疑問,可撥打消費者服務專線1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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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viathan.w
伯爵 | 2017-6-13 11:26:56

以前中華電信的話機租賃費和線路維修費, 也是在不知不覺中繳納
不知現在還存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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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kou + 3 + 3 還是要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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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勝利
威爾斯親王 | 2017-6-13 14:14:44

來電答鈴收費在辦理手機都會提一下...像現在還在收室內維修費...我就覺得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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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kou
王室 | 2017-6-13 14:41:16

以前我也被敲詐這一筆,後面才打去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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