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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aowenkit
威爾斯親王 | 2017-8-14 08:25:13


翻攝《Asia News Network》
馬來西亞一名36歲的男子因不滿與妻子離婚,兩年來對當時年僅13歲女兒性侵,次數超過600次 。檢方表示,一旦罪名成立,男子將面臨1萬2千年的刑期,會是馬來西亞最嚴重的犯罪。
男子自2015年與妻子離婚後,心生不滿,開始性侵當時只有13歲的女兒,最近因女兒得知父親計劃把兩個妹妹接來一起同住,她怕妹妹們也遭毒手,才向母親控訴老爸的惡行。
男子被捕後,由於罪刑嚴重,吉隆坡的庭審法官花了兩天才讀完626項罪行,包括強姦、亂倫及肛交等罪。男子否認指控,但法官周四(10日)仍以「可能潛逃或威脅被害者」,裁定不得保釋。(國際中心/綜合外電報導)



有話要說 投稿「即時論壇」


連女兒都不放過 ! 就算被鎗斃還嫌浪費子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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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n1827
大公爵 | 2017-8-15 11:47:13

如果性侵 就去勢
如果指侵 就斷指

那這世界上應該不會有人再犯

((會很不人道嗎?  我倒是認為這是剛剛好..)) 但也頂多抒發情緒而已  這世界很難會這樣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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