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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說書名】:尋寶美利堅

【作者概要】:落寞的螞蟻,男,起點作家。

【小說類型】:都市頻道 > 異術超能

【內容簡介】:

  巍巍五千年華夏,短短一百年屈辱,多少瑰寶流失海外?

  名瓷,美玉,統統拿來!

  東洋的,西洋的,都是我的!

  吃了我的給我吐出來,拿了我的給我還回來!

  古董,文玩,美食,美女,一樣都不放過!

  且看金沐晨如何靠著一雙黃金眼,渾身豪情膽,逆襲在美利堅!

【其他作品】:《奸妄抽獎系統》、《道爺之肆虐娛樂圈》、《反轉人生》、《重生之笑看風雲起》、《警路仙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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憤青小說,三頁敗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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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寶美利堅 第1章 第一份工

  金沐晨走下公交車,深呼吸了一口,清晨的陽光灑在臉上暖暖的,他用力的握了握拳頭,然後走向了前面那座倉庫。

  那倉庫就是今天金沐晨要面試工作的所在地,好市多連鎖超市位于紐約市布魯克林區邊緣的一個配送中心。

  美國的大型超市有很多,比如沃爾瑪,好市多等等,這些超市的地理位置和國內大不相同,在國內一般大型超市都位于城市的繁華地段,而在美國大型超市,一般都位于城市的邊緣區域,這當然也是和美國人的居住習慣有關。

  工作在市中心,而居住則是在郊區,這是很多美國人的生活狀態,所以大型超市,一般都會選擇在遠離市中心的居民區地段。

  而超市的配貨中心,當然就會選擇在更加邊緣的地段,就像金沐晨今天要面試的這家配送中心,就位于布魯克林和皇後區的交界處,輻射布魯克林和皇後區的三間好市多超市。

  好市多超市,屬于那種大型批發類型的超市,比較適合一家多口人去的超市,價格比沃爾瑪要低廉一些,所以這家超市的客戶有很多,尤其在皇後區這樣的窮人區。

  因為超市的生意比較好,所以配送中心的工作也非常繁重。

  當初金沐晨在網上看到這份工作的招聘簡歷的時候,上面寫的很清楚,這是重體力活,而關于工作的描述,就是要求按照雇主的需求,在限定的時間內,將限定的貨物,從貨架上搬運到貨車上,說白了就是裝卸工。

  工作很繁重,給的工資當然很高,一小時二十八美金,比很多坐在辦公室的白領還要高,足足超過美國最低工資標準的兩倍多,這對于急需賺錢的金沐晨而言卻非常合適。

  如果是幾天前,金沐晨肯定不會來干這份工作,雖然這工資不錯,可是他知道自己的身體吃不消,但是現在,尤其是在經歷了那天那詭異的事情之後,他對自己的力量有絕對的自信。

  站在倉庫門口迎接他的是一個一米八左右的白人壯漢,敦實的像一座肉山,年紀大概五十多歲,等他看清楚金沐晨是個亞洲人的時候,臉上的表情有些吃驚。

  「嗨,你就是沐晨?」

  「對,是我,很高興認識你。」

  「我也很高興認識你,我是約翰,這裡的主管,你的面試官。」

  約翰伸出手和金沐晨握了握,他的手很有力,手心的皮膚更是粗糙的跟月球表面的岩石一般。

  「好了,不廢話了,咱們開始吧。」

  約翰是個直來直去的家伙,簡單的寒暄了幾句,就帶著金沐晨轉身進了倉庫。

  今天這個亞洲人,還是老約翰見到的第一個來求職的華人,以往來求職的都是一些老黑和老墨,那幫家伙一個個身材粗壯,底子比較好,但是性格都比較懶散,尤其是那些老黑。

  一般都干不了太長的時間,基本上干一個月,攢下幾千塊,就收手出去逍遙快活了,等到沒錢的時候再來。

  今天要不是特別緊缺人手,老約翰是不會同意眼前這個華人小子來試一試的,畢竟他雖然挺高,但是看起來不是特別壯。

  「剛來的訂單,皇後區的一家分店,哪裡要的貨是1000磅的面粉,半個小時之內裝車,一小時內送到超市。你要是能夠在半小時之內完成的話,那這份工作就是你的啦。」

  約翰直接帶著金沐晨來到了一座面粉包堆積成的小山前面,指著這座小山,對金沐晨說道。

  這可不是輕活,一千磅的面粉,九百多斤的分量,就算是一個壯的跟水牛一般的老黑,也不敢保證在半小時之內,一個人完成整趟搬運任務。

  金沐晨看了看面前的那座面粉山,然後又轉過頭看了看約翰,他看得出,這老頭的眼裡帶著更多的是遲疑。

  而邊上也不知什麼時候,圍過來一幫看熱鬧的老黑和老墨,正在旁邊七嘴八舌,好像在等他出洋相。

  金沐晨倒也不生氣,只是微微一笑,對約翰說道︰「那好,我試試。」

  說完就脫掉了身上的長袖體恤衫,往哪座面粉山走了過去。

  看到這家伙脫掉t恤之後,露出來的鋼澆鐵鑄一般的肌肉,老約翰到是一怔,真看不出,這家伙居然是屬于那種別看我瘦,但是我渾身是肌肉的類型。

  只不過他這身肉對普通人來說,也許還算挺有塊,可是和這裡一幫粗壯的肌肉棒子比起來,還不夠看。

  一幫這時候手裡沒活的老黑和老墨,圍在約翰的身後,在哪裡嘰嘰喳喳。

  「嘿!約翰,你覺得他行嗎?」

  「我看夠嗆。。。約翰,你讓他試工絕對是浪費時間。」

  「嘿!保羅,閉上你的臭嘴,我倒覺得他還成!」

  「吉姆我說你這家伙,怎麼就喜歡抬杠呢?要不咱們賭一把?」

  「好,賭就賭,誰輸了晚上紅色小馬駒酒館請客。」

  「嘿!閉嘴,你們快看。。。」

  「哦!我的天哪,這小子還是人嗎?」

  「wtf,這家伙絕對就是一台機器,他不是人。。。哈哈哈,保羅看來今晚你注定要請客啦。。。」

  50磅一袋的面粉,金沐晨伸手試了試,很夠分量,他探手拎起來一袋,放在肩膀上,然後又拎起一袋,摞在肩上,還行並沒感覺到特別沉,這點分量,對自己來說不是特別困難,以自己目前的力氣而言,好像還能有余量。。。

  于是他第一次就抗起來四袋,從面粉包堆積的小山上走下來,再把這些面粉放到地面的貨架板上。

  再走一趟下來,終于體力好像有點見底,不過每當腰和手臂有些發酸的時候,就會有股熱流從丹田處噴涌而出,在身體裡轉上一圈,然後那股疲憊感立刻就不翼而飛了,好像充滿了電一般,渾身是勁,這讓金沐晨是越干越有自信。

  十分鐘就壘好了500磅,牛皮紙包裝的面粉,可絕對要輕拿輕放,如果用力往地上摔的話,很容易會摔破,所以放下的過程要非常小心,而這個過程,可要比扛幾袋面粉在肩上,費力的多。

  平時這幫粗手大腳的搬運工們,干這個活的時候,總是會不小心弄壞那麼一兩袋,而且越是到後面因為力氣的流失,就越容易出錯。

  把面粉袋擺上貨架板之後在用塑料膜把這一堆面粉繃緊,把叉車叫來,直接把貨架板連同上面繃好的面粉直接送上了貨車。

  這份工作看起來很簡單,可是其實做起來真的不是那麼容易,可是金沐晨卻好像是一個上了發條的機器人一般,每一個動作都精準到位,幾趟下來,大氣都不喘,汗也沒流幾滴,一副舉重若輕的模樣,可是把那些深知這份工作難易的老黑和老墨們給震撼的不輕。

  整整一趟1000磅的面粉,這小子不過就用了二十分鐘。

  這麼麻利的手腳,可是把班次上的一幫老墨,老黑給看的是目瞪口呆,就連干了幾十年的老約翰,也同樣是有點不敢相信。

  想當年就算是他年輕的時候,好像也做不到這小子這樣手腳利索吧!

  「好小子,這份工作就是你的啦,每小時三十美元,剛剛那個活,我給你算四十分鐘。」

  這份工作可是計時計件給工資的,不過這樣一個手腳麻利,不偷懶的小伙子現在可難找,多給他十分鐘,算是小獎勵,反正公司出錢,自己又何樂而不為呢。

  老約翰錘了錘金沐晨的肩膀,真不錯這小伙子壯的和牛犢一般,剛剛自己還真是看走眼了。

  「對了,晚上下班,別急著回家,保羅在紅色小馬駒酒館請客。。。」

  「哦,no,伙計們,可以可以等周五,今天可還沒到發工資的日子?」

  打賭輸掉的大老黑保羅,抬手撫額,哀嚎一聲,可是等來的卻是周圍的一片口哨聲。

  「閉嘴吧,保羅,你還有信用卡。。。」

  周圍起哄的工友們哈哈大笑著說道,金沐晨只是低著頭嘿嘿一笑。

  約翰帶著金沐晨到倉庫把邊的一個集裝箱改成的簡易辦公室裡,添了一堆表格,然後又給他拿了安全帽,和工裝,金沐晨當天就開始正式上崗了。

  晚上六點,金沐晨所在的這個班次終于輪完了班,大家開始打卡下班,不過在臨走之前,約翰把大家叫到了辦公室旁邊的另外一個集裝箱改成的簡易倉庫裡。

  「看上什麼,隨便拿吧。」

  說完就轉身出去了,一幫老黑和老墨歡呼一聲,往那些破損的貨物走了過去,金沐晨也跟著走了過去。

  那些東西,都是在白天工人們搬運貨物時,不小心弄壞了包裝的一些貨物,比如包裝袋破損的培根,或者撞得變了形的鐵皮罐頭,以及包裝破損的啤酒和飲料等等。

  而這去也正是金沐晨找這份工作的第二個原因,第一個原因是因為這裡工資高,而且對學歷沒要求,而第二個原因,就是因為這些處理的貨物。

  這可以幫他解決很大一部分吃飯的問題,尤其是他的身體開始有了變化之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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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寶美利堅 第2章 紅色小馬駒

  一般這些貨物,都會被計算到運送損失裡面,等到每天晚上交班之前統計完畢之後,會被公司要求,統統扔掉。

  當然扔掉不過就是一個幌子,具體的情況就是當班的伙計們,會把這些東西分掉。

  不過金沐晨在選擇這份工作之前,早就听人說過,這份工作有這樣一份額外的‘福利’,不過這倒也好,剛好可以幫他解決一部分他現在所面臨的困擾。

  自從他的身體發生變化之後,他就變成了一個不折不扣的大胃王,整個人好像進入了二次發育期,對食物能量的需求非常旺盛,就算是價錢最便宜的垃圾食品,每天也要吃掉一百多刀的食物,才能填飽肚子。

  如果光靠工資,他根本就攢不下錢來,可是有了這些食物的補助,他的日子將會輕松很多,這應該也算是一份非常不錯的意外的驚喜吧。

  昏暗的燈光下,煙霧繚繞,唱片機裡放著爵士樂,進進出出的都是一幫粗壯的大漢,在桌椅之間穿梭的也都是一些衣著暴露,身材肥碩的女招待們。

  女招待們扭著腰,在餐桌間不停的穿梭,時不時會有一只粗壯的手臂,在她們肥碩的屁股上拍一下。

  清脆的響聲,換來的往往是女招待們帶著幾分挑逗意味的尖叫聲,和那幫大老粗們的哈哈大笑和口哨聲。

  這裡就是紅色小馬駒酒吧,就在配送中心的旁邊,每天配送中心的大老粗們,放工之後來找樂子的地方。

  在布魯克林和皇後區交界的這片區域,可不光就好市多一家配送中心,還有沃爾瑪和其他大超市的配送中心,每天這些配送中心的粗漢們結束工作之後,都喜歡來這間紅色小馬駒酒吧裡來放松放松。

  原因當然也很簡單,就因為這裡的酒水和食物價格很便宜。

  今天打賭輸了的保羅,到是挺信守承諾,下了班之後,就邀請同伴次的工友們一起來到了這間酒吧,金沐晨初來乍到當然也想和工友們搞好關系,所以當然也沒有拒絕。

  「嘿,伙計,今天對你特殊招待,我不光要請你喝酒,還請你吃飯。」

  保羅摟著金沐晨的肩膀說道,盡管今天才是第一天上班,可是金沐晨可是讓大家看到了他的實力。

  從早上十點半正式上工開始,這小子基本就沒怎麼休息過,除了午餐時間,這小子一只在干活,一直干到晚上六點收工。

  這樣的體力,就算是這幫肌肉棒子,也不能不佩服,要知道即便是他們,也會選擇在完成一個任務之後,休息十到十五分鐘,畢竟每趟趟搬運,可都消耗不輕。

  可是金沐晨就像一個上了發條的機器人一般,完全不知疲倦,就這麼干了整整一天,休息時間攏共加起來,都不超過半小時。

  這對于這幫實心眼,而且絕對崇拜力量的家伙們來說,可是不小的震撼。

  一天下來,很多人都把這個干活不偷懶,還喜歡幫助人的家伙,當成了朋友,下午的時候,再一次兩人合作的搬運任務裡,如果不是金沐晨拉了保羅一把,這家伙非得被砸傷不可。

  所以保羅立刻就把金沐晨當成了值得深交的朋友,並且還要請他吃晚飯。

  紅色小馬駒酒吧,不光提供酒水,還會提供一些漢堡,薯條之類的簡餐。

  「好吧,但是能不能請一份超大的?我真的餓死了。」

  既然有人請客,金沐晨當然也沒客氣,保羅更是干脆,直接打了一個響指,對站在吧台後面那個肥碩的廚娘喊了一聲。

  「桃瑞絲,king-size套餐一份。」

  肥碩的廚娘,往這邊看了一眼,然後點了點頭,顯然對保羅他們這一伙人很是熟悉。

  而其他的同伴們,則是各自要了啤酒,美國人這一點分的很清楚,請客喝酒就是請客喝酒,不包晚飯。

  像保羅願意請金沐晨吃飯,那是人家關系處的到位,要另算。

  「哈哈,小子,你可真是要有一副好胃口才行,這裡的k套餐,可不是什麼人都能吃的完。」

  一起來的一個名叫安托尼奧的老墨,舉著酒瓶子沖著金沐晨說道。

  「哈哈,好小伙就應該有好胃口,我肯定這小子絕對能吃的光。」

  約翰在另外一邊笑哈哈的拍了拍金沐晨的肩膀,而金沐晨則是摸了摸自己的肚子,笑哈哈的說道。

  「放心,安托,我現在餓的能吃下一頭牛。」

  很快一陣香風從後面傳來,而原本還圍在卡座裡嘻嘻哈哈的一群大老粗們全都沒了聲息,而是一個個都瞪圓了眼楮,看著金沐晨的身後。

  就在金沐晨感覺有些奇怪的時候,香風來到了身旁。

  「你要的k套餐。」

  聲音很是嬌美,和其他女招待們矯揉造作的聲音完全不一樣,金沐晨扭頭一看,剛好看到了一張明媚嬌俏的側臉,碧藍的眸子,挺直的鼻梁,一頭長長的金發,披在肩上,身材修長和其他那些粗壯的女招待完全不一樣,尤其是胸前那幾乎要撐破衣領的兩只胸器。

  周圍大大老粗們都是一副屏氣凝神的模樣,喉頭上下動個不停,雖然他們都在極力忍著,可是金沐晨感覺自己還是可以听見他們吞咽唾沫的聲音。

  眼前的這個美女,加上那一對讓人過目難忘的胸器,很多人看到她第一眼都會想起電視上經常露臉的那個抖奶超模。

  這樣級別的美女,平時就是能看到,也應該是在曼哈頓那種高大上的地方,可是現在她卻出現了在這樣粗鄙的路邊店裡,這簡直不可想象。

  而金沐晨則是看著這個女人,感覺非常眼熟,好像在哪裡見過,但是卻又想不起來。

  女招待送完了餐,在一幫大老粗們的口哨聲中轉身離開,而金沐晨也沒繼續多想,現在的他更關心面前的晚餐。

  king-size套餐果然名不虛傳,面包能有九寸披薩那麼大,裡面更是夾著兩片厚厚的肉餅,配上酸黃瓜,生菜,還有八片乳酪,老遠都能聞到香氣撲鼻,薯條能有手指粗細,滿滿的一堆,估計能有一磅重,還有半磅的洋蔥圈,外加兩只熱狗。

  這分套餐,典型就是給那些重體力活的大老粗們準備的食物,如果是原來的金沐晨。他可能一個人吃三頓都吃不完,可是現在對他而言,這些不過就是開胃菜,在一眾人等瞠目結舌的目光中,金沐晨只用了二十分鐘不到,就把這些東西一掃而光。

  「伙計,我覺得你真應該去參加大胃王的比賽,我覺得你絕對要比那個日本小女人吃的多的多。」

  保羅拍了拍金沐晨的肩膀說,不過很快就話題一轉。

  「嘿,伙計們,你們覺得新來的那個女招待怎麼樣?她太辣了?嘿嘿,我想我已經墜入愛河了,我要去追她。」

  「得了吧,保羅,你就別做白日夢了。」

  「就是,那小妞明顯就是剛剛來紐約的新人,等她熟悉了這裡的情況,很快她就會投入曼哈頓那幫闊佬的懷抱,你和人家根本就不是一個世界的。」

  「嘿嘿,你們這幫慫人,自己沒有卵蛋,卻還眼紅我保羅的勇氣麼?」

  很快保羅就和周圍的一幫大老粗們嘻嘻哈哈的打起了嘴仗,而這樣和諧,寬松的氣氛,也讓這幾天一直神經緊繃的金沐晨漸漸的松弛了下來。

  「啊。。。混蛋。。。」

  「你這個**。。。」

  然後就是一聲清脆的耳光聲,金沐晨感覺自己懷裡一沉,等回過神來,這才發現,懷裡居然多出一個女人。

  熟悉的香水味,再一低頭,正好看到那張熟悉的俏臉,只不過這時候這張臉上寫滿了恐懼,于委屈的情緒。

  女人捂著自己的側臉,看樣子剛才那個耳光挨得不輕,金沐晨抬頭一看,不知道什麼時候,他們這張桌子前,已經圍上來七八個人高馬大的壯漢。

  帶頭的那個,粗壯的白人,長得倒是不難看,不過裸露在外面的胳膊上那代表納粹的萬字紋身,很是刺眼。

  「嘿!約翰,你們那裡,什麼時候開始招收黃皮猴子啦?」

  「伙計,別沖動,那家伙是喬伊。布林德。是這裡出名的惡棍。」

  保羅怕金沐晨沖動,一把按住了金沐晨的肩膀。

  喬伊。布林德和他的兄弟以及朋友們,是附近沃爾瑪配送中心的工人,同時也是這一片配送中心的工人群裡面出了名的惡棍,據說和工會那幫家伙關系緊密,這裡的工人們都很怕得罪他們,而且這家伙還是一個白人至上主義者。

  「我們公司用什麼人,不關你的事,不過喬伊,你倒是真的長本事了,居然能夠做到當著這麼多人的面,打女人了?」

  約翰很強硬的頂了回去,他也是這附近的老根骨了,人脈不比布林德兄弟差,所以也不鳥他們。

  喬伊剛剛灌了不少貓尿,順手就捏了那個他盯了一晚上的女招待的屁股,結果挨了一耳光,腦子一熱抬手就打了回去,結果就把這個女招待一巴掌扇到了金沐晨的懷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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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寶美利堅 第3章 掰手腕

  喬伊這一下被老約翰給戳到了痛處,當場就是惱羞成怒,不過怒歸怒,他到還沒失去理智,老約翰他招惹不起,可不代表,他看不順眼的金沐晨他也一樣招惹不起。

  「嘿!黃皮小子,你看什麼看,不服氣嗎?是不是想吃爺爺的大香蕉?」

  喬伊身後的一幫壯漢傳出一陣哄笑聲,都用挑釁的眼神看著金沐晨。

  金沐晨冷冷一笑︰「你剛剛吃了大便,怎麼也不刷牙?難道這是你的嗜好?除了打女人,就喜歡吃大便?」

  身在美國兩年,那些或明或暗的潛規則他當然感受過,其中最讓人受不了的就是種族歧視,一般的白人,還會或多或少的掩飾一下,可是面前這個家伙卻當著自己的面赤果果的表示了對自己的歧視,金沐晨本來可就不是什麼好脾氣,這樣的人,他不能忍。

  更何況現在他可是不是以前的自己了,前幾天那次的事情之後,尤其是在發現自己的力氣變大了之後,他又把之前爺爺教過他的那套八極拳給撿了起來。

  原本以為很久沒練,會很生疏,可是沒想到,重新撿起來之後,卻很快就上了手,他能夠感覺到自己現在的身體,對這套拳法非常適應,可能正是應了那句話,身大力不虧,以前有些做不到的動作,完不成的招式,現在練起來竟然是水到渠成一般自然寫意,他能夠明顯的感覺到,自己的拳術是突飛猛進。

  而且那次的變化,好像不光是改變了他的身體,好像連帶著他的性格也受到了影響。

  現在的他變得比以前更加的自信,也更具有侵略性,如果是以前遇上這樣的事,雖然他會很生氣,但是畢竟是在人生地不熟的國外,他也許就忍了,但是現在,他可不能忍,有實力,還用得著怕這樣的惡棍?

  金沐晨不喜歡惹事,但是卻絕不代表他怕事,以前他就不怕這樣的家伙,現在更是不怕,只要對方手裡沒有槍,他有自信可以光靠拳頭,就能把對方捶個半死。

  喬伊的腦門上青筋都蹦出來了,現場更是一片寂靜。

  在這地方,干這麼和喬伊說話的人可不多,很多人都端著酒瓶子準備看熱鬧。

  「你這。。。」

  「砰!」

  一聲槍響打斷了喬伊的話,紅色小馬駒酒吧裡一下就安靜了下來,大家轉身一看,剛剛那個還和藹可親的廚娘,這時候站在吧台後,手裡拿著一只還在冒煙的雷明頓。

  「好了,混蛋們,要麼就都給我乖乖坐下,要麼就都給我滾出去。」

  花白頭發的桃瑞絲,話雖然不多,但是卻很有殺傷力,最關鍵的是,她手裡還在冒煙的雷明頓,這裡的這幫大老粗們,好像都很怕她。

  就連剛剛還氣勢洶洶的喬伊,也歪頭瞥了她一眼,最後只能狠狠的朝地上吐了一口唾沫,很快酒吧裡就恢復了原來的秩序。

  不過喬伊那一伙人,並沒有灰溜溜的滾出去,而是就坐在了金沐晨他們一伙的不遠處,而且是不是還用陰狠的眼神,往金沐晨這邊看過來,看樣子,是在等他們喝完酒出了酒吧之後,再跟上去尋他們的晦氣。

  「哥們,等會兒,我們掩護你,你從後門先走。」

  保羅他們也看出了不對,和約翰商量了幾句,現在既然金沐晨已經是他們的朋友了,他們當然不能看他吃虧。

  現在還有老約翰鎮著,而且還在桃瑞絲的地盤,喬伊那幫混蛋雖然不敢亂動,可是他們的意圖也非常明確。

  才剛剛認識不過一天,這幾個工友,就願意為自己出頭,金沐晨心裡,還是有些小小的感動的。

  「謝謝,伙計們,你們不用這樣,我真的不怕那個混蛋。」

  「沐晨,你是個好小伙,我們知道你不怕喬伊那個惡棍,但是听我說,那幾個家伙,可是什麼都干得出來。他們是出了名的膽大包天,喪盡天良,這次你別逞強好麼?听我們的安排,放心,我們會掩護你。」

  老約翰也勸著金沐晨說道,在酒吧裡面,他還能鎮得住,可是要是出了酒吧,他不可能一步一步跟著送金沐晨回家。

  金沐晨看著老約翰笑了笑,他知道如果今天要是不解決了眼前的麻煩,他可能連剛剛找到的這份工作都保不住,畢竟老約翰不可能給自己當保姆,而那幫惡棍工作的地方,離自己工作的地方很近,就算今天躲了過去,過幾天他們也會找上門來,自己不可能永遠躲著他們。

  更何況,在獲得了強橫的力量之後,他的心境也和以前不一樣了,面對喬伊這樣的惡棍,他的心裡竟然有一種躍躍欲試的沖動。

  一種嗜血的暴虐感,開始在他的心底蠢蠢欲動,他也知道這不是什麼好事,可是卻就是控制不住。

  就在這個時候,那幫惡棍又點了一堆啤酒,而這次他們是專門找了剛剛那個被他們騷擾過的女招待送酒過來,盡管那個女招待很不情願,但是還是不得不給他們送了過來。

  也就在她剛剛把酒放到喬伊那麼一伙人桌面上的一瞬間,喬伊那幫家伙突然上下其手,有人伸手去摸女招待的胸脯,有人去摸她的屁股。

  女招待尖叫一聲,剛想逃走,可是卻被喬伊那個混蛋一把抱住,任由他的兄弟們對這個女人上下其手。

  「夠了,混蛋。」

  看到這樣的情形,金沐晨是怒不可遏,猛地一下站起身來。

  老約翰和保羅他們幾個看到此情此景,也不由得跟著嘆了口氣,站了起來。

  「怎麼?你這個黃皮猴子,還想裝什麼英雄嗎?」

  喬伊等的就是金沐晨爆發的這一刻,這時候猛地放開了那個女招待,然後一幫人迅速的圍了上來,酒吧裡立馬又陷入了一陣寂靜。

  而對方,輕蔑的諷刺,也讓金沐晨的嗜血沖動變得更加的不可遏制,只不過這時候在表面上,他反而冷靜了下來。

  除了兩伙對峙的人馬之外,其他的人都端著酒瓶子在一邊看熱鬧,而那個女招待,這時候則是趕緊鑽出了人群。

  「喬伊,不要太過分。」

  約翰站在金沐晨旁邊說道。

  「哼哼,過分?我就喜歡過分怎麼啦?」

  「那好,既然你想挑事,這裡可是桃瑞絲的地盤,咱們就按照老規矩解決?」

  約翰沖著喬伊說道,喬伊本來就是想找個借口,然後痛揍金沐晨一頓的,可是老約翰這麼一提,他才猛然想起,這裡是桃瑞絲的地盤,在一轉頭,剛好看到了臉色冰冷的桃瑞絲,正端著雷明頓冷冷的看著他們這邊。

  「好吧,就按老規矩辦!」

  原本還想耍狠的喬伊,頭腦一瞬間冷靜了下來,桃瑞絲可不是一般的老太太,更何況這老太太還有一個凶名在外的兒子。

  听到喬伊答應了,老約翰不由得神色一喜,然後轉身拉住金沐晨,在他耳邊耳語說道。

  「別怕,這裡是桃瑞絲的地盤,他們不敢打架,我們所說的老規矩就是扳手腕,你小子力氣不小,肯定能贏他。」

  金沐晨微微一笑,不置可否。

  這裡的人顯然都明白,兩人口中的老規矩是什麼,很快就有人給清理出來一片區域,然後搬來一張小圓桌,金沐晨或則喬伊坐在了圓桌的兩邊。

  喬伊一身嬉皮打扮,上身一件皮坎肩,兩只手臂毛茸茸的很粗,尤其是小臂一下,更是粗壯的像帝王蟹的鉗子。

  反觀金沐晨,身材修長,雖然也很有塊,可是手臂卻足足比喬伊細了兩圈。

  「嘿嘿,小子,放馬過來吧,我要掰斷你的胳膊,到時候你這黃皮猴子,可別哭著回去找媽媽。」

  喬伊放肆下流的言語,讓站在他身後的同伙們一通哄笑。

  包括其他圍觀的人也是一陣哄笑,光是看體型,大家就不太看好金沐晨,他應該有六尺二寸高,這身材即便是在長人如林的美國人看來也不矮,可不看好他的原因是他很瘦。

  尤其是相對于粗壯的喬伊而言,他真的太瘦了,喬伊的胳膊上臂,感覺都快比這小子的大腿還粗了,所以大家都不太看好這個亞洲小子。

  只有保羅他們,這時候還是對金沐晨有著那麼幾分信心,畢竟他們白天可是看過金沐晨賣力氣的,這小子可不是一般的有勁,別看他瘦,可是那體力和耐力,可絕對不一般。

  可是這掰手腕,可不是比體力比耐力的,而是比爆發力的,這喬伊的胳膊都快趕上金沐晨的大腿粗了,他們對金沐晨的這份信心也就變得不是特別的堅定。

  金沐晨淡淡的笑著來到了那張圓桌前,不過卻並沒有急著坐下,而是回身找了一圈,最後一張餐台上,找到了兩把吃牛排用的剔骨刀。

  這裡的餐刀和電視上常看的那種刀頭圓潤的不銹鋼餐刀可不一樣,這兩把餐刀是那種最原始,最粗獷的牛排餐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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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寶美利堅 第4章 這小子夠狠

  木柄尖刀,刀尖非常鋒利,專門用來劃斷肉筋用的,刀身還帶有鋒利的鋸齒,是吃t骨牛排時必備的一種餐刀,就是拿到生肉鋪去也能立馬派上用場。

  「光是掰手腕,沒什麼意思,不妨帶點彩頭。」

  金沐晨淡淡的笑著來到了那張餐桌前,然後把小圓桌的桌面拿起來。

  「 , 。」

  兩聲剔骨尖刀刺穿了膠合板的桌面,露出半截刀身在上面,然後金沐晨把那張桌面放下,同時伸手筆畫了一下。

  在場所有圍觀的人,看到他手放著的位置,不由得都是神色一寒,這小子真狠!

  他抬起的小臂下面幾公分處就是那寒光閃閃的刀尖,大家誰也沒想到這家伙竟然這麼狠!

  本來不過就是掰手腕,可是現在如果誰要是掰輸了,手臂倒下去的一瞬間,小臂勢必就要被那寒光閃閃的剔骨尖刀扎穿。

  這可是帶鋸齒的尖刀,被這樣的刀扎穿了手臂,很難處理傷口,很有可能會落下傷殘。

  約翰他們幾個,想勸勸金沐晨可是話到了嘴邊,卻不知道該怎麼開口。

  喬伊一愣,他沒想到這個亞洲人居然這麼狠!看著對方那堅定的眼神,他有些猶豫。

  而金沐晨則是淡淡一笑︰「怎麼?不敢?難不成你就是一個只能打嘴炮的pussy?摸摸你的褲襠,你的卵蛋還在嗎?」

  他的聲音不大,但是听起來卻非常淡定,而這股淡定在喬伊的耳朵裡听來,卻是那樣的刺耳。

  金沐晨一臉淡然,這股淡然帶給他一種超脫一般的自信,原本所有不看好他的家伙,這時候有些也開始動搖了,因為這小子夠狠!

  喬伊被激的滿面通紅,嘴唇動了動,最後還是伸出手擺上了桌面,兩只大手相握,約翰握住了他們的手,找到平衡點,然後猛地放開手。

  喬伊猛然發力,他臉色漲得通紅,脖子也粗了一圈,額頭上的青筋都快蹦出頭皮了,可是對面那個亞洲人的手,卻好像是鐵水澆鑄在桌面上的一樣,紋絲不動。

  對方的臉上帶著一絲淡淡的嘲笑,喬伊也顧不上了,另外一只原本應該放在桌面下的手,甚至都顧不上違反規則,而握緊了桌沿,開始借力,他這時候可是連吃奶的力氣都使上了。

  而周圍一幫拿著酒瓶子看熱鬧的看客,原本還有幾個喊著加油打氣的話的,可是這時候卻一個個都目瞪口呆的神情,這不科學啊!

  喬伊明明比那亞洲人粗壯了兩圈不止,可是為什麼就是掰不動那個家伙。

  金沐晨淡淡一笑︰「就這點力氣了嗎?我要發力了哦!」

  在場的人這時候都已經是大腦當機了,都這時候了,這小子還有力氣說話!!!

  還沒等他們反應過來,那只細了兩圈的手臂突然動了,而且幾乎就是一瞬間,就以幾乎絕對的優勢,把那只粗壯的胳膊壓倒在桌面上。

  那把剔骨尖刀,不偏不倚,剛好扎穿了喬伊那螃蟹鉗子一般的小臂。

  一聲慘叫,幾乎震破了所有圍觀者的耳膜。

  看著手和餐桌釘在一起不斷飆血的喬伊,金沐晨竟然感覺到一種奇怪的滿足。

  他起身冷冷的掃視了一圈喬伊的同伙,一幫五大三粗的漢子,這時候竟然沒有一個敢和他對眼,他的目光掃過,那幫家伙就如同是幼兒園躲避老師目光的小孩,一個個全都低頭或者轉過了臉。

  喬伊捂著被扎穿的小臂慘叫不止,而他的同伙,竟然被金沐晨那猶如刀片一般凌厲的目光瞪得沒有一個敢亂動的,酒吧裡陷入了一陣沉寂。

  「帶著這只pussy趕緊給我滾!」

  一句話仿佛讓對面的幾個壯漢,還了魂,立刻七手八腳的把喬伊從地上拽起來,往酒吧外面走去。

  不過就在他們走到酒吧門口的一刻,金沐晨在後面喊道。

  「對了,你們記住,下次提醒他,吃完了大便之後,一定要記著刷牙。」

  金沐晨的聲音,讓那幾個家伙身形都為止一頓,然後馬上就屁滾尿流的滾出了酒吧。

  「這是個不錯的小伙子。」

  不知道什麼時候,端著雷明頓的桃瑞絲來到了約翰的身旁,約翰也沒回頭,聲音很是低沉的回答道。

  「是啊,真是個不錯的小伙子,不過接下來,他可能有麻煩了。」

  桃瑞絲的胖臉上卻微微一皺︰「沒什麼麻煩的,喬伊的哥哥還在蹲監獄,他的手估計殘廢了,你以為他的手下會服從一個殘廢的笨蛋嗎?」

  「好像確實是這樣?」

  約翰轉過臉,不過臉上已經明顯帶上了笑意。

  「可惜了我那一張桌子,還有兩把餐刀。」

  老太太看著門口,喃喃自語的說道,約翰接過話茬。

  「算我賬上。」

  「算了,我會讓喬伊那個笨蛋還給我的。」

  老太太沖著約翰擠了擠眼楮,然後轉身回到了吧台後面。

  經歷了這麼一場風波,整個酒吧的氣氛全都變了,原本一些不認識金沐晨的粗漢們,看著他的眼神也全都變了,充滿了敬畏的神色。

  時不時有人往這邊偷偷瞥上兩眼,可是也不敢和金沐晨的目光對視。

  而保羅更是拉著金沐晨一個勁的噴個不停︰「嘿,伙計,你可不地道了,你知道剛剛,我有多擔心你嗎?你趕緊給我老實交代,你小子是不是練過,是不是會功夫?」

  保羅有著黑人特有的粗大神經,伸手在空中比劃著,嘴裡還哼哼哈嘿的配合著。

  而其他的工友們,這時候也都伸長了脖子,今天這個金沐晨可是帶給他們太多的意外了。

  金沐晨倒也沒太張狂,只是搔了搔頭,然後嘿嘿了兩聲表示默認。

  「嘿,伙計,你教教我怎麼樣?我拜你為師。」

  說著保羅這個傻大個,還真就撲通一聲跪在了金沐晨的面前,雙手抱拳,怪模怪樣的說了一聲︰「濕父。。。」

  引來大家一陣哄笑,原本緊繃的氣氛猛地一下子就松弛了下來。。。

  從酒吧裡出來的時候,已經是晚上十點多了,大家喝的都有點多,所以很多人都沒有開車,不過他們住的裡這裡都不遠,所以有的選擇走著回去,有的則是選擇叫朋友過來接。

  金沐晨一一和新認識的同事們告了別,然後慢步往公交站那邊走去。

  他住的弗萊布街,位于布魯克林的最南端,而他現在所在的位置,在布魯克林的最北端,所以現在他回家有點困難。

  他沒有車,至于公交就更別提了,有些路線晚上八點就停運了。

  金沐晨準備再往前走幾個路口,然後叫出租回去,盡管這裡的出租車價格貴的讓人肉疼,但是總比在布魯克林區夜行要強。

  眼看就要走到下個路口的時候,身後車燈一閃,一輛不知道多少年歷史的福特水星,停在了他的身旁,然後車窗降下,露出了裡面那張精致的漂亮臉蛋。

  「嘿,今天謝謝你,你去哪?我送你?」

  正是之前酒吧堪比抖奶超模的那個女招待,金沐晨也沒客氣,直接拉開車門就上了車。

  「你好,我叫坎迪斯,你呢?」

  典型的盎格魯-薩克森女郎,金發碧眼,身材修長,線條更是火爆的能讓人眼珠子撐破眼眶,性格也是大方開朗,。

  「我叫金沐晨,很高興認識你。」

  金沐晨笑呵呵,和金發女郎輕輕的握了握手。

  女郎抽回手,握緊了方向盤︰「你家住哪?」

  「在弗萊布街,布魯克林大橋下面。」

  「我知道,在大西洋百貨旁邊那條街,嘿嘿,話說回來,你住在哪裡,怎麼可能沒有車?」

  坎迪斯輕輕的踩下油門,水星出了這條街,拐了個彎,往布魯克林的南端駛去。

  「我之前有輛車,不過賣掉了。」

  「這樣啊!對了,剛剛的事,我還沒和你說聲謝謝你。」

  「別客氣,都是應該的。」

  「對了,你知道嗎?以前我見過你。」

  「哦?是嗎?」

  金沐晨轉過頭看了一眼女孩子,坎迪斯正在專心致志的看著前面的路面,她的臉也就巴掌大小,看起來很精致,很漂亮,不過金沐晨總是想不起來,到底在什麼地方見過這個女孩子。

  「就在哥大商學院的大樓前面,上學期,期末考試的時候,你忘了?我和你借過打火機。」

  坎迪斯說道,這時候金沐晨才想起來,確實那天考試之前,他去得很早,考試開場之前,他只能在大樓前轉悠,當時坎迪斯和其他幾個女孩子,站在大樓門口抽煙。

  清一水的漂亮妹子,其中以坎迪斯和另外一個金發女孩子最為耀眼,正所謂是秀色可餐,當時自己就在他們不遠處的長椅上,偷偷打量他們來著。

  後來其中一個女孩子直奔自己過來接打火機來著,而坎迪斯這麼一說,那個和自己借打火機的女孩子的形象,和坎迪斯漸漸的重合起來。

  「哦!我想起來了。」

  「哈哈,想起來了吧,這麼說,咱們還是哥大的校友呢!」

  既然是校友很快兩人就熟絡了起來,氣氛也不再想之前那麼夾生。

  十點過後的紐約城,街道沒了白天的擁堵,很快就到了弗萊布街,來到了金沐晨租住的那座公寓樓的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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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寶美利堅 第5章 因禍得福

  金沐晨下了車,坎迪斯降下車窗,露出一張明媚的俏臉,帶著幾分笑意︰「那麼我們就學校見嘍。」

  說完也不等金沐晨回答,福特水星一個漂亮的u型轉彎,向著街角一路狂奔而去,而金沐晨則是嘴角帶著苦笑,站在樓前的台階上。

  「學校見,呵呵。。。」

  也不知道,自己再回哥大的時候是什麼時候,帶著幾分苦澀,金沐晨落寞的上了樓。

  上三樓,打開了房門,這是一套一室一廳,每周的租金是二百美元,環境還算不錯,主要是離布魯克林大橋很近,方便去曼哈頓上學。

  房子是一年前他和馬凌一起選地方租下來的,只不過現在他人還在,房子也還在,但是馬凌卻已經不在了。

  金沐晨來至于一個北方的三線小城市,父親是市裡設計院的工程師,母親則在老家經營著一家加盟連鎖藥店,家境還算殷實。

  兩年前的金沐晨在國內就讀一所二流大學,可眼看著國內的就業環境越來越差,競爭越來越激烈,父母覺著金沐晨在那所大學裡繼續念下去,也是浪費時間,將來出了社會也不會有太強的競爭力,為了將來金沐晨的路能夠更好走一點,父母就把金沐晨送到美國來留學。

  在預科打了一年基礎之後,他也算是給父母掙了一把面子,考上了哥倫比亞大學,並且釣到了後來的女朋友馬凌。

  馬凌是一個水靈靈,有著明星臉的漂亮妹子,當年他能夠在學校裡,摘得這麼一朵鮮花,可是羨煞了不少班裡同樣來自國內的官富二代們,那時候的他是何等的春風得意。

  而這上了大學的一年多以來,金沐晨卻明顯的感覺到了壓力,來自馬凌方面的壓力。

  他條件放普通人裡算是不錯,可是如果要是在哥倫比亞大學的中國人圈子裡,那就真的只能算一般了。

  現在美國,一點不夸張的說,到處都是中國人,尤其是在大學校園裡。

  而這些中國人,也就分成那麼兩個圈子,一個是在國內就是學霸,倒了美國依舊是學霸,拿獎學金的那麼一群人。

  另外一群,就是國內出來的壕門子弟和官宦二代們,原本金沐晨自認還算不錯的條件,在這些人面前,可以說什麼都不算。

  論才華,他沒有那些學霸有才華,說錢,和那些豪門子弟比起來,那就更是沒法比。

  而狼多肉少,一直就是美國大學華人圈子裡男女方面的窘狀,而像馬凌這樣的漂亮妹子,那絕對是不可多得的優質資源。

  所以自從進了哥大之後,金沐晨很快就察覺出那幫家伙對馬凌是虎視眈眈,而馬凌好像也開始變得三心二意起來。

  前些日子,家裡突然發生了一些變故,剛開始母親還一直瞞著他,可是他硬是靠和母親通電話時母親的三言兩語,察覺出了不對勁,于是給舅舅打電話才問出了一些真相。

  家裡生意出了意外,資金鏈出了問題,于是金沐晨就一股腦的把自己下學期的學費和生活費,都郵了回去,甚至把車子也賣掉了。

  沒了這些錢,他將來的學業,甚至生活都很成問題了,甚至為了這,他的女朋友馬凌還和他分了手。

  不過金沐晨並沒有為自己的選擇後悔,因為讓他光顧著自己在這邊逍遙快活,卻眼看著地球另外一邊的父母受苦,他做不到,只是讓他沒想到的是,馬凌會翻臉這麼快。

  他沒了學費和生活費,就不能繼續學業,那就相當于是自毀了前程。

  他長得算是小帥,可是也還沒帥到,走到任何地方,都能刷臉吃飯!

  大學不能畢業,怎麼正正經經的找工作,怎麼能搞到那張綠卡?

  靠打黑工,哪能掙多少錢?那點錢怎麼養活,馬凌這樣的嬌滴滴的大美女?

  而那張綠卡對那些壕門子弟來說,根本就不算個事兒,這年頭有錢走到哪裡都是大爺,沒錢你就是拿了火星身份,你也一樣是個孫子!

  所以馬凌被那些人民幣戰士搶走,也就不能算是意外了。

  更何況馬凌本來就是一個一直都知道自己想要什麼的女人?

  no-money-no-honey!no-cash-no-ass!

  現實就是這麼簡單!

  金沐晨在客廳裡坐了一會兒,然後直奔浴室,沖洗了一番出來之後,來到了鏡子前。

  鏡子裡出現一個身材高大,全身肌肉線條剛健優美的男人,二十多的年紀,挺直的鼻梁,鼻頭微微上翹,眉毛細密清秀,長睫毛,大眼楮,唇紅齒白,還算有一副好皮囊。

  金沐晨身高一米八八,體重也有一百八,不過幾天前,他身上的可絕對看不出這樣稜角分明的肌肉,而且那時候的他還是個四百多度的近視眼。

  可是現在,一切都變了,身上的肌肉線條剛勁有力,原本的一塊腹肌,也變成了八塊稜角分明的小饅頭,這些變化就發生在短短幾天前。

  那天馬凌從公寓裡搬走了之後,金沐晨心情郁結,就借酒澆愁,同時琢磨著怎麼才能把自己和家庭從現在的困境中解脫出來。

  于是就把主意打到了爺爺留給他的傳家寶,一條紅線串起來的三只玉葫蘆項鏈上。

  這條玉葫蘆項鏈,是他們家的傳家寶,顏色各異,分為紅色,橙色和紫色,雕工精湛,圓潤飽滿,色澤光潤。

  建國前,他爺爺就是做古董生意的,家境是相當的不錯,多年的積累可是收藏了不少的好東西。

  建國後,又是破四舊,又是鬧運動,那些年他爺爺可沒少被批斗,家裡的古玩更是被砸被搶了不少。

  三只玉葫蘆就是當年保存下來完好的傳家寶之一。

  那天金沐晨就琢磨著,是不是把這三只玉葫蘆買了,換一筆錢來幫自己和家裡擺脫目前的困境。

  後來喝醉了酒,失手打破了酒杯,還劃破了手掌,當時他只記得,自己受傷的血是浸滿了那三只玉葫蘆,然後在醒來的時候,三只玉葫蘆就不見了。

  而自己的脖子上,卻多出了三只葫蘆的紋身。

  那紋身形態古樸,一串從脖子後面延伸出來的到胸前的藤蔓,而這藤蔓的上面剛好掛著三只拇指大的小葫蘆,而這三只小葫蘆,從顏色和形狀上看,剛好就和他頭天晚上打算賣掉的那三只傳家寶的玉葫蘆一模一樣。

  至于為什麼會有這樣的變化,他不是很清楚,不過他清楚的是,自從他脖子上有了這三只葫蘆的紋身之後,他的身體就有了非常明顯的變化。

  原本平凡普通的身材,一下變的渾身肌肉,力氣也大的驚人,自己那張大床加床墊,上百公斤的分量,以前兩人一起抬都費勁,現在他一只手就可以把那張床平端起來,而且能保證平端半個小時一點都不覺得累。

  而原本四百度的近視鏡也甩掉了,視力,听覺,更是遠超常人。

  只要屏氣凝神,集中精力,連窗外,樹蔭裡那只歡叫的麻雀的羽毛顏色,都可以看得一清二楚,听覺也變得非常的靈敏,甚至能夠听到樓上那對夫婦,在一起滾床單時候極力壓抑著的聲音,甚至他可以根據他們發出的聲音,在腦子裡自動模擬出,那兩口子在樓上的招式和動作,這樣突如其來的變化,讓金沐晨結結實實的消化了好幾天。

  甚至連心境也和以前大不相同,最主要的就是自信得到了飛速的提升,有時候他甚至感覺自己把內褲傳在外面,就是超人。

  可是伴隨而來的副作用,卻讓他是撓頭不已。

  身體素質變化驚人,好像是陡然進入了一個二次青春發育期,伴隨而來的則是驚人的食量增長。

  原本他一頓花個六塊多,來一套普通漢堡套餐,就能吃的很飽。

  可是當身體有了變化之後,他發現一天下來,就算最便宜的食物,他也要吃掉一百多才能填飽自己的肚子。

  于是很快他就陷入了恐慌之中,現在他手裡就三千多美金,這點錢根本就不夠他吃幾天飯的,更何況他還要租房?

  在之後就有了去配送中心應聘的那一幕,一方面是想賺錢,攢學費,另外一方面則是想要靠公司的‘福利’來解決一部分吃飯的問題。

  金沐晨站在鏡子前,看著脖子上的那三只玉葫蘆的紋身,現在看來,馬凌離開也不算什麼壞事,反倒是讓自己有種因禍得福的感覺。

  而自己接下來要做的就是,盡快的賺到更多的錢,來繼續自己的學業,或者是把父母從國內接過來。

  放棄學業,他有些不甘心,畢竟父母前前後後已經投資進去了幾十萬。

  而且父母在國內也不知道怎麼樣了?那些錢也不會知道夠不夠緩解他們的危機。

  自己還是需要更努力啊,還好,現在自己有了一副好身板,就算干再多的活也不覺得累,這就是老天給自己最好的禮物。

  光是一份配送中心的工作還是不夠,等攢下點錢之後,自己還應該在找另外一份工作。

  要知道在美國生活成本可不低,別看他現在一個小時三十美金,可是刨了房租水電和吃喝,這點錢能剩下的真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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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寶美利堅 第6章 送外賣

  當金沐晨第一次來到這家白色城堡快餐店的時候,簡直就有點不敢相信自己的眼楮。

  光看這家店面裡面的狀況和城堡可一點都不沾邊,尤其是裡面的裝修反而更像是國產抗日神劇裡面的碉堡炮樓。

  大門進去,就只有很小的一個內凹的門廳,四周全都是防彈玻璃,點餐的話,可以透過防彈玻璃,看到貼在防彈玻璃內側的菜單,收費和取餐的窗口,讓人很容易就能聯想到國內鐵老大的售票窗口。

  小店沒有內部就餐區域,只賣外賣,而且白天不送外賣,只有晚上才送。

  如果不是店外面,立著的英文招牌,還有遠處法拉盛那邊閃爍的霓虹,金沐晨甚至要懷疑,自己是不是來到了中東戰區。

  不過再想想,這家店所在的位置,是在紐約治安較差的皇後區,而且還是皇後區裡治安最差的辛克萊區,也就釋然了。

  如果你看到這家店的客戶的客戶,百之一百都是來至于附近的辛克萊社區的黑人,你就會明白,他們為什麼要這樣裝修了。

  金沐晨在配送中心干了一個禮拜,前幾天領了工資就在e-bay上花了五百塊錢,買了一輛2000年的n手豐田,于是就開始找了自己了第二份工,就是來這家沈記快餐送外賣。

  而沈記快餐的老沈夫婦,對于金沐晨的到來,當然是舉雙手雙腳來歡迎。

  老沈夫婦的快餐店選址很講究,雖然不是在法拉盛,曼哈頓的華埠那樣的地方,可真要說起賺錢,其實一點都不少。

  出去轉轉就知道,這附近五橫五縱組成的辛克萊社區,是皇後區臭名昭著的暴力街區,典型的黑人聚居區。

  毒品,幫派泛濫,暴力橫行,正是因為這樣的問題,沒人願意在這裡做生意,這片街區裡,別說是一家像樣的飯店,甚至就是一個像樣的小賣部都沒有,偌大的社區,就只有老沈他們一家飯店營業,而且還是大名鼎鼎的中餐!

  當初老沈他們兩口子,接手這家飯店的時候,就是看中了這一點,而最關鍵的是,他們曾經在底特律類似這樣的街區干過,所以有足夠的應付這幫黑鬼的經驗。

  飯店裝修的跟堡壘似得,而且沒有店內就餐區,想要吃飯,就只能外帶,而且先付錢,買完就滾蛋。

  來這裡消費的顧客,幾乎百分之一百都是辛克萊區的黑人,這幫家伙可以說是有一個花倆,醉生夢死的典範,有錢就出去消費,絕對不會在家裡做飯,再加上偌大的社區,就只有這麼一家飯店,所以錢倒也並不難賺。

  甚至附近的幫派,都達成了一項共識,為了能夠讓老沈夫婦留在這裡,為大家服務,大家誰也不來這社區裡唯一的一家飯店收保護費。

  最近老沈夫婦打算拓展一下業務,于是就有了這個送外賣的職位,根據送餐的距離每送一個給三塊錢,到五塊,甚至更貴的不等。

  這社區裡的黑人一般都很懶,而且大部分沒有車,晚上肚子餓了,又不願意走,就喜歡叫外賣,而且也不在乎那一塊兩塊的送餐費。

  這份送外賣的工作,相對于其他飯店的送外賣的工資,不算低,就算是和必勝客,或者是多米諾那樣的披薩外送起來,都不算低。

  畢竟這裡可是皇後區最危險的辛克萊社區,一個小偷,劫匪,毒販子,幫派橫行的地方,晚上過了九點,路面上就人煙冷清的地方,所以就算老沈夫婦咬著牙,把一趟外賣的價格提高到了五塊,卻也依舊是寥寥有人來應征。

  可是和那一晚上百十來塊的薪水比起來,更多的人更珍惜自己的生命,就算是黑戶都不願意干這份工作。

  紐約的常住人口有九百萬左右,可是近些年來,隨著奧小黑移民政策的模糊不清,外加北方的底特律,和芝加哥,這樣的藍領城市不斷的走向破產,越來越多的黑人和外來移民不斷的涌入到紐約,這導致紐約人口激增,最近的一次統計顯示,紐約的人口已經達到了一千九百多萬,直逼兩千萬。

  很多人都說紐約是一個大熔爐,來至世界各地的人們,來到這裡,然後經過一場文化的淬煉和洗禮,最終變成了美利堅的基石。

  而這個大熔爐,更準確點說,就是紐約的皇後區。

  從北面過來的破產的黑人,還有來自世界各地的移民,登陸紐約之後,首選的生活地段,就是在皇後區,因為這裡是社會最底層的聚居區,生活成本很便宜。

  亞洲人都集中在法拉盛一代,那一片的治安算是皇後區最好的,剩下的其他地段,則是黑人和拉丁裔的天下,而這些街區往往是最危險的街區,就算是白天,都時常會發生槍擊案發生,至于晚上那就更別提了。

  而這樣的地區,卻偏偏就是紐約警力最薄弱的地區,大量的警察都集中在長島和曼哈頓去保護那些闊佬們,至于這些地方那些黑人和拉丁裔們的死活,他們才懶得理會。

  所以老沈夫婦想要拓展生意,盡管一再的提高薪資,可是無人來應征,也就成了情理之中的事情。

  當金沐晨走進店裡,和他們說,我要應征的時候,老沈夫婦根本連想都沒想就一口答應了下來,甚至老沈還同意,把他每次送外賣的價格,給提高到六塊五。

  反正這錢都是那幫老黑們來出,他也不心疼,而且和老黑打過多年交到的他知道,那幫家伙就是過路財神,手裡有倆錢不糟踐個干淨,那肯定就不安心。

  老沈夫婦對那些家伙的定義還真就沒錯,又懶又饞,還愛裝面子,明明兜裡錢都不夠明天飯錢了,可是卻也要裝闊,腳踏實地這個詞,對大多數沒受過教育的黑人來說,根本就沒听說過。

  于是就這樣,金沐晨開始在老沈夫婦的這家堡壘外賣店送起了外賣。

  他也知道這份工作的危險,要是以前,打死他也不願意來這地方送外賣,不過現在,自從那次異變的經歷過後,他總是對自己有著一種莫名的自信,更何況一趟幾分鐘的外賣,就能賺六塊五,這份工作的來錢速度絕對不比配送中心慢,而工作強度卻輕松很多。

  小時候和爺爺學過的八極拳,現在也撿了起來,本來就是硬橋硬馬的功夫,在加上他現在這有些變態的身體基礎,很快就練得有模有樣,正是因為有著功夫底子撐腰,金沐晨才有自信敢來這裡送外賣。

  他堅信,只要不踫上拿噴子亂噴的瘋子,他都能應付的過去。

  「小金,教堂街30號,牛肉炒飯兩份,外加兩條炸魚,兩只熱狗,一大份炸薯條,一大桶可樂,一共三十五,這是今天最後一趟了,你小心點。早點回來,宵夜都準備好嘍!」

  老沈把做好的外賣從窗口遞出來給金沐晨,然後小心的交代到,金沐晨這小伙子,他很是喜歡,膽子大,能吃苦,絕對是店裡的好幫手。

  「知道了沈叔,放心,十分鐘,肯定回來。」

  金沐晨朝著老沈點了點頭,接過外賣,然後出門上了自己那輛破車。

  現在他白天在配送站當搬運工,晚上就來這家外賣店送外賣,已經干了一個多月了,和兩個地方的人都混得純熟了。

  這外賣店的老沈夫婦,更是格外喜歡他,他的到來,解決了兩口子拓展業務的難題,而來更關鍵是因為他小伙子不偷懶,腦子好使,手腳麻利。

  別的送貨員一晚上也就能跑十幾二十趟,可是這小子能跑三四十趟,這樣能吃苦,又勤快的小伙子可真是不多。

  就算給他的錢有些多,可是老沈也覺得值得。

  金沐晨開車前往教堂街,哪裡還算是這辛克萊區治安狀況相對比較好的一條街,因為那條街上住的,大多數還是有工作的黑人。

  不像是後面幾條街,那幾條街裡住著的基本都是毒販,小偷,和搶劫犯,以及幫派成員。

  晚上十點半,這時候的曼哈頓應該還是燈紅酒綠,最熱鬧的時段,可是在辛克萊區這一帶,這裡已經是靜悄悄的一片了。

  現在店裡還有其他幾個印度裔的外賣派送員,可是那幫家伙,一般不敢來這裡,金沐晨到是來了幾次,幾次之後就不那麼害怕了。

  一趟長街,除了路燈之外,就沒幾戶還亮著燈的,在街角處的路燈下桿下,聚集著三三兩兩的黑人青年,這幫家伙一個個坦胸露背,身上更是描龍畫虎,一看就不是善良之輩。

  金沐晨知道,這些都是毒販子,幫派成員。

  馬路上更是冷冷清清,不見幾個人影,當然在一些街頭巷尾的暗影處,還是有很多衣著暴露的女人或者男人們站在那裡,等待著顧客上門。

  他們都睜大了眼楮,盯著過往的每一輛車,如果有一輛車放慢速度,停在路邊,他們都會迅速的靠上去,有的是去推銷毒品,而有的則是去推銷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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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寶美利堅 第7章 異能初現

  金沐晨的車速不快,但是也不慢,很快就穿過了這幾條街區,這幾條街區雖然危險的,但是只要你不是走在馬路上到處招搖。

  開車穿過的話,倒也不會太過危險,畢竟像好萊塢電影裡那樣的追車槍戰,在現實世界裡,可不會經常上演。

  很快就來到了教堂街,向前走了大概三百米,就來到了三十號的門前,可是剛剛停下車,就听到這三十號的房間裡傳來大喊大叫的吵架聲。

  「臭,走了你就別回來。」

  剛熄火,人還在車裡,就能听到從房子裡傳來的怒罵聲。

  這樣的家庭紛爭,在這樣貧窮的黑人社區,每天都會上演,金沐晨早就已經見慣不怪了。

  很快就有一個胖的像一座肉山似得黑女人氣呼呼的拖著一只行李箱,從房子裡面走了出來,連帶著一只和它主人體格類似的拉布拉多慢慢的跟在她的後面從房子裡走了出來。

  女人帶著狗直接上了路邊停著的一輛suv,然後車子一溜煙就開走了。

  金沐晨看了看遠去的suv,然後從車上拿下來那些放在保溫袋裡的外賣,來到30號門前,敲了敲門。

  「該死的,你不是說你永遠不會再回來了嗎?」

  大門忽的一下被拉開了,然後一張憤怒的黑臉出現在了金沐晨的面前。

  「嘿!伙計,放輕松,我不過是個送外賣的。」

  金沐晨臉上換上了一副人畜無害的微笑,老黑雖然很憤怒,但還沒失去理智,看得出他應該還是有些教養的那種,居然還和金沐晨說了一聲對不起。

  這個黑人三十多歲的樣子,和以往金沐晨送外賣的時候接觸過的那舉止粗魯的黑人不太一樣。

  一般的美國黑人,說話都帶著非常濃重的口音,說話的時候語調也會故意往上調,顯得有些吊兒郎當,好像特別吊的樣子,還有的則是特別喜歡說的含混不清,好像非常有個性的樣子,而這個黑人則是很不一樣。

  他的吐字很清晰,而且整個人的氣質,也非常的不一樣,顯得非常有修養的樣子。

  面前這個家伙中等身材,不像大多數黑人要麼胖的身上的肉和游泳圈一樣,要麼就是那種瘦的跟竹竿一樣的癮君子模樣,看不出多大年紀,身上也沒有一半黑人那種濃重的體味。

  不過有一點他倒是和大多數黑人一樣,那就是他沒有錢。

  「非常抱歉,伙計。我沒有錢,剛剛那個拿走了我身上所有的錢,所以我沒錢支付你的餐費。。。」

  听到金沐晨說起這些外賣的價格,在看看金沐晨手裡拿著的外賣,他擠出了一絲苦笑。

  金沐晨也是一愣,他在這片送外賣已經有段日子了,這裡的黑人雖然很窮,但是一般也不至于拿不出幾十塊錢的外賣錢,這樣的事情他還真是頭一次遇見。

  這一趟看樣子是要白跑了,不過倒也無所謂,金沐晨聳了聳肩。

  「好吧,伙計,我明白了。」

  說完轉身要走,可是剛走了一步,那個黑人叫住了他。

  「嘿,伙計,要不這樣,你就是把這些東西拿回去,也是白白的扔掉,而我也確實是很餓了,這樣吧!你看看我這裡,還有什麼值錢的東西,你看上的,你就直接拿走,然後把飯留下,你覺得怎麼樣?」

  這家伙的提議,到時讓金沐晨為之一愣,說實話之前他也遇上過這樣的事。

  不過那些都是那種小偷小摸的家伙,那幫家伙一般都是剛剛從某個地方盜竊得手,手裡有那麼一些髒貨,還來不及出手,就開始點中餐來慶祝。

  說實話對這幫老黑而言,中餐這種食物,應該應該是他們能夠支付得起的為數不多的物美價廉,還帶著異域風情的食物。

  而金沐晨也確實是用那些外賣和那幫小偷們換過不少好東西,比如那幫家伙剛剛得手的全新的,液晶電視,或者是xbox,亦或者是ps游戲機,游戲光碟之類的。

  那些東西,只要拿到典當鋪,往往也能換個不錯的價錢,用十幾塊的外賣,換來東西,再到典當鋪換上,幾十甚至上百美元,這樣的買賣,對急需賺錢的金沐晨而言是相當不錯的選擇。

  現在對方既然提出了這樣的提議,金沐晨當然不反對。

  他跟著黑人進了他的房子,這房子面積不算很大,兩室一廳,裡面的環境一目了然,比起他去過的很多黑人的家裡,要干淨整潔的多。

  「還不錯吧!呵呵,可惜我沒了工作,女人也走了,這樣的環境還不知道能保持多久?」

  那個老黑,看著金沐晨在四處的打量自己家裡的環境,忍不住帶著一些自嘲的口氣說道。

  「哥們,別太難過了,這樣的事情,我懂。」

  金沐晨給了老黑一個我懂的眼神,讓老黑釋懷了不少,感情哥們咱倆是同病相憐啊。

  老黑的性格,一般都比較逗比,轉瞬間這個老黑看著金沐晨的眼神裡,居然泛起了一絲同情的味道,這讓金沐晨不由得一陣惡寒。

  不過很快就把這家伙那些情緒拋到九霄雲外了,然後開始亮出了黑人特有的饒舌天賦,給金沐晨介紹其了自己家裡還算值錢的東西。

  「哥們,你看我這沙發怎麼樣?前段時間剛在宜家買的,但是可是花了我299刀。。。」

  金沐晨看了看那套布藝沙發,還算是整潔干淨,但是也不知道是幾手貨了,不過肯定不是從宜家裡買的。

  老黑一看金沐晨對沙發不感興趣,馬上有口舌如簧的開始介紹他認為其他的,可以抵得上一頓飯的物件。

  「怎麼,這個台燈你也不喜歡嗎?。。。。。。。。。。。。哦!不,那個電視可不行,那可是我唯一的娛樂工具了,伙計,難道就真的沒有你能看得上的東西了嗎?」

  老黑介紹了半天,無奈他介紹的那些東西,真的都不是金沐晨感興趣的東西,都是一些不知道用了多久的破爛,就算拿到二手店去買,都買不上什麼好價格。

  看來這家伙,和以前遇到的那些小偷什麼的沒多少關系,這樣一來,這筆買賣看來要告吹了。

  金沐晨不想再浪費時間,轉身就要離開的一瞬間,突然在客廳的一個角落裡看到了一只碗。

  確切的說,應該是一只裝著狗糧的狗食碗,在視線掃過那只碗的一瞬間,他仿佛看到了那只碗的碗壁上黃光一閃。

  他幾乎都感覺自己是不是眼楮花了,他揉了揉自己的眼楮,然後再往那只碗上看去。

  那只碗上看去上面全都是黑乎乎的糊狀物,應該是狗的口水和狗糧結合到一起產生的黏糊裝物體,糊在了碗上。

  客廳裡的光線很暗,金沐晨屏氣凝神,集中精力,瞬間他眼前的世界亮了起來,這樣的變化可是從兩個禮拜之前開始的,具體到底什麼原因,他還要把這只碗拿到手之後,才可以斷定。

  他把視線再次集中到那只碗上,這一次他看得很清楚,那只碗上那些黑色糊狀物的下面,隱約透露出有一些黃色的圖案。

  那老黑看到金沐晨盯著那只狗食碗不放,立馬就知道他看上那只碗了,于是馬上走過去拿起了那只碗。

  「嘿,伙計,你可真是夠幸運的,這可是全紐約獨一無二的一只,狗食碗,是的狗食碗,這東西和寵物店裡買的那些狗食盆不一樣,他不是廉價的朔料,也不是不銹鋼的,而是瓷的,哥們,沒錯這可是一只瓷碗。所以我說他是獨一無二的。。。。。。」

  黑人特有的饒舌天賦,加上一通自吹自擂,會讓人覺得這家伙不去當拍賣師,真的有點屈才了。

  金沐晨仔細的盯著這只碗看,雖然上面有很多狗的口水和狗糧造成的糊糊狀的粘稠物,看起來挺惡心的,但是還是能夠看到那些糊狀物下面掩蓋的黃底粉彩五爪雲龍的圖案。

  一看到這幅圖案,金沐晨不由得心頭一動,他爺爺以前就是玩古董的,雖然他並沒有和爺爺學過多少古董方面的知識,可是一些基本的知識,他還是了解的。

  這只碗怎麼看都更像是一只古董,而更關鍵的是,當那老黑把那只碗拿到他面前之後,他的眼楮裡看到這只碗上確實是不斷的有黃光隱現。

  雖然只是那種很淡淡的黃色光芒,但是金沐晨可以肯定,這次不是自己眼花了,確實是這只碗上有黃芒閃爍,這說明什麼?

  自從自己的身體發生變化之後,他首先感覺最明顯的就是自己的力氣大了,然後視力和听覺都變得超級好了,可是像現在這樣的異象,能夠從物體上看到不同顏色的光芒的事情,他還是第一次。

  所以他覺得現在他非常有必要把這只碗拿下,然後來驗證一下自己的猜想。

  「好吧,伙計,這些飯菜都是你的了。」

  金沐晨把外賣放到了老黑客廳的茶幾上,而老黑則是樂顛顛的直接把那只看起來髒兮兮的狗食碗遞到了金沐晨的手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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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寶美利堅 第8章 法拉盛

  「哈哈,放心吧,哥們你不會後悔的,這可是全紐約獨一無二的狗食碗,你拿這只狗食碗回去,你的心肝寶貝會愛死你的,反正我的皮皮已經和那個一起走了,這只碗我是用不上了,便宜你好了。」

  這黑哥們還以為,金沐晨也養狗,所以才會看中這只狗食碗,在他看來,能用這麼一只破碗,換到一份價值三十五美元的晚餐,這無疑非常劃算。

  而金沐晨這時候卻是在心裡一個勁的嘀咕,尼瑪,明明是你用一只髒了吧唧的狗食碗換了一頓飯,你這家伙得了便宜還賣乖。

  也就是小爺我要驗證一下我的猜想,要不然,你這破碗拿出去試試,你看別人願意花一分錢買不?

  不過金沐晨現在可沒心思和這家伙這裡囉嗦,他只想早點拿著這隻碗回去,然後驗證一下自己的猜想。

  如果自己的猜測要是對的,那今後自己就再也不用再去賣苦力,和送外賣了。

  金沐晨飛快的告辭了這老黑,出門上車就回了外賣店,然後自己掏錢補上了這頓外賣,連宵夜都顧不上吃,就急匆匆的回到了自己住的地方。

  回來就直奔廚房,然後拿出一只新的海綿和洗潔精,在刷之前,先用熱水泡了一會,等到晚上的那些粘結物,變得松軟之後,才開始輕柔的刷洗起來。

  半個多小時之後,這只曾經髒兮兮的狗食碗,這才露出了真容。

  一只漂亮的黃底粉彩五爪雲龍紋敞口碗,金沐晨拿出卷尺量了量,直徑14.80厘米、高7.00厘米、底6.80厘米,屬于實用器,不是觀賞器。

  不過這只碗如果是真的的話,那麼價格也就絕對低不了,因為根據金沐晨的判斷,這只碗應該是清朝雍正時期的官窯產品。

  不過把碗翻過來,看到碗底的落款小篆,這就讓金沐晨感覺有些摸不著頭腦了。

  按照他從爺爺那裡學來的一鱗半爪,這只碗他判斷應該是清朝雍正年的官窯,可是這碗底,怎麼卻寫著「大明成化年制」呢?

  真是書到用時方恨少,金沐晨不有後悔當年沒有和爺爺好好多學一些關于古董方面的知識。

  不知不覺已經到了午夜,金沐晨看了看時間,然後回身上了床,算了,這只碗,等到周末,到方伯那裡,讓他幫忙掌掌眼吧!

  

  「嘿!沐晨,明天周末,你輪休是吧?」

  星期五晚上,金沐晨剛剛結束了自己在配送中心的工作,保羅就湊了上來。

  這天發工資的日子,大家都領了工資,其他人都喜歡去附近的酒館喝上幾杯,不過正在努力攢錢的金沐晨,對這樣的消遣,到是沒多大興趣。

  「是的,明天我休息。」

  保羅一湊上來,金沐晨就基本猜到這家伙要干什麼了。

  「嘿嘿,明天去我哪裡燒烤怎麼樣?我和山姆他們打算開個趴體,一起去吧,明天可是會有很多的辣妹呦!」

  保羅擠眉弄眼的對金沐晨說道。

  果然,這家伙說的話和自己猜的一點都沒錯,金沐晨苦笑著想到,剛來這裡上班的時候,頭一個星期,他就靠著自己認真的工作態度,和一身強悍的力氣,還有他敢和喬伊。布林德那樣的惡棍叫板的膽氣,震懾住了這幫大老粗們。

  所以從那時候開始,金沐晨就很快被大家所接受了,所以在他入職之後的第一個周末,大家就一起在保羅家舉辦了一個趴體。

  金沐晨推辭不過,也就去了,那是一個典型的美國式趴體,有燒烤,有啤酒,還有大麻,以及很多身材粗壯的黑美人。

  這樣的趴體其實在美國是一種文化,以前在大學讀書的時候,那幫老外同學們幾乎每周末,都會有這樣的趴體,其實無非就是一群荷爾蒙過剩的男男女女,找各種借口,把自己灌醉,然後胡亂找個伙伴,打上一炮而已。

  金沐晨也去過幾次,不過很快就膩歪了。

  而保羅家的趴體,他去了一次之後就沒什麼興趣了,食物和酒水都很粗糙,更關鍵的是裡面的妹子質量太差了,和他以前在大學時候去的趴體根本就沒法比。

  那些身材粗壯,體味濃重的黑妹子,他真的是提不起興趣,倒也不是有歧視,只不過是人家的那種美,他欣賞不來。

  「不好意思,保羅,我明天有事,你家的趴體,我是不能去了。」

  「什麼?你不是開玩笑吧!沐晨,你這家伙壯的像頭牛,每天干這麼多活,都沒看你有多累,你別告訴我,你對哪方面一點需求都沒有?這麼好的趴體,你為什麼不去?wtf,你丫的不會是取向有問題吧?難不成你喜歡我的黑屁股?」

  保羅突然笑得很猥瑣的對金沐晨說道,而金沐晨則是臉色一肅,然後轉過頭對保羅說道。

  「對不起,保羅,其實我真的早就應該對你。。。」

  保羅以和他身體不相稱的靈活,一個箭步就跳到了一旁,然後滿臉的驚恐。

  「嘿!伙計,我知道了,你有這樣的取向,這。。。。。。。這個也是可以理解的。。。。。。你知道,現在在美國,同性戀結婚也是合法的。。。。」

  看著保羅語無倫次的模樣,金沐晨突然哈哈大笑了起來,看到他笑得上氣不接下氣的模樣,保羅這才故作嬌羞的拍著自己那比女人還大的胸脯說道。

  「伙計,你剛剛可真是嚇死我了,我就知道,你這樣一個渾身都是雄性激素的家伙,怎麼可能是個蓋?」

  「好了,不和你開玩笑了,保羅,很抱歉,明天我真的有事,真的不能去。」

  「那好吧,伙計。不過我很好奇,你這家伙,你還這麼年輕,及時行樂的道理,我想你應該比我清楚,怎麼你這日子就過得跟苦行僧似得呢?不喝酒,也不喜歡女人,那你這麼賣力氣的工作,到底是為了啥?」

  保羅一副很難理解的模樣,金沐晨笑了笑,然後拍了拍他的肩膀。

  「不和你多說了,伙計,明天我要去法拉盛一趟。」

  「等等,你說法拉盛?唐人街嗎?」

  「沒錯!」

  「真是不明白你們這些中國人,怎麼那麼喜歡你們的垃圾食品,你們的食物高油,高鹽,都有毒。你們就喜歡做這些毒食品來毒害我們這些美國人。」

  保羅說這話的時候,一副嬉皮笑臉的模樣,金沐晨倒也不生氣,只是轉身往外走去,保羅則是賤兮兮的快步跟上。

  「不過話說回來,你周一來的時候能不能給我帶點左宗棠雞,還有那個sc館子的香腸,說實話那香腸味道怪怪的,肯定不是什麼好肉,不過我已經很久沒有嘗到那種毒香腸的味道了,所以還是挺想念的。。。」

  「不是吧,左宗棠雞?好吧,好吧。。。」

  金沐晨對這幫老外的口味真是無語,他也是到了國外之後,才知道在美國的中餐館裡,居然還有這麼一道,味道的名菜,左宗棠雞。

  而且幾乎這道菜是每個美國中餐館裡都必不可少的名菜,說白了就是酸辣汁加勾芡,配上裹著面糊糊油炸出來的雞肉,那的味道,也只有這幫老外才喜歡。。。

  紐約有兩個著名的唐人街,一個是在曼哈頓的華埠,主要以早起的gd移民為主,不過現在已經拓展到了和曼哈頓相鄰的布魯克林一帶。

  而在曼哈頓的唐人街,現在主要是面向高端客戶,餐館什麼的也都以高大上的為主,這裡的華人,大多是早期的兩廣移民,現在大多數都已經融入到了美國的主流社會,他們的圈子很保守,也很排外,對最近一些年來涌入的大陸新移民很是看不上。

  說實話壓榨國內新移民最厲害的,就是這幫人,金沐晨對那幫人的印象很不好。

  而另外一個唐人街,則是在皇後區的法拉盛,這裡是九十年代開始興起的另外一個華人聚居區,這裡的移民主要以來自台灣,和大陸,還有韓國的以民為主。

  近些年來中國大陸的飛速發展,大量從大陸來的華裔移民的涌入了美國,不過這些新移民,和曼哈頓華埠那一帶的早起粵東移民還有寶島移民,明顯尿不到一個壺裡,他們大多數選擇來法拉盛這邊定居,這導致該地區商業氛圍也驟然飛速的成長了起來。

  隨著法拉盛的經濟走向繁榮,大量的韓國移民也開始大量涌入,這讓法拉盛的商業氛圍更加的濃厚,到後來甚至印度,巴基斯坦和,希臘的移民也是大批量的涌入,很快就成了一個亞洲風情非常濃郁的亞洲社區。

  這裡也迅速的形成了一個新的繁華商圈,和金融中心,區區方圓半英裡之內,就匯集了四十多家銀行,成為了僅次于曼哈頓的紐約第二金融中心。

  高度繁榮的經濟,也讓紐約市從這裡嘗到了好處,所以幾乎九十年代後的每一任紐約市長,都非常重視這裡的治安狀況,所以這裡也就成了皇後區治安狀況最好的街區,沒有之一。

  金沐晨明天要去的地方,就是那裡,因為方伯的古董店,就開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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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寶美利堅 第9章 方伯

  方伯今年五十多歲的年紀,當年剛建國的時候,方伯的父母放棄了在東南亞的家產,回到國內建設祖國,哪想到才過了十幾年,國內就開始了鬧運動。

  方伯這樣的出身,當然是直接被掃進了黑五類,最後更是和一起被批斗的爺爺,下放到了鄉下勞動改造。

  少爺出身的方伯哪能受得了這樣的苦,當年要是沒有爺爺的庇護,恐怕方伯早就選擇和他父母一樣懸梁自盡了。

  後來方伯就和爺爺成了亦師亦友的關系,還從爺爺哪裡學來了不少古董鑒定的本事,再後來改開之後沒幾年,方伯在海外的親屬就找到了國內,然後把方伯給帶到了國外。

  而因為鬧運動的關系,方伯也被耽誤了,所以終身未娶,後來輾轉來到了美利堅,就在法拉盛開了家古董店扎下了根。

  正是和爺爺之間亦師亦友的關系,讓方伯對金沐晨很是照顧,所以金沐晨也不擔心方伯會騙自己。

  金沐晨推開方伯古董店的大門的時候,方伯剛剛從外面買菜回來,看到進了店裡的金沐晨,方伯猛的一愣。

  方伯現在獨身一人,雖然才五十多歲,可頭發卻已經花白了一片,身材不高,臉上還是能夠看到當年受過磨難的痕跡,不過精神看起來很不錯。

  「你小子,太陽打西邊升起來了?今天怎麼想起來看我這老頭子啦?」

  方伯的語氣有些嗔怪,顯然是責怪金沐晨這家伙,這麼長時間都沒來看他,金沐晨心裡也是很愧疚。

  「誒!真的是對不起了方伯,前段時間。。。」

  「嘿!我知道啦,你們年輕人忙嗎,我就是隨口一說,你不要往心裡去。」

  方伯的善解人意,讓金沐晨感覺更加的愧疚。

  他認剛到紐約的時候就住在學校制定的家庭旅館裡,後來沒多久他就從學校指定的家庭旅館裡搬了出來,當時在方伯這裡就住了幾個月,方伯從來都沒收過他的房租。

  他就是在這裡完成了自己一年的預科的學習,並且考上了哥倫比亞大學,也就是那時候他認識了馬凌。

  不過方伯不太喜歡馬凌,而他又被馬凌的美色所迷惑,所以後來和馬凌正式成為男女朋友之後,他就找了個借口,說哥大離法拉盛太遠,因為上學的需要,就從方伯家搬了出去。

  馬凌也是個非常聰明的女孩子,也早就察覺出方伯也不喜歡她,就是在馬凌的攛掇之下,他後來才越來越少回來看方伯,現在想想之前的自己,還真是挺混蛋的。

  所以剛剛他真的是找不到借口,來解釋自己之前的行為,還好方伯到是一點都不介意。

  「這都幾點了,剛好我有些餓了,走咱們出去吃飯,回來再說。」

  盡管方伯的臉很嚴肅,可是眼楮裡卻充滿了笑意,他自己無兒無女,而金沐晨又是他大恩人的孫子,自己亦師亦友的恩人的孫子今天來看望自己,他當然高興。

  看著熱情的方伯,金沐晨一時間也是千言萬語都涌上了嘴邊,可是卻不知道該怎麼說出口,只能被方伯拉著出了店門。

  方伯的古董店,一般也就是周末的時候生意最好,可現在明明還沒到飯點,可是方伯去拉著自己出去吃飯,連生意也不做了,這份情誼,真是讓他感覺到好像一股熱流,猛然間涌到了心間。

  在紐約想吃中國菜,街邊的那種中餐外賣店不算,無非就那麼兩個地方,一個是曼哈頓的華埠,另外一個就在法拉盛。

  不過曼哈頓的華埠主要以廣東菜和潮州菜為主,近些年來還盡是走一些高大上的路線,去努力的迎合那些洋人的胃口,所以金沐晨和方伯都不是很喜歡那裡的口味。

  到是法拉盛地區,最近一些年來隨著大量從大陸的新移民的涌入,導致這裡的中國各地的風味飯店是遍地開花。

  什麼川菜,魯菜,東北菜,小肥羊連鎖火鍋,甚至是烤羊肉串,只要你能想得到的,這裡是應有盡有。

  很是對中國大陸其他地區移民的胃口,而每到了周末,這裡各家飯店的生意,一般也都火爆的不得了。

  因為這裡靠近新澤西,所以很多新澤西的華人,也會在周末拖家帶口的過來這邊打牙祭。

  盡管這才上午十點半,金沐晨和方伯來的這家小辣椒川菜館已經是滿員的狀態了,大廳裡是座無虛席。

  還好方伯是這裡的老客戶,和服務員打了聲招呼,服務員很快就在二樓給他們開了一個小包。

  都沒等方伯點菜,什麼口水雞,水煮魚,水煮牛肉,這些正宗的川菜就流水一般的端了上來。

  金沐晨可是好久都沒有吃過這樣正宗的川菜了,和方伯在一起也是不用客氣,兩人一起大快朵頤了起來。

  吃了個半飽,又叫來幾瓶啤酒,然後這才開始放慢速度,邊吃邊聊了起來,金沐晨也把自己最近的情況和方伯說了一遍。

  方伯听了之後,也是安慰了他幾句。

  「馬凌那個孩子,怎麼說呢?很早之前,我就不太看好她,那個女孩子,目的性太強,她和你在一起的時候,目的就不是很純。可惜當時你听不進去。。。」

  關于金沐晨和馬凌分手這件事,方伯雖然語氣很淡,但是可以看得出,他挺高興,金沐晨是老友的孫子,他當然不願意看到自己恩人的孫子,在一個女人身上栽跟頭。

  還好這兩人分了,金沐晨損失也不算大,金沐晨現在倒也看得通透,一個只能同甘,不能共苦的女人,犯不上為她傷心。

  「不過你也是的,你家裡出了事,怎麼也不和我打聲招呼,就自己去學校辦了休學手續啊?這耽誤了學業,可是大事!」

  听得出來方伯對金沐晨這可是真的關心,而金沐晨也只能是無奈的點了點頭。

  「方伯,你說的我都懂,但是誰讓我家那邊突然出了這麼一檔子事情呢?我也是沒辦法,都這樣了,我不能給家裡在增加負擔了,我也老大不小了,不能老朝家裡面伸手要錢,也該是反哺一下父母的時候了。」

  金沐晨說完方伯想了想,然後又說道︰「嗯,你小子選擇休學一年,這樣也好,自己出來也鍛煉鍛煉,接觸接觸社會,總比一天到晚,窩在學校裡,不和外界接觸的好」

  方伯對于金沐晨選擇休學,自己賺錢反哺父母,倒也很認同,他來美國二十多年了,看到很多美國大學生,上了大學就全靠自己,學費生活費全都自己賺。

  所以這時候對于金沐晨的選擇,他倒是覺得沒錯,年輕人就應該鍛煉一下。

  「對了,今天你來找我,到底什麼事?」

  方伯這才想起了正題,其實自大金沐晨跟著他一路來到飯店,手裡從來沒離手那個小盒子,他就感覺這小子有事情了。

  金沐晨終于等到了機會,嘿嘿一笑,然後把那個小盒子拿了過來,小心翼翼的給方伯遞了過去。

  「前段時間,我打工的時候,一個意外的機會,拿到手的,不過我不太確定,所以想請方伯你來幫我掌掌眼。」

  方伯微笑著接過了那個小盒子,然後打開來,看到裡面那只黃底粉彩敞口碗,三只手指捏著碗邊拿了起來,嘴裡卻叨咕著。

  「你這小子,當年要是早和你爺爺多學點多好,自己學了本事,還用得著來請教我嗎?怎麼著?現在是腦瓜子突然開竅了,突然開始想玩古董啦?」

  其實方伯也一直在愁自己這一身古董知識的傳承問題,現在年輕人願意學這個的太少,他其實早有心,想讓金沐晨和自己學這古董方面的知識了,可是之前的幾次試探,這小子卻興趣缺缺。

  現在這小子,自己開竅,突然玩起了古董,他還是感覺挺高興的。

  不過說話間就猛然頓住了,然後原本有些戲謔的神情也一下子變得嚴肅了起來,本來他以為這小子,猛不丁的收了個古董,肯定是被人騙了。

  畢竟他一個連門都沒入的新丁,能收到手什麼好東西?可是這只碗,就這麼一上手,方伯就感覺出一絲異樣,不是這只碗不對頭,而是這只碗太對頭了。

  「嗯,胎體加工細密,質地細膩輕盈,皎白精致,輕重適度。釉面滋潤勻淨,平滑瑩白,光亮無瑕。碗口沿有小磕皮及一短細線,已經簡單修補過了,底心有雞爪紋,還算完整。制作工藝及時代風格明顯,紋飾刻畫生動,線條流暢,好東西啊!算是大開門的好東西啊!嘿,你小子,這好東西,從哪裡收上來的啊?」

  听了方伯這樣的評價,金沐晨心裡放下一塊大石,旋即就是喜上眉梢,這麼說自己是撿漏,撿對了!

  一旦談起古董,方伯就立馬神采飛揚了起來,尤其是看著手裡這只黃底粉彩五爪雲龍敞口碗,竟然是對面這個對古董都不入門的小子收上來的,方伯不由得更加的興奮和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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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寶美利堅 第10章 雍正粉彩

  這小子不愧是老友的孫子,在這方面果然是有天分哈,別看他這次撿漏好像是運氣成分居多,但是難道運氣就不是天賦的一種?

  方伯平時大多數時間都是在自己的店裡坐著,像他這樣店開得這麼大,平時並不需要經常去大街上收貨,自然會有有需要的人把自己家裡的東西拿到他這裡來賣。

  所以金沐晨這次撿漏的經歷,到時勾起了方伯很大的興趣,于是金沐晨就把自己收購這只碗的經歷,給方伯講了一遍,方伯听了之後,不由得是一拍大腿。

  「小子,你知道你撿了多大的漏麼?這麼好的東西,這年頭,你用三十五塊錢的一頓飯就給換來了,你知道你這運氣有多好不?」

  金沐晨這時候則是心頭一陣狂喜,方伯的肯定,基本已經驗證了他的猜測,那就是他的眼楮,確實能夠看出來寶貝,能夠把普通的物件和古董區分開來。

  有了這本事,這不就是意味著自己有了黃金眼?今後只要隨便撿上幾個漏,那自己還用得著去當搬運工,去送外賣麼?

  「方伯,你就別賣關子啦?趕緊給我說說,這到底是什麼寶貝?」

  看著金沐晨滿臉的焦急,方伯心頭也是小小的得意了一番,你這小子就是運氣好,可是對于古董收藏和品鑒,你呀,還嫩著呢!

  「看著這畫片的紋飾沒?五爪雲龍款,再加上這黃底粉彩,胎質也沒錯,基本可以斷定,這是一件清雍正的黃底粉彩五爪雲龍敞口碗了!這碗底寄托款是‘大明成化年制’,這就更沒錯啦」

  方伯一口斷定了這只碗的來歷,以他的經驗,是絕對不會看錯的。

  金沐晨撓了撓頭︰「方伯,這碗明明是雍正官窯的產品,可是為什麼底寬要寫上,大明成化年制啊?」

  「嗨!那是因為大明成化年的粉彩有名唄,所以這是一批官窯仿成華年的產品,就寫的是寄托款。」

  感情好嗎?原來是官窯的造假產品啊!不過這玩意可來頭不俗,尤其是這五爪雲龍款的,這樣的款式可不是一般人能用的,按方伯的說法,這樣的款式一般就只有九五之尊才能用。

  一听說這只碗是皇帝專用的餐具,金沐晨不由得心頭更是一陣火熱,那這只碗可不就值錢了?

  原本正在發愁什麼時候,才能攢夠了生活費和學費,如果這個古董要是值錢的話,那可是解決了自己的老大難題了。

  一想到這些,金沐晨如何能不高興?

  「那方伯,這東西能值多少錢啊?」

  方伯轉過頭看了金沐晨一眼,然後又轉過頭摸了摸這只碗。

  「這碗要是在美國,落到那些洋鬼子手裡,尤其是不懂行的那幫家伙手裡,那就是暴殄天物,跟破爛沒什麼區別,但是如果要是落到懂行的人的手裡,那可就值錢嘍。你這只碗,款識正,是大開門的東西,而且還是皇家御用的碗,所以別看他是實用器,不是觀賞器,可是價格也不低。」

  方伯摩挲著手裡這只粉彩敞口碗,然後說道。

  「雍正的粉彩瓷制作工藝老練,個性典雅秀麗,備受大家推崇,在拍賣市場上一向很受追捧,所以增值空間很大。再加上最近幾年來,國內的古玩市場成長迅速,各種瓷器,尤其是明清兩代的瓷器,價格是一路走高,所以你這件,價格低不了。別看這碗口有沖,可是不厲害,還修補過,而且雖然是單品,但是卻是皇家御用的珍品,所以這件的價格,我估摸著最低也得一萬美元起步,具體能買到多少,那得看賣他的人有多喜歡。」

  「這麼多啊!」

  金沐晨听了也是有點瞠目,沒想到這小小的一只碗,就能賣出一萬美元來,要知道他在配送中心,累死累活的干了一個月,也才攢下三千塊而已。

  再加上送外賣賺到的一千多,這些可都是實打實的辛苦錢,賣出去的苦力,可還不如人家這一只碗呢。

  「這還多?」

  方伯用少見多怪的眼神橫了金沐晨一眼。

  「雍正的粉彩瓷器,多是以輕巧俊秀的小件器物為主,如盤、碗、杯、盒、筆筒等。你這件不過就是實用器,如果是觀賞器的話,那價格起碼還得再翻兩翻。而且這碗的器型主要是太小了,如果你換成粉彩的天球瓶或者直徑在50厘米以上的大盤你再看看,那價格絕對都是得翻著跟頭似得往上漲。前兩年,國內的秋拍,就拍過一件雍正時期的粉彩天球瓶,你知道那價格多少嗎?」

  方伯看到金沐晨這時候已經被勾起了對古董收藏的興趣,當然是忍不住要給他加把火。

  「多少?」

  金沐晨也知道國內最近幾年搜藏市場很是火爆,不過原來他一只都不太關注這方面的新聞,所以平時也就是道听途說,現在方伯說的這麼專業,他還真是不太清楚。

  「當時可是拍了一千一百多萬!」

  「哇塞,這麼多呢啊!」

  金沐晨听了,真恨不得直接殺回到那老黑家裡去,再翻翻,看看那家伙家裡,還有沒有其他的給狗洗澡的盆子,或者是喝水的大水壺之類的家伙事。

  「你這次也是運氣,把這碗給你那人,肯定也不懂,要不然這漏,你肯定撿不著。你要是真願意,走這條路,你就不妨跟方伯好好學學,也算是讓你爺爺的學術,能有個傳承。」

  方伯繼續勸導金沐晨說道,說來說去,還是想他跟著自己學學這中國古董鑒別這門手藝。

  金沐晨這次沒有像以前那樣,腦袋搖的那麼快,直接就否決方伯的提議,而是點點頭,然後說道︰「方伯,你給我點時間,讓我好好想想。」

  「那好,你慢慢想,不著急。」

  方伯一看這次金沐晨沒有像往次那樣,直接斬釘截鐵的回絕,心裡也很是高興。

  「對了,這碗你想出手吧?」

  「當然啦,現在手頭正缺錢。」

  「那好,等會你和我回店裡,一會兒就有客人來。」

  方伯笑呵呵的和金沐晨說道,金沐晨滿臉的好奇,怎麼來買古董,還需要預約嗎?

  方伯笑眯眯的給他解釋道︰「最近幾年,國內有錢人多了,出國旅游的人也多。這些人裡,就有很多懂行的藏家,咱們中國之前有一百多年的屈辱史,而那段時間裡,不知道有多少寶貝流落到了海外,其中在美國的最多。現在國內那些藏家,也都學精了,國內的古董被炒作的價格太高,一些懂行的,就喜歡來美國淘弄古董。就算是當時找不到,也喜歡委托我這樣的古董商人,幫他們踅摸踅摸,然後定期的來我這裡收貨。這不今天下午,就有一波國內的客人要過來,剛好可以把你這只碗給推銷出去。」

  方伯這麼一說,金沐晨就明白了,當即也不拒絕,就直接和方伯一起回到了方伯的店裡。

  方伯的古董店在聯合大街的中間,位置不錯,一層的店面有百十來個平方,前面都是展品區,外面開放式擺放的大多是,一些從國內進來的高仿瓷器,還有一些不值錢的破爛。

  真正的好東西,其中一部分不算太值錢的就放在店面靠後面的玻璃櫃裡做展示,而這部分和前面是用防彈玻璃隔開的,平時方伯就在這防彈隔間的後面工作。

  美國的治安狀況不算很好,很多人都有槍,而且這裡還是皇後區,雖然是治安狀況高出別的地區一塊的法拉盛,可是還是不能不小心一點。

  金沐晨跟著方伯回到了他的店裡,然後幫忙打掃了一下衛生,就和方伯坐在後面喝茶聊天,大概過了一個多小時,外面的門鈴響起,從後面走出來一看,店裡已經多了幾個黃皮膚的中年人,抄著一口地道的普通話,正在給這家小店評頭論足。

  方伯笑呵呵的走出去,和幾個人打了招呼,顯然他和這幾個人裡帶頭的那個很熟悉。

  帶頭的是個五十多歲的中年人,身材中等,保養的很不錯,另外後面還跟著三個,其中兩個是四十多歲的中年人,體態偏胖,一看態度氣質,就是國內的新興富豪,學人家玩搜藏,看樣子也是剛進這個圈的樣子。

  不過金沐晨卻能夠看得出來,他們這些人裡,真正的核心應該是他們圈子中間的那個,那人三十左右的年紀,身材瘦高,臉色有些蒼白,看得出平時是養尊處優慣了的那種人,身上自然的帶著那麼一股說不出的威勢。

  其他幾個大老板,把那人圍在中間,說話間也都是小心翼翼的,有點眾星拱月的架勢。

  「來來來,方伯我給你介紹一下,這位是我在國內的一個好朋友,王學明王總。王總可是國內一家大公司的主要領導,而且他也很喜歡收藏,听說你這裡有很多好東西,這次是千里迢迢非得跟著我一起過來看看。王總,這位呢就是我之前給您說起過的那個方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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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寶美利堅 第11章 現炒現賣

  帶頭的那個中年人,給方伯和那個年輕人做了個介紹,果然金沐晨沒看錯,這裡面這個年輕人應該是他們一行人的主心骨。

  方伯笑呵呵的和對方握手,而對方則是很隨意的輕輕和方伯伸手一握,一股自然而然的貴氣,是撲面而來。

  帶頭的中年人姓張,和方伯是老關系戶了,以前來美國也是那麼無意的一次,逛到了方伯的店裡,並且從方伯這裡買了幾件好東西回去,從此以後就一發不可收拾,和方伯成了好朋友,幾乎每年都要來方伯的店裡幾次。

  「對了,老方這段時間,你有沒有收上來什麼好東西,拿出來給大家看看?」

  大家寒暄了一會兒,然後就直奔正題了,方伯也沒廢話,到門口把寫著open的牌子,翻了過去,然後回到後面的櫃台裡,拿出了幾個小盒子。

  幾個人圍了過去,打開了那幾個盒子,盒子裡放著的是幾塊玉雕,玉牌,一看就是和田玉的精品雕件。

  金沐晨對這些也不是很懂,只不過覺得這幾個古玉雕件都挺漂亮,而那邊的張老板他們幾個則是已經品評開了。

  「好東西啊!你看這塊雙魚報喜,雕工真漂亮,而且和田玉也沒差,稱得上是白玉無瑕啊,和田的老玉了,你看看這沁色,再看看這包漿,嘿,絕了。」

  「嗯,這雕工確實不錯,我看著應該像清朝時候的東西。」

  「什麼叫像啊,他就是清朝時候的。。。」

  張老板和另外兩個胖老板,在哪裡嘰嘰喳喳的品評著那幾枚和田玉的玉牌和雕件,看來他們對那幾件玉器很是滿意。

  在美國做古董生意尤其是方伯這樣開店做生意的,規矩和國內不太一樣,各種物件都是明碼標價,不像國內,賣家都喜歡獅子大開口,把謊價報的特別高,然後讓消費者砍價,懂行的還好,不懂的很有可能就被蒙了。

  但是在美國如果那樣做,可是違法的,所以這裡的古董店一般都是明碼標價,而且即便是報出來的價格,也要比國內同類型的古董價格低上將近四分之一左右。

  來之前那張老板就已經和其他幾個老板說清楚了這裡的規矩,所以他們倒也並不擔心,方伯會坐地起價,看到自己喜歡的東西,盡管隨意發聲也沒問題,反正標價都寫的清清楚楚呢,而且這價格,對他們這樣的大老板來說,根本就不算個事。

  不過那個姓王的老板,倒好像是沒太看得上這幾件玉器,反正這幾件玉器拿出來之後,他是眼皮都沒怎麼動過,顯然是不太上心。

  而這時候那張老板也很快就品出了味道來,一看這姓王的公子哥不感興趣,于是連忙對方伯說道。

  「老方,你這裡還有別的什麼好物件沒有?別藏著掖著的啦,我們大老遠的趕過來,可不能光用這幾件玉器就把我們給打發嘍?」

  方伯等的就是這句話,他轉身又去了後面,很快就端出來一個古香古色的紅木盒子來,盒子外面的雕工很精美,更是襯托出裡面的物件不是凡品。

  當著幾個人的面打開了這個盒子,金黃色的綢緞,立馬讓這盒子裡的物件,顯得身價倍增。

  而一直是以端茶遞水的小廝的身份出現在眾人旁邊的金沐晨,看到盒子裡面那只黃底粉彩五爪雲龍紋敞口碗的時候,差點沒把手裡的茶壺給摔倒地上。

  這方伯也真是的,現炒現賣都不告訴自己一聲,這碗正是半個小時前,他拿出來給方伯看的那只碗。

  之前他就簡單的裝在一個紙盒子裡,現在經過方伯的這麼一包裝,這只碗的b格立馬就顯得高了幾個檔次,而對面的幾個人的精神也一下子全都被吸引了過來。

  就連之前那個一直表情淡淡的王老板,這時候也不由得轉動了眼球,把視線集中到了這只碗上。

  「嘿嘿,張總,王總,你們幾個慢慢看,這只是我最近剛剛收上來的雍正黃底粉彩五爪雲龍紋敞口碗。」

  方伯好像是對那個張總說話,其實視線主要都放在了那個王總身上,他早就看出來了,王總其實才是這幫人裡的主角。

  「誒!還真是好東西誒!我說,老方你不厚道哈,之前我們進來,怎麼沒把這好東西給拿出來?」

  張總很是興奮,上手把那只碗拿了起來,放在眼前仔細的觀察起來,其他幾個老板,也圍在老張的旁邊,一邊看,一邊等著老張給他們解釋。

  而那個王總,則是坐在張總的旁邊,默不作聲,不過眼神可全都系在了這只碗上,顯然這只碗,讓他動了心。

  張總看樣子應該很懂行,抓著那只碗開始給眾人品評了起來。

  「嗯,這只碗顏色艷麗,品相完好,這碗口雖然有傷,但不是很明顯,而且修補過,修補的手段還非常高明。而且這碗的胎體加工細密,質地細膩輕盈,皎白精致,輕重適度。釉面滋潤勻淨,平滑瑩白,光亮無瑕。在看看底款,雖然標的是大明成化年制,但是這卻正好表明了,這碗是雍正時期的正品,而且這可是五爪雲龍款,應該是當年皇室專用的實用器。。。」

  「是嗎?老張,快給我看看。。。」

  其他幾個老板,立刻嘰嘰喳喳圍著那只碗看了起來,不過這些人看是看,卻說不出個所以然,顯然對于古玩一道,他們也就是剛剛入門的小白,沒有那張老板懂得多。

  而這邊廂,那張老板卻和之前那個一直沒怎麼出聲的王老板,低聲耳語了起來,而那王老板在听著這張總介紹的同時,眼楮可一直都放在那只碗上。

  很快就在其他幾個人圍著那只碗看個不停的時候,張老板則是轉過臉,微笑著看著方伯問道。

  「老方,這只碗你打算什麼價位出手?」

  「呵呵,不多要,三萬美金。」

  金沐晨站在旁邊給幾個人倒茶,這時候听到方伯報了這麼一個價,不由得暗嘆方伯的腹黑,之前方伯才和自己說,這只碗也就一萬美金起步,可是現在一張口就和人家要三萬,真沒想到,方伯還有這樣的一面。

  不過再一想,做古董生意的不就這樣?三年不開張,開張就要吃三年!

  「三萬美金?這兩年國內的拍賣會上,也有過這麼幾件拍品,價格也就在十幾萬,到三十萬之間不等。你這碗,器型不大,而且還是實用器,碗口還有傷,我看三萬美元這個價格有點高。」

  這次開口的是哪個王老板,正所謂貶貨才是買貨人,這王老板一開口,方伯就知道,這生意有門,看樣子對方應該是真的看上這只碗了。

  「這位王總,看來你對這碗挺感興趣,要不你出個價?」

  方伯笑眯眯的看著那位王總問道,這時候其他幾個老板都靜悄悄的不說話了,看也看完了,現在他們都眼巴巴的看著王總和方伯討價還價。

  看他們的意思,很明顯他們都是看上這只碗了,但是因為這個王老板的身份的緣故,所以他們到不敢和王老板爭,所以他們應該是更希望這王老板的出家,達不到方伯的心理價位,然後兩邊談崩,之後他們才有機會出手。

  那王老板,回身看了一眼,放在桌上的碗,又抬頭看了看那桌子旁邊那幾個眼巴巴的老板,不過他這眼神從那幾個人身上一掃而過之後,再度回到那只碗上的時候,那幾個老板立刻就變了另外一副態度,這些家伙可都是人精,這位王總的態度都這麼明顯了,他們要是還不識趣,那可就太蠢了。

  「方老板,你這碗碗口可有傷哈,我看不值這個價。」

  「對,你看能不能便宜點哈?」

  這幾個心裡其實並不希望他們能夠達成交易的家伙,這時候竟然開始張口幫著那王老板討價還價了起來。

  一時間就連金沐晨也不由得,開始對那位王老板的身份懷疑了起來,看著這幫人對著王老板,眾星捧月的態度,爭相拍馬,就恨不得認親爹的態度,難不成這王老板是紅色貴族?

  嗯,看起來是有點像。

  而這時候老張也轉過臉看著方伯笑著說道︰「老方,咱們也是老關系了,你這碗好是好,可是你看著價格上能不能便宜點?我這幾個朋友,可都是爽利人,這次咱們交成了朋友,今後大家可少不了光顧你這家店。」

  「就是,就是,不看僧面也要看佛面嗎?」

  「對嘍,方老板你就優惠點嗎?今後大家可就都是朋友了哦,少不了要來你這裡光顧的哈!」

  「就是,和氣生財嘛!你讓一步,就當交個朋友嘍!」

  一幫家伙立刻就開始在旁邊幫腔了起來,而方伯這時候摸了摸下巴,苦笑著搖了搖頭。

  「好吧,誰讓老張是我的老客戶,你們又是我的新朋友呢,這樣一口價二萬八,不能再讓了,再讓我可就虧本嘍!」

  站在一邊的金沐晨听了方伯這樣一說,都不由得慨嘆方伯的腹黑,他還是第一次見到方伯生意人的這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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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寶美利堅 第12章 搬家

  而這個讓價,顯然是讓那個王老板非常滿意,他也挺爽利,雙手一拍。

  「好,成交。」

  然後站起身,哈哈一笑,主動伸手和方伯用力一握。

  王老板這麼一開口,旁邊的幾個馬屁精,立刻就主動爭著掏腰包,要幫這位王老板買單,從這一點就可以看出,這家伙的來頭肯定不是那麼簡單。

  不過這些都不是金沐晨要關心的,他關心的是這麼一只碗,就這麼簡單就賣出了兩萬八千美金。

  這來錢的速度,實在是大大的出乎他的意料之外,要知道他在皇後區冒著生命危險去送外賣,累死累活的在配送中心干活,一個月也攢不下四千美金。

  對方很快又挑選了其他幾件玉雕玉佩,然後直接付現金銀貨兩訖,最後和方伯互相留了電話卡片,這才心滿意足的離開了方伯的古董店。

  而等他們走了之後,方伯則是直接去關上店門,從哪厚厚的一疊鈔票裡,直接數出兩萬八千美金拍在了金沐晨的手上。

  「小子,拿好。」

  而直到這個時候,金沐晨還沒有從剛剛的震撼當中清醒過來,就這麼簡單?就賺了兩萬八?

  難怪人家說,這古董生意是隱形于三大暴利行業之上的最大暴力行業呢!

  看著手裡的厚厚一摞半新不舊的美金,金沐晨還真是有些手足無措,他真是沒想到,自己不過是來方伯這裡轉了半天,就賺到了這麼多的美金。

  兩萬八千塊美金,再加上他上個月存下來的四千美金,已經足夠解決他下個學習的學費和生活費了。

  困擾了他一個多月的頭疼問題,不過半天的功夫就解決了。

  「方伯,這些錢。。。」

  金沐晨看著這些錢,又看了看方伯,一時間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按照古董店的規矩,他那只碗算是放在方伯這裡寄賣的,賣出去之後,可是要給方伯提成的,可是方伯卻一分錢都沒有留下,把錢全都給了他,這讓他心裡暖暖的,但同時有有些酸酸的。

  「怎麼?嫌錢咬手啊?給你你就拿著,你最近不正好缺錢用嗎?這錢你收好,這樣的好運氣,可就這麼一次,下次在想踫上,可不知道要等到什麼時候嘍。怎麼樣?現在還覺得方伯這門手藝是上不來台面的奇淫技巧了嗎?你回去好好想想,想通了之後,再來找我,我也不想這門鑒定技術,就這麼在我手裡斷了。」

  方伯頭也沒抬,就那麼說道,這一刻他坐在櫃台後,翻看著訂閱的股東雜志,身形顯得很是矮小,可是他在金沐晨心裡的形象卻猛然高大了起來。

  金沐晨也沒有矯情,直接就把那些錢揣進了口袋。

  「行了,別在那戳著了,你也忙了一個星期了,從你那邊過來也不是很方便,天色也不早了,早點回去休息吧。過兩天還要上工呢,那些錢別亂花,回去好好的做個計劃安排,你也老大不小的了,不能總讓家裡人為你操心。什麼時候你想明白了,你就過來找我。」

  金沐晨站在那裡怔怔的沒有出聲,今天這一幕給他帶來的太多的刺激,而更關鍵的是,通過這次的驗證,他知道自己的眼楮確實有著超凡的能力,而這能力,能夠給他帶來他急需的財富,這絕對是一條通往發家致富的捷徑。

  也許再有那麼幾次撿漏,他就再也不用去配送中心去賣苦力,也不用冒著生命危險去皇後區去送外賣了。

  「方伯,我想通了,今後我想跟你好好學學這古董鑒定的本事。」

  金沐晨看著方伯說道,而方伯一听這話,更是樂的眉開眼笑,要知道他想找個傳人,已經有很長時間了,可是卻一直沒找到。

  「想通了就好,那就這麼定了。」

  他自己一輩子沒結婚,無兒無女,而在美國這邊的親戚家的小孩,一個個都是二鬼子,從小在美國出生長大,連中文都不會說,和他們能談什麼中國古董鑒定的傳承?

  而在他眼裡,金沐晨本來就是個再合適不過的人選,可惜這小子之前一直是志不在此,以前也和他說過這事,可是每次提起,這小子都嘻嘻哈哈的打岔給岔過去。

  現在這小子終于開竅了,自己這一身所學,也算是有人繼承了,方伯如何能不高興?

  「對了,你說你還想在這邊找個房子住?我看你也別出去找了,就在我這裡住下得了?我這裡地方足夠大,樓上你也住過,原來你的房間還留著呢。你過來正好給我做個伴!」

  方伯直接大手一揮,就給金沐晨打算找房子的事定了案,以前金沐晨就在他這邊住過,只不過後來因為上學和女朋友的緣故,才從他家搬出去的,那之前兩人一直相處的很愉快。

  而且方伯無兒無女,一個人住本來就有些孤單,而且他也上了年紀,一個人住不是很方便,其實自從之前他听說金沐晨和馬凌分手之後,就想叫他回來住了,畢竟這孩子脾性他很熟悉,和他一起住也放心,還能有個照應。

  金沐晨想了想,也沒推辭,直接就答應了下來。

  方伯的古董店一層是做生意的,二層的面積也不小,房間就有三四個,三樓還有半層,他自己一直住二樓,三樓足夠金沐晨住。

  金沐晨也沒墨跡,第二天他就去租了一輛小貨車,把自己的東西都搬了過來。

  他的東西不是很多,除了兩個行李箱的衣服,還有書籍電腦,另外就是一些被褥,和鍋碗瓢盆之類的,當然最不能扔下的,就是那張大床。

  這張床可是當年在馬凌的強烈要求下,去家具店買的新床,加上床墊可是一共花了兩千多刀,雖然很貴,但是這張床絕對物有所值,睡起來很舒服,所以金沐晨不打算扔掉這張床。

  這些東西,如果是以前,金沐晨肯定會叫搬家公司的人過來幫忙了,可是現在他最不缺的就是力氣,一個人應付起來很是輕松,就算是那張king-size的大床,他也一個人很輕松的就搬上了貨車。

  一個小時之後,就再次回到了法拉盛方伯的家,方伯本來還想過來幫忙,金沐晨沒讓,看到金沐晨一個人只用了一個小時不到,就把那些東西全都搬到了樓上。

  方伯笑哈哈的來到他身前,在他的肩膀上捶了一拳︰「好小子,這一個月的搬運工,總算沒白干,到時把身體給練出來了。」

  金沐晨笑哈哈的抬了抬手臂,比劃了一下自己的二頭肌︰「那是當然。」

  晚上方伯要做飯慶祝一下,不過金沐晨沒讓,拉著方伯又出去吃了一頓,畢竟兩個大老爺們,就算做的再好,飯菜也就那樣。

  從飯店出來,方伯接了個電話,一個老友約他過去打牌,而金沐晨則是吃的有點撐,打算一個人走回去,順便消化消化食。

  夜晚的法拉盛緬街上,一派的紙醉金迷,車水馬龍的景象,整整一條街的兩邊都閃爍著各種各樣的霓虹燈。

  街邊人流如織,來來往往的幾乎全都是亞裔的面孔,時不時才會夾雜著一些白人和黑人的面孔,如果不是那些黃色面孔的店家張口閉口那蹩腳的英文,還有那些霓虹閃爍的英文招牌,你很可能會以為自己已經來到了國內的某個城市呢。

  難怪人家說,法拉盛現在是紐約除了曼哈頓之外,唯一一個二十四小時,人氣都旺的地區呢。

  沿著緬街向前,走上半英裡,就是一連串的銀行,匯豐,美洲銀行,花旗等等大牌,然後就是國泰,華泰,亞細亞,冠東,移民銀行等等這些華裔背景深厚的亞洲銀行。

  光是看著這些密集的銀行,你就不會奇怪,為什麼這裡被稱作是紐約的第二個金融中心。

  三百七十多年前,法拉盛這地方只有一些零星的印第安人居住,1683年,才有大量的荷蘭殖民者開始在這裡定居,等到美國建國之後,又有大量的猶太人和意大利人遷入。

  直到三十多年前,這裡才開始有華人住進來,不過那時候主要也是以台灣過來的移民為主,但是現在這裡的主力居民則是來之大陸的新移民。

  至于當年開拓這裡的荷蘭人的蹤跡,可能只能在伯尼街上,找到一輛座他們留下的古典建築。

  而且你還不得不說,中國人很會找地方扎根,除了舊金山,洛杉磯,也體現在這裡,如果你打開地圖查看法拉盛在紐約地區的地理位置的話。

  你就會發現,從這裡坐7號地鐵半小時就到曼哈頓,又可以乘長島鐵路直達長島。

  開車的話495號高速公路直達曼哈頓或長島,兩個主要機場肯尼迪和拉瓜地一南一北,來去方便。

  所以也就難怪這裡涌入的華裔移民是越來越多,而且地價也是隨之瘋長了起來。

  十年前這裡還很難能找到一座超過十萬美元的房子,而現在別說是法拉盛的核心區域這一帶,就算是你往法拉盛周邊的一些區域看看。

  那種獨立的townhouse,基本都沒有低于三十萬美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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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寶美利堅 第13章 第二次救你

  金沐晨走在緬街上,一邊感受著這裡的繁華,一邊琢磨著,自己該多和方伯學學鑒定的知識和手藝,多賺點錢,這樣一來能快點賺到錢,然後給家裡多減輕一些壓力。

  方伯的古董店就在聯合大道上,從緬街左拐出來,穿過幾條小巷,就會到方伯的古董店的後巷,不過一般在美國,很多人不會選擇在晚上走這樣的小巷子。

  雖然法拉盛的治安狀況很好,可是這裡畢竟是皇後區,所以很多人晚上八點之後,就不會走這樣的小巷了。

  但是金沐晨到並不害怕,因為他對自己的力量有絕對的自信,而且他現在的眼力非常好,甚至夜視能力也變得非常驚人,所以他有信心能夠提早發現,並且避開那些小巷子裡的危險。

  穿過了三條小巷,一路平安無事,即便是發現了幾個在巷子口晃蕩的黑人,金沐晨也是早早的就繞路躲開了那些家伙。

  很快就來到了方伯家的後巷,不過剛進了這個小巷,金沐晨就听到了一聲女人的尖叫,快步往前走了兩步,剛好發現前邊的垃圾箱旁邊躲著兩個黑影。

  「嘿,伙計,這不關你的事,如果夠聰明的話,就給我滾遠點。」

  躲在垃圾箱旁邊的黑影,一看金沐晨發現了他,就語氣憤憤的從黑影裡走了出來,這是一個黑哥們,不過他胳膊裡還挽著一個白人姑娘,不過顯然那姑娘不是自願的。

  因為這哥們的小臂,剛好勒在她的脖頸上,而且手裡還拿著一把亮晃晃的匕首。

  金沐晨知道,自己遇上了皇後區最經常發生的事,搶劫!這也是很多人,不喜歡在晚上走小巷的原因。

  金沐晨舉起雙手,往後退去︰「嘿!伙計,這是個意外,我沒打算惹麻煩!」

  同時心裡也在嘀咕,要不要這麼背?

  在紐約,每天晚上,最少都會有上百起的搶劫案發生,這還是報警之後記錄在案的,如果再加上那些沒有報警的,那麼最起碼每晚發生的搶劫案要破千。

  不過這些搶劫案發生的地區,大多是在哈林區,辛克萊社區,這樣的黑人和拉丁裔的聚居區。

  法拉盛以前的治安狀況雖然能算的上好,但那也是相比較而言,比起布魯克林和布朗克斯算是好,可是和曼哈頓的上城區比,那可就沒得比了。

  所以技術含量最低的搶劫案,每晚在這裡最少也要有十幾起,如果踫上節假日什麼的,這樣的案件有可能還會更多。

  金沐晨以前在這裡住的時候,就踫上過,不過還算夠幸運,他到不是被搶劫的對象,因為那時候的他一看就是個窮學生,他只是目睹過有人被搶劫。

  在美國踫上這樣的搶劫案,最正確的做法,就是立刻趁著劫匪發現你之前,轉身走開,然後報警。

  就算是劫匪發現了你,你也不要試圖去見義勇為,而是趁著劫匪沒有被你激怒之前,趕緊抽身離開。

  這是金沐晨剛到美國的時候,所有的老師們都會教他們做的事情。

  人家告訴你很清楚,踫上這樣的事情,立馬轉身就走,千萬別逞英雄,見義勇為在這裡是不被提倡的。

  所以即便現在金沐晨自信自己的拳頭夠硬,可是他也沒打算強出頭,去當什麼英雄!

  雖然現在他是功夫高手,可是他可沒練過金鐘罩鐵布衫,更沒練過白蓮教的神功,所以他還沒狂倒認為自己已經到了刀槍不入的地步。

  更何況美國槍支可不是一般的泛濫,平均下來人手兩只都不算多。

  所以這裡的劫匪一般都有槍,如果你逞英雄的話,很有可能會把自己的小命給搭上,而且還有可能會導致其他人質受到傷害。

  就算你出手把匪徒給制服了,可是如果你對匪徒造成嚴重的人身傷害的話,搞不好人家還會把你告上法庭。

  所以在這裡,根本就不要有見義勇為這樣的想法,踫上這樣的事情,你能做的就是趕緊躲遠一點。

  金沐塵舉起雙手,示意自己並沒有要壞了對方好事的意圖,然後轉身緩緩的往後面退去。

  對面的黑哥們,一看金沐晨撤了,臉上緊張的表情開始緩解,到後來甚至開始變得有些囂張了起來。

  而他懷裡的那個白人姑娘,則是開始拼命的掙扎起來,看著金沐晨緩緩後退的眼神,也變得越發的暗淡。

  女孩的掙扎,也惹惱了黑人,他一只手勒住女孩的脖子捂著她的嘴,另一只握著刀柄的手,抬手就是一拳砸在姑娘的頭頂上︰「給我老實點,你這個,等一下有你好看。」

  姑娘抖得越發的厲害,甚至開始發出了輕微的啜泣的聲音,金沐晨猛地一頓,這孫子太混蛋了,如果只是搶劫的話,自己也就不參與了,可是看這家伙的樣子,好像不光是要搶劫,還打算要干點別的什麼。

  再看看那姑娘,被捂住了半張臉,看起來有些臉熟,尤其是她啜泣的時候,胸前那不斷抖動的巨大雙球,看的那老黑更是一個勁的在咽唾沫,可金沐晨卻感覺那碩大的雙球把他晃得腦子有點迷糊,怎麼看都有些似曾相識的感覺。

  金沐晨停住了腳步,可是卻激怒了那個老黑︰「趕緊給我滾,你這個中國佬,如果你不想挨一刀的話,趕緊從我面前消失。」

  原本金沐晨是有些猶豫的,可是對方接下來這句中國佬可是激怒了他,要知道他生平最狠的就是種族歧視的家伙。

  所以他站住了,而那黑人也明白了金沐晨的態度,立馬惱羞成怒了起來。

  這個中國佬,顯然是欠教訓,不過這家伙膽子倒是不小,不像以前自己見過的那些中國人,只要一嚇唬,就立馬跑開。

  不過你不跑又能怎麼樣?難道你以為你是李小龍嗎?

  「中國佬,難道你以為你是布魯斯李嗎?你以為你是杰克成嗎?」

  黑人怒氣沖沖的拎著刀沖了上來,再三確定了對方身上沒有槍之後,金沐晨也就不再擔心。

  黑人沖到了金沐晨一臂遠的距離,掄起了手裡的刀,沖著金沐晨就扎了過來,金沐晨根本就沒有躲閃,就在他集中精神的一剎那,對方的動作,在他的眼裡看來,簡直就和電影裡放的慢動作一般的慢,他不過伸手一抓,就一把就捏住了對方持刀的手腕。

  黑人感覺自己的半邊身子都麻了,那家伙的手就好像是老虎鉗子一般,牢牢的掐住了他的右手,還沒等他喝罵出聲,眼前陡然一黑,一只缽大的拳頭就結結實實的砸在了他的臉上。。。

  然後那身高一米八多,體重二百多斤的黑人大胖子就直接凌空倒飛了出三米遠,之後狠狠的砸在了地上,再也沒爬起來。

  金沐晨上前幾步,來到了那姑娘的身前,這時候那姑娘正靠在垃圾箱的邊上,已經停止了啜泣,不過卻在大口大口的喘著氣。

  「怎麼樣?要我幫你報警嗎?」

  金沐晨看著那個女孩問道,女孩抬起頭,借著巷口的路燈一看,金沐晨不由得一愣。

  「怎麼是你?坎迪斯,你怎麼會在這裡?」

  這個女孩,正是前段時間,在紅色小馬駒酒吧裡撞見的那個女招待坎迪斯,當時因為她,自己還和沃爾瑪配送中心的喬伊干過一架。

  後來那天晚上,還是這姑娘送自己回的家。

  之後他就再也沒去過紅色小馬駒酒吧,金沐晨也就在也沒有遇見過這個姑娘,沒想到今天晚上居然在這裡踫上了。

  「是你?我沒事了,今天真的要謝謝你。」

  坎迪斯眼楮紅紅的,已經開始漸漸的從剛剛的恐懼當中恢復了過來,不過當看清楚救了自己的居然是金沐晨的時候,她的情緒明顯舒緩了許多。

  「真沒想到,竟然又是你,救了我第二次!」

  「是啊,我也沒想到,我居然第二次救了你!」

  金沐晨打了個哈哈,這時候多和女孩子說兩句,對她有好處。

  「我幫你報警吧?」

  金沐晨一看坎迪斯這副摸樣,決定報警,可是電話才掏出來,卻被坎迪斯一把按住。

  「別,那家伙傷的不輕,如果你報警的話,搞不好你會有麻煩。」

  坎迪斯說道,金沐晨也是一陣猶豫,回頭一看,那個老黑躺在地上,昏迷不醒,不過臉上的狀況可不太好看,鼻梁已經被砸塌了,牙齒也飛出來幾顆,看樣子最低也是個輕微腦震蕩,搞不好還會是重度腦損傷。

  如果報了警,到時候警察雖然抓了他,可是如果他傷重的話,搞不好地撿還會告自己故意傷害,那可就劃不來了。

  「扶我起來。」

  金沐晨一矮身,坎迪斯抬手搭在他的肩膀上,站起身,跳了幾跳,剛剛因為恐懼,她的腿抽筋了。

  跳了幾下,感覺好了很多,然後坎迪斯推開金沐晨來到了那個黑人的身前,抬腳就往那家伙的褲襠裡狠狠的跺了下去。

  姑娘一邊下腳,一邊喃喃自語的在咒罵著什麼,臉上更是一股子透著一股子狠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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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寶美利堅 第14章 坎迪斯

  金沐晨隔得老遠,看的都不由得夾緊了雙腿,他感覺自己好像已經听見了蛋碎的聲音。

  不過那個老黑,還在陷入嚴重昏迷的狀態當中,金沐晨剛剛那一拳,對于他就好像是被疾馳的火車直接撞到了腦袋一般,肯定是嚴重的腦震蕩,所以這時候對于外界的刺激,一概沒多大反應。

  坎迪斯跺了幾腳。還不解氣,好像還要繼續,金沐晨趕緊過去一把拉開了她︰「好了,好了,在踢他可就要沒命了。」

  說完就拉著姑娘趕緊離開了現場,在對面的街角,買了一個預充話費的一次性電話,直接打了911。

  就說發現對面有人昏迷不醒,很快就來了一輛警車,然後還有救護車。

  警察處理這事情非常速度,他們對于這樣的情況非常有經驗,現場一看就知道是搶劫的時候發生了意外。

  反正被打傷的是人渣,至于到底是誰揍的他,警察才不關心。

  三十分鐘過後,這裡就恢復了寧靜,金沐晨帶著坎迪斯從對面的小巷子裡走了出來,然後進了方伯的古董店。

  「你受傷了,我給你包扎一下。」

  剛剛那老黑搶劫的時候,手法太過粗魯,坎迪斯的手臂上,和脖頸處都有一些輕微的擦傷,臉上也開始腫了起來。

  坎迪斯倒也沒有拒絕,很快金沐晨就拿來了一些ok繃,還有雲南白藥。

  簡單的處理了一下傷口,又給手臂上腫起來的地方噴上了噴劑,揉了揉,很快坎迪斯就發現了這種聞起來怪怪的噴劑的好處,原本火辣辣的手臂,這時候居然沒有那麼疼了。

  「這藥真不錯?哪買的?」

  「街角那邊的那家中國藥店,算你還識貨,這藥對于跌打損傷的療效特別好。」

  「哈哈,是嗎?看來下次我應該買兩瓶,在家裡備著。對了,你怎麼會出現在這?我是說,你之前不是住在布魯克林那邊來的嗎?」

  傷情好了許多,坎迪斯也來了說話的興致。

  「那邊不住了,房租太貴,剛搬到這邊,這家店的老板是我親戚,所以我暫時借住在這裡。」

  金沐晨笑呵呵的回答道,坎迪斯這時候站起身,開始在這家店裡四處轉了起來,店鋪的外面擺放的都是一些高仿的瓷器,雖然不是古董,可是也價格不菲,坎迪斯一會看看這個,一會而悄悄那個,對這些玩意好像很是好奇。

  「你呢?你今天怎麼出現在這裡了?」

  「我嗎?呵呵,咱們現在可是鄰居了,我現在就住在你們家右手邊第五家的那家烘焙店的樓上,我現在在哪裡打工了。」

  「不在紅色小馬駒了?」

  「不去了,那地方你也看見了,太不安全。于是桃瑞絲姨媽就讓我來這裡工作了!」

  「原來桃瑞絲是你姨媽?」

  金沐晨嘿嘿一笑說道,腦海裡卻閃現出哪個手持雷明頓的老太太的彪悍形象。

  「是啊!我從新罕布什維爾州過來紐約上大學的,不過今年才開始打工。」

  說到這裡,坎迪斯臉上的神情猛地一變,有些黯淡,仿佛想起了一些不開心的事,金沐晨也看出來了,不過卻並沒有問。

  美國人很注重個人,一般人家要是不願意說的話,你最好別問,否則很容易會引起他人的反感。

  不過看著坎迪斯那副摸樣,金沐晨就猜測,這應該是和她的家庭變故有關。

  新罕布什維爾州,可是美國新英格蘭地區的老牌經濟強州,別看地方很冷,可是經濟狀況卻很不錯。

  再看坎迪斯的模樣,明顯是個出身中高階層家庭的女孩子,談吐什麼的很有教養,和其他那些只是徒有外表,一張口就粗鄙不堪的鄉村土妞可不一樣。

  之前金沐晨在學校裡見過她幾次,像坎迪斯這樣的漂亮女孩,走在學校裡總是會吸引很多的眼球,盡管那時候金沐晨有女朋友,可是卻也不妨礙他欣賞美女。

  他還記得,那時候她總是和另外一群女孩混在一起,而那些女孩無論是穿著打扮,還是日常開銷身的,怎麼看都不像是窮人,最起碼也得是家裡中產階層往上的。

  在美國社交圈這東西,總是很明顯,不是一個階層的人,很少能玩到一塊去。

  反正他是從來沒看那幫女孩中午在學校的食堂裡吃過飯,她們總是開車出了校園,到校園外面的高級餐廳裡去吃飯。

  而且她自己也說了,今年剛開始打工,這就說明她家裡以前條件應該不錯,不需要她打工賺錢,可是現在她卻要靠自己賺錢來賺學費生活費。

  不過現在她家裡可能出了一些狀況,但是這些都是金沐晨的猜測而已。

  「對了,你呢?你從哪來?大陸,台灣還是香港?」

  「大陸來的!」

  「喔!大陸來的紅色貴族嗎?」

  坎迪斯皺著鼻子微笑著看著金沐晨開了個玩笑,說實在的像現在紅二代,富二代這些名詞,即便是在國外也早就不是什麼秘密了。

  現在平均每年有超過一百多萬的留學生,涌入美國留學,而這其中超過百分之四十是華裔,而這百分之四十裡面,又有超過百分之七十是大陸來的。

  這部分學生裡,除了百分之五左右是那些真正的那獎學金,被國內教授推薦過來或者自己通過考試獲得獎學金的超級學霸,剩余的那些則基本全都是自費過來留學的。

  而這些留學生裡,幾乎有一大半以上,家裡都是非官即富,反正很少有平頭老百姓的孩子自費過來留學的,就算有來美國的,他們也只會有很少一部分出現在大學的校園裡,大部分都是在唐人街裡打黑工。

  所以你幾乎可以想象著美國各所大學裡面的情況,不夸張的說,有些系,有些科目幾乎就是給中國人開設的。

  比如最隨大流,最好混畢業證,也最泛泛的金融,國際貿易等專業,不管是哪所大學,你去裡面隨便看一看,這些專業課程裡面,不夸張的說,幾乎超過百分之五十都是中國人。

  這幫官富二代們,很多一部分人每天上學開著寶馬,奔馳,卡宴之類的豪車,學習不用功,經常掛科,平時更是吃喝嫖賭抽,五毒俱全,在人家的地盤上更是隨意撒野,近些年來在美國的報紙上,經常能夠看到這幫家伙惹是生非的消息。

  什麼超速駕駛,打架斗毆,聚眾賭博之類的新聞,更是是不是就能夠登上美國的報端,而美國的媒體人更是給他們起了一個別致的外號,那就是留學垃圾。

  隨著美國媒體的宣傳和普及,很多美國人都知道中國那幫富孩子到底是怎麼回事。

  「別開玩笑了,你看過紅色貴族去配送中心當搬運工的嗎?」

  金沐晨聳了聳肩笑著回答道。

  「額哦,你這麼一說,倒也是!」

  坎迪斯吐了吐舌頭,樣子很是可愛,看樣子已經是漸漸的從之前的陰霾當中走了出來。

  「對了,今年在開學後怎麼沒看過你?」

  坎迪斯來到了一個地球儀的前面,隨手撥弄了一下地球儀,漫不經心的問道。

  「呵呵,我學費不夠了,所以申請休學一個學期,所以你才會在紅色小馬駒看到我。」

  「哦!原來你和我一樣。。。」

  說到這的時候,姑娘的神情又是一暗。

  「好了,時間不早了,我想我該回去了。」

  坎迪斯好像想起了什麼,心情不太好,不想在繼續聊下去了,金沐晨也沒有強留她的意思。

  「那好,我送你回去,反正你住的地方離這裡也不遠。」

  坎迪斯到沒有拒絕,顯然今晚之前的經歷,讓她依舊有些毛骨悚然。

  坎迪斯工作的地方離金沐晨住的地方還真就不遠,就在方伯的古董店右手邊的第五家店鋪,那是一家名叫好美味的烘焙店。

  這家烘焙店在這一片街區,還算是比較有名氣的,原來金沐晨住在這裡的時候,每天早上去上學的時候,都會經過這家烘焙店,每次都會被烘焙店裡的香氣所吸引。

  有時候他也會進去買幾個肉沫派或者是香腸卷,味道確實很不錯。

  這家店的店主也是坎迪斯的親戚,沒課的白天,她會在這家店裡打零工,晚上就住在這家店的樓上,順便幫忙看攤。

  「對了,今天晚上的事,我必須要再次謝謝你。」

  在上樓前,坎迪斯轉過身看著金沐晨說道,金沐晨微笑著搖了搖頭。

  「沒什麼大不了的,這都是應該的。」

  「不,我是認真的。」

  坎迪斯看著金沐晨的大眼楮閃閃發亮,街邊的霓虹閃爍,金沐晨好像從坎迪斯的眼楮裡看出了一些不一樣的情緒,他的心跳陡然有些變快。

  就在金沐晨以為可能會發生些什麼的時候,遠處的街角傳來一聲劇烈的剎車聲,打破了這剛剛開始有點曖昧的萌芽情緒。

  「再見!」

  坎迪斯的眼神閃過了一絲慌亂,然後轉身進了店鋪。

  「再見!」

  隔著門金沐晨沖著裡面的坎迪斯揮了揮手,然後戀戀不舍的轉身往回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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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寶美利堅 第15章 這算約會嗎?

  街道上一輛黃色的科邁羅帶著巨大的馬達轟鳴聲飛速駛過,後面還有一輛野馬在追逐著,兩輛車的排氣尾喉明顯都改裝過,車子駛過的時候,都帶著巨大的排氣聲,剛剛就是這玩意的聲音把坎迪斯嚇得夠嗆。

  金沐晨沖著兩輛遠去的車尾燈高高的舉起了自己的中指,同時抬腳踢飛了面前的一只易拉罐,娘的,如果不是這麼兩個煞風景的玩意,剛剛也許可能會發生點什麼。

  「嘿!」

  原本有些沮喪的金沐晨精神一振,他轉過身,坎迪斯站在半掩著門的烘焙店的門口。

  「額?有什麼事?」

  金沐晨有走了回去,而坎迪斯則沒說話,看著他,不過眼神裡卻充滿了笑意。

  「你下周末有空嗎?」

  「額!有,當然有!」

  听到坎迪斯這麼問,金沐晨感覺就好像喝下了一口神仙水一般,渾身的毛孔都舒服的擴散開來。

  「那到時候我們出去轉轉怎麼樣?我已經好久都沒有出去逛街了。」

  坎迪斯看著金沐晨問道,她的藍眼楮亮晶晶,金沐晨的心跳又開始加速。

  「當然沒問題,你說個時間,我過來找你。」

  金沐晨故作淡定的說道,一個這樣漂亮的女生約他一起出去,他當然沒有理由拒絕,更何況他本來不就希望兩人之間能發生點什麼的嗎?

  淡定,淡定,你不是初哥,干嘛這麼緊張!

  金沐晨在心裡對自己說道,臉上努力保持著淡淡的微笑。

  「上午九點鐘吧,你來找我,我們去曼哈頓轉轉。」

  「ok!沒問題!」

  「那就這樣!晚安!」

  「嘿!」

  坎迪斯剛要轉身關門,金沐晨喊住了她,她的眼楮裡帶著幾許的疑惑。

  「嗯。。。那個。。。我們。。。這次算是約會?」

  盡管感覺有些難以問出口,可是金沐晨還是問了出來,他覺得自己需要搞清楚,女孩這次約自己到底是為什麼?

  如果人家僅僅是出于報恩的想法,那自己最好不要自作多情,免得到時候有什麼太出格的舉動,會引人反感。

  這樣的問題,如果是面對中國女生,那你絕對不能問,可是如果對方是美國女生,你盡管可以直接問,這可是他認識的一些泡過洋妞的前輩的金玉良言。

  坎迪斯的藍眼楮轉了轉,嘴角泛起了一絲笑意。

  「你覺得呢?」

  「我。。。我。。。」

  金沐晨還是有些撓頭,畢竟他之前就只有過馬凌一個女朋友,對付女孩子他的經驗還是太少了。

  「真是個笨蛋,如果你覺得是,那就是好了。。。」

  說完都不等他回話,坎迪斯就關上了店門,然後轉身向樓上走去,而金沐晨則傻兮兮的站在門口,沖著她的背影,揮了揮手︰「晚安!」

  然後猛的轉身,對著空氣揮出了一套組合拳。

  yes!這感覺真是太棒了!

  可他不知道,他這套組合拳,卻全都落在了烘焙店樓梯上,悄悄轉身的坎迪斯的眼底。

  女孩兒沒說話,只是臉上的笑意越來越濃,她彎彎的眼楮和皺起來的小鼻子,看起來像極了偷食得手的小貓,然後轉身輕快的向樓上跑去,嘴裡還哼著歌,而這晚之前的那糟糕的經歷,已經被她拋在腦後了。

  「你回來了!」

  金沐晨剛剛推開店門,坐在後面陰影裡的方伯,把他嚇了一跳。

  「搞什麼?方伯,你回來,怎麼不開燈?」

  方伯按亮了桌面上的台燈,老臉上充滿了笑意。

  「我這不是怕影響了你們兩個小年輕嗎?怎麼樣?你約她了沒有?機會不能浪費呦!」

  方伯的臉上全都是笑眯眯的褶子,這老頭還真是有點為老不尊的意思,看樣子自己剛剛和坎迪斯在一起的一幕,被他看見了。

  「上次我交女朋友的時候,你可不是這樣和我說的。怎麼?那女孩,你認識?」

  「嗯,這女孩,和你之前那個女朋友可不一樣,我中午的時候,喜歡去好美味那邊喝杯咖啡,吃點東西,那姑娘在那有半個多月了,人非常不錯。沐晨,你年紀也不小了,現在又沒有女朋友,我覺得你不妨可以試試。相信方伯,方伯這輩子活了這麼大年紀,這雙眼楮除了會看古董,還能看清很多人,這個女孩不錯,加把勁哦!」

  方伯說完,拍了拍他的肩膀,然後轉身上樓去了,只留下金沐晨一個在樓下發呆。

  接下來的一周,金沐晨自己都不知道自己怎麼過的,用神魂顛倒來形容也一點都不為過。

  好不容易熬到了周末,星期六早上九點,金沐晨很準時的出現在了好美味烘焙店的門口,這時候烘焙店剛好開門,胖乎乎的老板娘,笑眯眯的看著站在門口的金沐晨,上下打量了他好久。

  然後坎迪斯身形輕盈的好像是一只蝴蝶一樣從樓上飄了下來︰「你來了很久了嗎?」

  「沒有,剛到而已。」

  「要不要吃點東西再走?」

  坎迪斯問道,這時候店裡剛好有第一批烘焙做出來,熱奶酪的香味開始從店裡飄出來,金沐晨還真是有些餓,不過他沒有答應坎迪斯的邀請。

  「還是不了,我早上吃過了,我們走吧。」

  「好吧!瑪麗姨媽,我出去嘍!」

  坎迪斯回身和站在櫃台後面那個一臉和善的老太太打了聲招呼,老太太則是笑眯眯的揮了揮手。

  「去吧!過個愉快的一天哦!」

  金沐晨逃也似的帶著坎迪斯離開了烘焙店,那老太太雖然是笑眯眯的,可是那眼神卻好像要把他扒光了一般,看得他起了渾身的雞皮疙瘩。

  「哈哈,你這麼慌張干什麼?瑪麗姨媽是個好人。」

  在曼哈頓停車,找車位,可是一個世界性的難題,一點都不比在天朝帝都的cbd和浦海的南京路附近找車位簡單,所以兩人決定不開車,搭乘地鐵去曼哈頓。

  站在地鐵上,坎迪斯笑眯眯的看著金沐晨說道,同時從隨身的小包裡抽出了一張紙巾給他遞了過來。

  今天的坎迪斯穿了一件連身的白色蕾絲短裙,上半身還套了一件小號的牛仔夾克,剛好可以遮住胸前的雄偉,短裙剛好到大腿膝蓋上面,修長筆直的,赤著的腳上穿了一雙人字拖,一頭金發散開披在肩膀上,眉目如畫,尤其是那一雙碧藍的眼眸清澈見底,身上也不知道用的什麼香水,散發著一股淡淡的槐子花的香味。

  標準的美國大學生似的打扮,年輕,漂亮,充滿了活力。

  整個車廂的男人,都時不時會偷偷的往她身上瞄上幾眼,這樣一個漂亮的女孩出現在這樣的車廂裡,絕對是一道靚麗的風景。

  金沐晨接過坎迪斯遞過來的紙巾,擦了擦額頭,他真是沒想到一個美國老太太而已,居然有這麼大的威力,只不過盯著他看了幾眼,就把他看的渾身是汗。

  「額。。。沒什麼,是的,瑪麗姨媽是好人,只不過我的魅力太大了,連我也沒想到,一個大媽都對我這麼感興趣,她那炙熱的目光都快把我烤化了。。。」

  金沐晨說這番話的時候,臉上可是一本正經,他這樣的冷幽默方式,一下就把坎迪斯給逗樂了,抬起粉拳輕輕的在他的肩頭捶了一拳。

  「得了吧你,自我感覺不要太良好哦!」

  「我哪有,我不過是在陳訴事實而已。」

  金沐晨越是這樣一本正經,那邊的坎迪斯就笑得越厲害,看著那張明媚的笑臉,金沐晨感覺自己的心裡都跟著輕松了許多,前段時間一直在心裡不斷累積的壓力,也隨之一掃而光。

  「你看著我干什麼?看外面,我們正在穿過海布裡公園,這裡的花可漂亮了,曼哈頓那邊很多公園的花,都是從這邊引進過去的呢。」

  金沐晨的目光灼灼,看的坎迪斯臉上有點發燙,連忙做了一個向導,給金沐晨介紹地鐵外面的景色,現在地鐵剛好在一座高架橋上,下面則是一個鮮花盛開的公園。

  不過金沐晨哪裡有心思去關注那些花,他只是盯著坎迪斯那有些躲閃眼楮說道︰「那些花,有哪裡有你好看?」

  坎迪斯听了這話,臉色更加紅潤了許多,不過卻並沒有低頭躲閃金沐晨的目光︰「你可真是一個嘴甜的家伙,說吧,你用這招哄過多少女孩子?」

  「哪有,我這話可就對你一個人說過,那些花園裡的花,就算再漂亮,也及不上你笑起來的十萬分之一。」

  金沐晨繼續夸贊眼前的美人說道,他在美國兩年多了,逆襲的案例還真就見過幾個,都是那種國內吊絲的不能再吊絲的家伙,結果來這裡沒多久就泡上了漂亮的白妹子。

  他還和其中一個哥們打過交道,也曾經請教過泡妞經驗,結果人家說的很簡練,把自己弄得干淨整潔一點,然後自信一點,幽默一點,別玩憂郁,別娘炮,那種亞洲的陰柔美風格,人家美國妹子可欣賞不來。

  要男人一點,陽剛一點,也別把外國妹子看的太高,其實說到底,她們一樣是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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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寶美利堅 第16章 飲食文化

  只不過在追求這些美國妹子的方式和手法上,你要更主動一些,更加大膽一點,直接一點,喜歡就表達出來,不要扭扭捏捏,該夸就夸,別嫌肉麻,要敢于表達就一切ok!

  不過那之後,沒多久,金沐晨就有了馬凌那麼個女朋友,從前輩哪裡學來的經驗,根本沒機會拿出來應用。

  中國女孩,和美國女孩,這可完全就是兩種生物,雖然本質相同,但是她們的思維方式,和生活習性那可有著大大的區分。

  原本他以為從前輩哪裡听來的泡白妹子的經驗他是沒機會用到了,可沒想到今天機會就出現在了,剛剛試探了一下,看來效果好像很不錯。

  坎迪斯這樣的西方女孩,還真就很吃這一套,盡管金沐晨說的有些夸張,但是對面的美女卻是笑顏如花,這就是他策略成功的最好證明。

  地鐵猛地一個急剎,車廂一陣劇烈的晃動,坎迪斯和金沐晨都沒有站穩,兩人都本能的抬手,去抓門邊的欄桿,沒想到坎迪斯先了一步,而金沐晨卻一下抓在了坎迪斯的手上。

  地鐵的速度開始放緩,前面到達了一站,不過這時候金沐晨卻沒有松手的意思,拍拖拍拖,拍的和拖得不就是手麼?

  而坎迪斯也不過就是紅了紅臉,卻也沒多說什麼,就任由金沐晨那只大手,覆蓋在她握著欄桿的縴縴玉手之上,他的手心裡全都是老繭,很粗糙,不過很干燥,很暖,這讓她有一種莫名的安全感。。。。。。

  車門打開,很快就擠上來一幫人,這一站上車的人很多,人流涌動,把站在門口的坎迪斯擠得東倒西歪,而這時候金沐晨則是很自然的一伸手,把坎迪斯攬入了懷裡。

  這時候的他,就好像是海邊的一塊礁石,任你風吹雨打,洶涌浪高,可我自巋然不動,不管多少人擠過來,可是撞到他的身上,卻都被自然的彈開。

  被他攔在懷裡的坎迪斯,感覺自己好像要暈過去一般,他身上有著一股淡淡的汗味和煙草味,很好聞,而他厚實的胸膛,卻好暖好暖,在他的懷裡,她突然覺得自己好安全。

  「對了,今天我們去哪?」

  地鐵緩緩開動,坎迪斯推開金沐晨,從他的懷裡鑽出來,趕緊找個話題,打破兩人之間的尷尬情緒。

  「額?我還沒想好,不過我肚子剛好有些餓了,要不然我們先去華埠吃個早茶?」

  金沐晨很自然的對坎迪斯說道,華埠那邊的很多中餐館他不太喜歡,但是那些粵式酒樓裡面的早茶還是相當不錯的,口味不光是洋人喜歡,他也非常喜歡。

  「好啊!被你這麼一說,剛好我肚子也有些餓了呢!」

  坎迪斯抬起頭對金沐晨甜甜一笑。

  金豐是華埠最有名最大的粵式茶樓之一,位于伊麗莎白街24號,典型的中式裝修風格,紅色為主基調,紅色的地毯,金色的龍鳳呈祥,在美國人的眼裡,這就是最正宗的中餐館。

  既然來吃粵式早茶,那麼一些經典菜式就不能錯過,蝦仁燒賣,蝦餃,潮州粉果,腸粉,豉汁鳳爪,豉汁排骨,腸粉,當然還有這家店的招牌榴蓮酥。

  據說這榴蓮酥可是每天用從泰國空運來的最新鮮的榴蓮制作的,每天限量供應二百個,來晚就搶不到了。

  而且這裡可不光是有傳統的粵式早茶的茶點,連帶著很多羊城街頭的大排檔小吃也一樣能看到,燙青菜、碗仔翅,蘿卜牛腩、藥膳雞腳,各種大排檔風格的街邊小吃、傳統美食應有盡有。

  金沐晨以前和馬凌一起來過幾次,即便是那時候,每次來這裡消費一次,消費的價格都會讓他有些肉疼。

  可是現在卻不會,因為那時候畢竟是在花父母的錢,而現在他是在花自己的錢,更何況最近他手頭還真是挺寬裕的。

  買古董的兩萬八,他給國內的母親寄回去兩萬五,自己留了三千,再加上前幾天剛剛開了工資,還有一些以前的積蓄,現在他手裡有一萬出頭的存款,所以這時候他很有底氣。

  坎迪斯的筷子用的很不錯,不過吃起中餐來的時候,卻時不時的總是會驚嘆兩聲,這些食物實在是太美妙了,味道一級棒。

  老外在夸贊食物的時候,一般都會用d這樣的詞,不過如果他這麼說,一般也就是口頭上那麼一說,心裡未必認真,大家听了之後就嘻嘻哈哈過去就算了。

  但是如果他用了delicious,那就說明他是認真的,這食物確實很好吃,而坎迪斯就在金沐晨面前連用了幾次delicious這個詞,說明今天她吃的真的很開心,這食物對她而言,真的是很美味。

  「怎麼?我看你筷子用的挺熟練,以前應該吃過中餐啊?今天這些點心,怎麼會讓你覺得那麼美味呢?」

  金沐晨笑眯眯的坐在對面隨口問道。

  「還真就沒有,以前我們家很少吃中餐,我爸爸總是說中餐很油,鹽很重,不是健康食物,所以我們家吃的很少。。。」

  「所以,我們家以前很少吃中餐,更多的是吃泰國菜和越南菜,我的筷子,就是那時候練出來的。」

  說實話作為大吃貨帝國出身的家伙,听到別人這樣評價中餐,金沐晨心裡真的很不舒服,但是他卻不能不承認這麼一個事實。

  那就是確實中餐雖然美味,但其實從營養學角度而言,真的不是特別健康,尤其是那些高鹽,高油的菜式。

  就比如中餐處理青菜的方式,有很多都是高溫爆炒,這樣其實會破壞青菜的粗縴維和維生素b5,而老外則是熱水燙一燙就吃,這樣的吃法雖然乏味,但從營養學的角度考慮,確實是最健康的飲食方式。

  以前金沐晨也在網上看過一些帖子,說老外們見識了中國的美食之後,是如何如何的跪舔,如何如何的瘋狂喜歡,好像種花家只要亮出美食,老外就只能頂禮膜拜一樣。

  沒出國之前他也認為那是真的,可是在美國兩年之後,再看到這樣的帖子,他只能是呵呵,一笑而過。

  其實在國外,洋人對中餐的態度,一般就分三種,一種是喜歡,一種是可有可無,還有一種就是絕對抗拒。

  而且大部分老外,說起中餐來,第一印象除了美味之外,就是不健康!

  可能又有人會說,既然你說洋人吃的健康,為什麼他們一個個都那麼胖?

  其實這還是和他們的飲食習慣有關,除了油炸食品外,很多老外的生活都離不開一樣東西,那就是奶酪,各種各樣的奶酪,硬的,軟的,固體的,液體的,酸的,甜的,咸的,辣的,甚至是臭的。

  尼瑪,洋鬼子的世界裡,就是充斥著各種各樣的奶酪,幾乎餐餐都不能少,甚至就算是晚上看電視吃薯片也要沾酸奶酪,吃兩片餅干也要夾上一片干奶酪。。。

  奶酪是好東西不假,可那玩意的內在其實大部分都是脂肪,各種口味的奶酪,只要你閉著眼楮嚼下去,到最後都是一個結論,那就是︰香!

  都是脂肪能不香嗎?這也是為什麼外國女性,一般三十歲之前都是身材無敵,可是三十歲之後,就很容易發胖走樣的一個關鍵因素,因為她們吃了太多的奶酪。

  不過金沐晨今天和坎迪斯一起出來,可不是為何和她來討論,中外飲食差異,和外國女性容易發胖的原因的,所以很快他就找了個話頭,岔開了這個話題。

  「對了,等會兒吃完早茶,我們去做什麼?要知道,這裡畢竟你比我更熟悉,我來紐約可沒多長時間。」

  「哈哈,這句話,算你問對了人,紐約別的地方,我和你一樣也不是特別熟悉,但是說到曼哈頓,這裡我可是非常熟,等下你就跟著我好了。」

  坎迪斯哈哈一笑對金沐晨說道,很快兩人就把面前的食物一掃而光,結賬出了茶樓,坎迪斯在前面帶路,熟門熟路的拐了幾個彎,然後一條綠樹成蔭的小街就出現在兩人的面前。

  「沐晨,你說過你和方老頭在學習古董方面的知識,你應該對古董有一定的了解,所以我想你應該會很喜歡這裡。」

  坎迪斯看著前面那熙熙攘攘的一條街,對旁邊的金沐晨說道。

  原來在中國城旁邊不遠處有個天鵝公園,公園的邊上有一條海斯特街,每到周六周日,這裡都會有一個小型的手工藝品和古董的集貿市場,而今天坎迪斯帶金沐晨來的地方,就是這裡。

  海斯特街兩邊原本就有二三十家的手工藝小店,而每到周末這裡有集市的時候,就會有很多練攤的小商販趕過來參加,這些人是賣什麼的都有。

  有賣自己做的手工藝品的,還有賣二手貨的,當然最多的還是買古董的,所以這裡的性質,和國內的那些小型的古玩集市很像。

  所以每到了周末的時候,這裡都會人聲鼎沸,算是曼哈頓華埠附近一道亮麗的風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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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寶美利堅 第17章 古玩街

  以前金沐晨和馬凌在一起的時候,雖然也會經常來華埠這邊下飯店,逛超市,可是這海斯特街這邊的集市,他還真就沒來過。

  而現在坎迪斯帶著他,來到了這麼一個美國的古玩市場,對他來說,絕對是有些意外,又有些驚喜,畢竟在前次成功的撿漏經歷之後,他一只有著再試一次的願望,可是一直沒找到正地方。

  而這一次坎迪斯,算是給他推開了一道通往新世界的大門,剛好可以滿足他躍躍欲試的願望。

  在美國也有著龐大的收藏人群,很多人同樣喜歡古董,在曼哈頓的soho區就有大大小小無數家古董店,但是那樣的地方,金沐晨雖然知道可是卻去不起。

  一來是他覺得那裡根本沒多少漏可撿,畢竟在哪裡開古玩店的,可都是行家,想要從行家手裡撿漏,希望不大。

  二來也是因為哪裡的東西基本沒有便宜貨,這也杜絕了你去人家古董店裡撿漏的可能,要知道曼哈頓可是紐約的精華區。

  而在soho那邊開古董店的,一般針對的客戶都是華爾街那幫高大上的銀行家團體,那幫闊佬,從來都不把錢當回事,他們買東西,一貫就有只買最貴的習慣。

  那些專門針對他們的古董店裡,隨隨便便的一件東西,都很少有低于一萬美元的。

  那樣的古董店,顯然不是適合金沐晨考驗自己眼力的地方,就算他看對了某樣東西,那東西的價格,他也不一定能承受得了。

  所以金沐晨之前就一只琢磨著,到底去哪裡試試自己的眼力,要知道在美國,除了那些正規的古董店之外,另外最大的古董集散地就是在網絡上了,e-bay上面就有古董專區,可是哪裡哪有什麼撿漏的機會可言?

  前段時間,金沐晨還一直再為了到底去哪裡試試自己的能力而頭疼來著,方伯雖然知道幾個,可是他卻以自己功力不夠,怕自己上當受騙為由,一直不告訴自己。

  而現在坎迪斯,帶自己來的這個地方,給他的感覺,就和國內的那些小型古玩市場差不多,貨物的品質參差不齊,價格也都比較低廉,而且還能砍價,這樣才有可能撿漏的地方。

  集市上的人很多,熙熙攘攘,人來人往,黑的,黃的,白的各色人等是一應俱全,顯得熱鬧非凡。

  雖然已經是九月,紐約已經進入了初秋的季節,可是一眼望去,卻依舊是滿眼的短袖,短裙,大長腿的白妹子,而且因為實在曼哈頓,這些妹子的質量完全不用擔心,黑發的,金發的,紅發的,身材火爆高挑的,一個個看起來都煞是養眼,一走一過都是女人身上的香水味。

  如果不是身邊就是一個出挑的大美女坎迪斯,金沐晨可管不住自己的眼楮要大吃冰淇淋了。

  海斯特街長度大約有兩英裡,路的左邊是一排幾十家店面,專賣手工藝品,和一些二手貨。

  另外一邊則是開著天鵝公園,綠樹成蔭,那些買古董的小攤一般都擺在這邊,還有一些賣小吃的攤位也夾雜在中間。

  這裡的小攤和國內那些露天席地的路邊攤不太一樣,布置的比較正規整潔,攤主會搭起一個像模像樣的小棚子,每個棚子大概有十個平方左右,而在棚子裡面會很正規的擺上簡易的貨櫃,和貨架,出售的商品,則是會分類擺放整齊。

  來逛這裡的紐約客,都是喜歡手工藝品和古董的玩家,還有一部分則是純粹抱著看熱鬧的心裡來逛的游客,所以這個集市,從來都不缺乏人氣。

  在古董攤位的旁邊,是不是的還開著一些賣飲料小吃的販賣攤,每個小攤前面都很快會擠滿人群,誘人的食物香氣,在市場裡散播開來,伴隨著熙熙攘攘的人群,原本已經開始熱鬧的街道,迅速就變得更加的火熱了起來。

  金沐晨興沖沖的帶著坎迪斯殺了進來,不過很快就失去了原本的興致,因為他發現,這裡和他想象不太一樣,最起碼和他所認知的國內的那些古董市場不太一樣。

  當然這主要也是和美國人對古董的認知有關,美國因為建國時間短,自己的歷史積澱並不深厚,所以對于古董的認知和國人也是大不相同。

  在他們看來,一些用舊的二手貨,只要有個三五十年的歷史,就完全能看做是古董,而且因為這個國家沒有經歷過封建王朝時期,所以他們也不在乎那些東西,是不是皇室用過,還是就是出自于普通老百姓人家的。

  甚至一些做工精美的手工藝品,只要年頭夠,都可以歸咎到古董的範疇。

  這個海斯特街裡的古董攤位,其實很多就是賣手工藝品的,有的是賣木雕的,有的是賣二手家具的,還有的是賣現場制作的手工項鏈,或者手串的。

  更有甚者,居然有人在賣什麼名人球星卡,和一些形狀比較奇怪的玻璃瓶子,或者是可樂瓶蓋的,總之是千奇百怪,無奇不有。

  也有一些是賣銀器的,不過那些銀器,在金沐晨的眼裡看來,不管怎麼看都是更像現代仿品多一些。

  還有一些也不知道是不是非洲來的黑哥們,在賣一些看起來好像是動物牙齒或者是骨頭做成的牙雕,或者骨雕項鏈,手串之類的。

  金沐晨靠近去看了幾眼,那玩意雕工很粗糙,而且制作年代也不是很確定,可就是這樣的一些玩意,老美卻很是喜歡。

  時不時就有幾個大妞,或者拖家帶口的中年大媽和那些黑哥們在哪裡討價還價起來。

  而原興沖沖的沖進來的金沐晨,很快就大失所望起來,這裡根本就沒有他期望的漏可以撿。

  不過很快他就調整了心境,畢竟像那次那樣的撿漏,就算是在國內也不可能每時每刻都有發生。

  雄心勃勃的想來撿漏的心思,只不過在二十分鐘不到的時間裡,就灰飛煙滅了。

  看著那幫老外,圍著一個個攤子,討價還價的不亦樂乎的模樣,金沐晨真是難以理解,那些東西很多都是來自非洲或者拉丁美洲的雕刻品,而且調動粗糙,就算是有些年頭,很多也都是乾隆年以後的產品。

  真的很難能看出,裡面有什麼值得審美的價值,但是那幫老外,卻非常喜歡,圍著那些攤子一個勁的再轉。

  說實話那些東西,和咱們國內的瓷器玉器比起來,連提鞋都不配,這也真是讓金沐晨更加的奇怪這幫老外的審美情趣。

  不過他雖然是撿漏不成,但坎迪斯對這裡的很多東西,卻很感興趣。

  比如那些亮光閃閃的項鏈,雖然明知道是玻璃朔料的,但是她還是會饒有興趣的帶著金沐晨趕過去,圍觀一番。

  「這個怎麼樣?那個也很漂亮。。。」

  總之這是金沐晨听到坎迪斯說過的最多的話,這裡那些五顏六色的小商品,讓他感覺自己好像到了義烏,而對坎迪斯而言,每樣東西看起來都很新鮮。

  金沐晨很快就調整了心態,陪著坎迪斯在這裡逛了起來,雖然撿漏不成,但是能和美女一起好好的逛逛街,也是個不錯的選擇。

  正所謂失之東隅,收之桑榆,這次應該算是他們兩人的第一次約會吧,有這樣的美人相伴,要是不懂得好好享受,那就絕對是個蠢蛋。

  女人們對那些亮晶晶的東西,好像永遠都缺乏抵抗力,就好像金沐晨對美食一樣缺乏抵抗力一樣。

  這樣的大集市裡,可不光是有那些古董和二手貨值得關注,還有一樣東西也同樣值得關注,那就是各種各樣,來之世界各地的美食。

  說到吃的方面,很多中國人也許會一拍胸脯,說咱們才是吃貨的天堂,美國那些東西,根本就和咱們沒法比。

  這些話固然有著很濃重的民族自豪的情緒,但是作為一個吃貨的金沐晨,卻覺得自己並不能同意上述的那個觀點。

  確實咱們國內有著很多,數不勝數的小吃,名吃,但是人家美國這邊其實也並不差,美國人也許並不能自己做出像中國那樣種類繁多,不同口味的美食。

  可是這裡人們的富裕程度,就決定了這裡的市場地位。

  每年都會有數以百萬計的外國人涌入美國,而這些人則是會把來至他們家鄉的美食帶到美國,所以在美國,你可以不用出國,就吃遍世界各地的美食。

  而這就是和咱們國內最大的不同點,國內的各種各樣的美食,雖然口味不盡相同,可是卻始終沒有脫離中餐的範疇,而在這裡,你卻可以品嘗到來之世界不同地區的各種美食的味道。

  這一點在海斯特街的集市上就得到了充分的體現,短短兩英裡的市場,金沐晨只走了一半就感覺到自己的肚皮又開始像自己抗議了。

  雖然撿漏不成有些喪氣,不過很快從街邊傳來的食物的香氣就把他吸引了過去,就在一個賣琥珀手串的攤子的邊上,剛好就是一個做三明治的攤位。

  金沐晨快步走了過去,到跟前一看,呦呵,剛好就是他好的那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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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寶美利堅 第18章 美景-美食-美女

  攤主是個古巴人,這時候正在飛快的切著一塊豬頭肉,然後在熟練的把豬頭肉塞進兩片面包裡,配上生菜和醬料,很快一個做好的豬頭肉三明治就做好了。

  要知道在美國能找到吃豬頭肉的地方可不多見,這小攤賣的可是古巴傳統美食之一的豬頭肉三明治。

  兩塊錢直接買了一個三明治,三口兩口就塞進了肚子裡,還有些意猶未盡,這豬頭肉烤的比較到位,外焦裡嫩,口感和國內那種鹵出來的味道很是不一樣。

  再往前走兩步,則是一個黑哥們的攤位,這個哥們買的是現烤的排骨,新鮮的豬排通過特制的醬料腌制完畢,然後往燒烤架上一放,幾分鐘的功夫,一股混合著蜂蜜肉香就四散開來,很快就引來了諸多的美食愛好者。

  美國人消費豬肉並不算多,一來是因為他們更喜歡吃牛肉,二來是因為他們的豬肉有著很濃厚的騷味,處理不好的話,味道真不是一般人能接受的了的。

  金沐晨剛來美國的時候,不太知道這邊豬肉的情況,在超市一看,價格真便宜,就賣過不少回去,準備做中國菜打牙祭,可是那些豬肉炒出來之後,那腥臊的味道,別說吃進嘴裡,光是聞上一下,就直接讓他吐了。

  自從那次之後,他就再也沒怎麼自己賣過豬肉。

  後來在這裡時間久了,這才了解到,原來這裡的豬肉之所以和國內的豬肉,口味那麼不同,主要是因為那麼兩個原因。

  一來是這裡的豬,從來不像國內那樣需要閹割,二來也是因為那些動物保護主義者鬧騰的,所以在殺豬的時候,不像國內那樣先來一刀放血,而是直接電死,或者通過其他的手段殺死。

  所以豬血都是留在肉裡面的,這樣一來這裡的豬肉的味道就非常的腥臊,難以入口。

  但是這個黑哥們的豬排,顯然是經過精心的腌制處理,味道並不那麼腥臊,甚至聞起來還格外的香甜。

  金沐晨當然不會客氣,直接花了五刀來了一大根,一路走來一路啃,味道還相當的不錯,啃完把那根肋骨條直接扔進垃圾箱,在咂吧咂吧牙花,說上一句。

  「如果再能撒上點孜然,辣椒粉那就完美了。。。」

  再往前走上兩步,就看到了一個做美國傳統美食的攤子,正宗的美式漢堡。

  新鮮的手工牛肉餅,和漢堡店裡那些牛雜碎做成的肉餅,可是有著天壤之別,直接放到鐵板上煎熟,然後配上大號吐絲機烤好的面包,配上新鮮的生菜,西紅柿,酸黃瓜,還有兩片厚厚的奶酪,涂上美乃滋,蛋黃醬,番茄醬,很快一個正宗美國漢堡就算完成了。

  作為一個肉食愛好者這個絕對不容錯過,金沐晨還特意要了裡面加上意大利黑胡椒香腸和培根的套裝,吃漢堡的時候,怎麼能忘了這些!

  一口下去,茨實的牛肉餅肉香,還有被熱牛肉餅燻化的奶酪帶來的奶香,再加上黑胡椒香腸帶來的特殊的酸辣味,還有那咸咸的培根,多種味道混合在一起,卻又層次分明,這口感簡直是好到爆啊。

  一個大號漢堡吃下去,剛剛不過才四分飽的肚子,終于達到了六分飽的程度。

  陽光,藍天,白雲,熱鬧的街道,綠樹成蔭!

  美景,美食,美女,這時候如果在不懂得好好享受,那他就是天下第一大蠢蛋了!

  「沐晨,我恨你!」

  「為什麼?」

  金沐晨一口吞下手裡的漢堡,瞪大了眼楮。

  「我帶你來這裡是看古董的,可是你從進了這條街開始就一只吃吃吃,古董什麼的你從來不看,難道你從來都不擔心自己發胖嗎?」

  站在他身旁的坎迪斯,瞪著一雙藍眼楮,帶著幾分復雜難言的味道看著金沐晨說道,昨天自己還專門研究了一下今天要去的地方,所以才專門帶這家伙來這裡的。

  哪想到這家伙看起來,好像對古董什麼的不太感興趣,倒是這裡的美食,好像更讓他印象深刻。

  「額!好吧,對不起坎迪斯,其實這裡的古董,我也有看,但是目前沒有發現讓我感興趣的,至于發不發胖,別忘了我是干什麼的?這點東西,對我來說不過就是開胃小菜。」

  坎迪斯想起了自己第一次見這家伙的時候,這家伙一個人就消滅了一份k套餐,忍不住伸手扶額。

  「上帝啊!你真應該去參加大胃王的比賽!」

  「哈哈,好主意,我可以考慮考慮,不過坎迪斯,我覺得你這是在嫉妒?」

  「哼!我嫉妒你什麼?」

  坎迪斯皺了皺眉小鼻子,陽光灑下,照在她的臉上,一層薄薄的金色絨毛,讓她的臉看起來分外俏皮可愛。

  「嘿嘿,你在嫉妒我的胃口,嫉妒我可以敞開了懷的享受這裡的美食!嘿嘿,你知道嗎?剛剛我吃的那烤排骨,真的非常不錯,我和你說,那肉烤的外焦裡嫩,上面涂了一層蜂蜜,還澆了腌黃瓜的湯汁,有些微微發酸。。。。。。」

  「哦!我的上帝,你能不能不要再說了!好吧,福爾摩斯,求求你,不要再說了,你知道我今天吃的已經夠多了,如果我要是像你這麼吃,我今天晚上回去,要多跳一個小時的健身操你知道嗎?」

  坎迪斯幾乎是跳著腳的沖著金沐晨說道,不知道為什麼,金沐晨就是喜歡看她這樣俏皮的樣子,因為這讓她看起來很真實。

  「別想那麼多,甜心,你看這麼好的天氣,還有這麼多的美食,如果我們不來一場美食世界大冒險的話,那就是我們的罪過。你放心,大不了等一會兒,我們不直接坐車,我陪你走到布魯克林大橋再坐車。你要知道一個人每天如果能走上六英裡,那麼就算攝入再多的卡路裡,也不用怕胖!」

  「真的嗎?」

  坎迪斯瞪大了藍眼楮,一副躍躍欲試的姿態,那些美食的香味她早就已經不能忍了,更何況邊上還有這麼一個甩開膀子狂吃海塞的家伙。

  「哈哈,當然,這可是在科學雜志上刊登過的一篇文章,伯克利分校的那幫瘋子們研究過三千人的數據。。。」

  金沐晨笑著給坎迪斯解釋道。

  「別說了,老板給我來一個漢堡!」

  坎迪斯不等金沐晨說完,就直接轉身給漢堡攤的老板下了單。。。

  坎迪斯拿著漢堡,金沐晨則拽著她繼續往前。

  再往前走上幾步,剛好就有一個西班牙風格的小攤子,哪裡正在販賣各種海鮮風味的小吃,所以也是絕對不能錯過。

  剛從烤爐裡拿出來,帶著海魚鮮香味的烤魚小餅,外加上新鮮的龍蝦卷,這樣的美食當然不能錯過。

  坎迪斯一看這個就走不動了,手裡剛咬了一口的漢堡,直接交給金沐晨打理,然後自己來到了小攤的前面。

  在這個小攤前,戰斗了幾分鐘,花了十多刀,金沐晨終于是把肚皮吃到了八分飽,而坎迪斯則是直接在拍肚皮了。

  「不行了,不能再吃了,肚子都要撐破了。」

  她皺起嬌俏的小鼻頭,帶著幾分擔憂看著自己的肚子說道,然後再抬起頭看著金沐晨,惡狠狠的說道。

  「混蛋,你最好保證你剛剛說的那篇文章是真的,要不然?哼哼!」

  「咦!這裡居然有刨冰耶!這這熱的天氣,嘿!坎迪斯,你要不要吃一碗!」

  金沐晨趕忙岔開話題,剛剛那女孩的眼神,可是讓他不寒而栗。

  剛好這裡有一家非常不錯的台灣紅豆刨冰,現在天氣正熱,剛好吃一碗,可以降降暑氣,去去火氣,順便結結膩,好吧,女孩子好像對甜品,都沒什麼抵抗力。。。

  一碗紅豆刨冰下肚,暑氣四散,再往前走兩步,居然剛好看到一個墨西哥小販在販賣墨西哥冰棍,還特麼是辣椒風味的。

  嘿,多新鮮,冰棍居然還有辣椒風味的,坎迪斯是吃不動了,可是金沐晨可不能錯過,當然要來一根。

  最後再來到一個法國風味的小攤前,在坎迪斯眼巴巴的觀望中,金沐晨最後點了兩只火腿味的馬卡龍。

  「你真的不要再嘗嘗?」

  金沐晨拿著兩只馬卡龍放到嘴邊,挑逗著問坎迪斯到,坎迪斯的腦袋搖晃的跟撥浪鼓似得。

  「嗯,聞起來真的很不錯,味道肯定錯不了。」

  金沐晨看著坎迪斯的眼楮裡充滿了笑意,對面的女孩,躍躍欲試,但是卻有強忍著的神情,確實很好笑。

  「你這個混蛋,上帝啊,你真應該去下地獄!」

  還沒等金沐晨得意下去,坎迪斯猛地推了一把金沐晨的手,他手裡的那只馬卡龍一下砸在了他的臉上,然後女孩帶著一片清脆的笑聲,歡快的跑開了。。。

  金沐晨笑鬧著追了上去,兩人一路笑鬧,不覺間就到了中午十二點。

  九月底的紐約溫度依舊不低,這正當午的,正好是一天當中最熱的時候,而這時候的集市,也沒有了剛開時候那麼熱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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尋寶美利堅 第19章 簽字版袁大頭

  集市裡的游客,行人們也少了許多,再一看原來很多人都躲到公園一側的那些樹蔭下休息去了,大多數都是手裡拿著從小吃攤上買來的小吃,在哪裡享受午餐。

  就連那些小攤販們,這時候也大多是一副無精打采的模樣。

  肚子也填飽了,該是找點正事來做了,金沐晨看了看前面,大概還有半英裡,就能穿過整條海斯特街了,他決定索性趁著這時候人不多,把這條街走完。

  如果走完,還是沒有發現什麼中意的東西,就立馬撤退,不在這裡浪費時間了。

  前面一段集市給他的感覺不是很好,這裡所面向的客戶,大多太草根,太低端,而這裡的商品,也大多數一些被美國人界定為古董的二手貨。

  沒有他想象中的中國古玩,所以他不太想在這裡太浪費時間。

  坎迪斯對他的提議並不反對,主要也是應為剛剛吃得太多,這時候肚子有點撐,也想多走兩步,消化消化食。

  于是兩人就成了為數不多的,頂著大太陽逛街的游人。

  一路走來,金沐晨雖然是走馬觀花,不過以他的眼力,倒也看的通透,很多攤子,只要掃過一眼,就能察覺得出,沒什麼值得他看重的東西,所以這一路走的很快。

  眼看著就要走到海斯特街的街尾,也沒能看上什麼他相中的東西,金沐晨略略有些遺憾,坎迪斯也是如此,原本以為帶他來一趟,能夠不虛此行呢,哪想到卻根本沒有入他法眼的東西。

  就在要從街尾走出去的時候,一個賣銀器的攤子,讓金沐晨為之一愣,陽光下那些亮晃晃的銀器的發射光格外刺眼,但是金沐晨就是那麼隨便一掃,卻從那些刺眼的光芒裡看到了一閃而過的一股青氣。

  這詭異的情形,就和那天他在那個黑哥們的家裡,看到那只雍正粉彩碗的時候一模一樣,只不過這次這道氣的顏色變成了青綠色,金沐晨停下了腳步,轉身往哪個攤位那邊走了過去。

  坎迪斯一看金沐晨好像終于發現了什麼讓他感興趣的東西,也來了興致,她倒想看看,什麼東西勾起了這家伙的興趣。

  這攤主是個有著濃重口音的印度人,攤位買的主要是以銀器為主,大多數都帶著非常濃重的印度風格。

  不過那些勺子,刀叉,還有咖啡壺什麼的金沐晨並不感興趣,他感興趣的是一套扔在攤子左方下角邊上的銀幣,那道青綠色的氣息,就是從這套銀幣上反射出來的。

  口音濃重的印度攤主,一邊介紹著自己攤位上的產品,一邊仔細的打量著金沐晨,還有他身邊的漂亮女孩,時不時在坎迪斯看不到的時候,還給金沐晨豎起大拇指,沖著他擠眉弄眼,那意思絕對是在說︰嘿!哥們你這眼光絕對一級棒。

  不過這印度攤主的眼光也絕對不差,眼看著自己介紹了半天,金沐晨都是心不在焉,在一看金沐晨的視線,立馬就懂了,拿起了那套銀幣給金沐晨遞了過來。

  「朋友,喜歡就好好看看,這可是有一百年歷史的中國銀幣,非常有名的袁大頭!」

  听到袁大頭這三個字從這個攤主帶著濃厚口音的嘴裡蹦出來,金沐晨頓時有了一種哭笑不得的感覺。

  沒想到,居然能夠在美國看到袁大頭!

  而且還是從一個印度人的手裡看到的,原本對海斯特街都已經感覺有些失望的金沐晨,這時候真的不知道該如何形容自己的感覺。

  不過不管感覺如何,這套袁大頭總是沒錯的,看起來保存的品相很不錯。

  坎迪斯對銀幣不太懂,也不感興趣,反而那些做工精美的餐具銀盤,咖啡壺什麼的更吸引她,只不過看了一眼金沐晨手裡的銀幣,然後就把注意力全都轉移到其他那些風格精美的銀器上面去了。

  金沐晨倒也樂得清靜,他爺爺以前就是玩收藏的,所以小時候家裡,這樣的袁大頭有很多,那時候袁大頭還不值錢。

  記得小時候,也就是九十年代初期那幾年,經常有人拿著袁大頭找他爺爺求收購,而且那些袁大頭可都是正宗的老版,沒有假貨。

  他記得很清楚,那時候的袁大頭還沒有被當成古董,那時候人們把袁大頭更多的是當成銀幣,甚至有很多小年輕,為了追求流行,會拿著袁大頭去找街邊金銀鋪子裡的師傅把袁大頭給融了,然後做成戒指。

  那時候爺爺收購袁大頭的價格,如果沒記錯的話,好像也就是十塊到三十塊不等,要根據袁大頭的品相來區分。

  如果是品相完好的,那麼就會貴一些,給出二十到三十的價格不等,如果是品相不好的,干脆就給個十塊八塊的。

  而再等到十年之後,國內玩古董的風潮興起之後,袁大頭的價格在古董市場裡更是一路飆升,品相好的甚至能夠買到七八百,最高的時候甚至過千。

  不過最近幾年,好像隨著白銀市場的價格波動,袁大頭的價格又降低了不少。

  這套袁大頭的品相看起來相當不錯,而最關鍵的是,這套袁大頭保存的相當完整,而且最讓金沐晨吃驚的是這居然是一套完整的民國三年袁大頭套裝。

  最上面的是兩枚正反面放置的袁大頭一元版,而下面是兩枚正反兩面放置的中元版,在下面兩枚正反兩面放置的貳角,然後是一角,到最後是五分。

  這套袁大頭套裝,可算是讓金沐晨開了眼界,因為他以前看到過的袁大頭都是一元版的,而那中元也就是五角的,還有那些兩角,一角,五分的袁大頭,他還是第一次看到。

  再看看這套袁大頭上面寫著的年份,居然赫然寫著中華民國三年。

  當看到這個年份的時候,金沐晨不由得猛然間心頭一跳,想起了當年自己拿著爺爺收藏的袁大頭玩耍的時候,爺爺和他說過的一些關于袁大頭的過去。

  爺爺收袁大頭那時候,金沐晨還小,經常喜歡拿著那些袁大頭當硬幣來玩耍,而且爺爺收上來的那些袁大頭很多都是精品,含銀量非常高。

  拿到嘴邊用力一吹,會听到很是清脆悅耳的嗡嗡的聲響,所以那時候他經常拿著爺爺的銀幣玩。

  當時爺爺還特意拿著那些袁大頭,教他這是什麼東西,這東西有什麼用,還有這東西有什麼區別,要怎麼鑒別之類的。

  他還記得,當時爺爺就提起過,袁大頭裡面有一款到以後肯定會是藏家們爭相追逐的精品,那一款就剛好是民國三年版的一款簽字版袁大頭。

  原來在1912年4月,袁世凱擔任了中華民國的臨時大總統,為了提高自己的威望,就專門從意大利請來了鑄幣設計師,魯爾至。喬治過來幫忙設計一款全新的銀幣。

  也就是後來赫赫有名的袁大頭,而在民國三年在tj制幣廠開始了試生產,而在大批量生產之前,那位意大利設計師,就把自己名字的英文縮寫l.g,刻在了袁大頭畫面這一側的右邊。

  而這樣的袁大頭,在市面上流通的袁大頭裡,可以說是萬中無一。

  直至今日,當袁大頭已經從當初的貨幣,晉身為古董的年代,一枚品相一般的袁大頭的價格已經被炒到了,七八百元,而品相好的更是要三五千的價格。

  而一枚印有英文縮寫l.g的簽字版袁大頭的價格,現在更是已經被炒作到了三萬多一枚。

  當然現在這簽字版袁大頭的行情,金沐晨還並不知道,但是他只是知道,今天他算是踫上爺爺口中所說的袁大頭中的精品了。

  而且居然還是一整套,這一整套的袁大頭,居然全都是簽字版的。

  這時候他已經明白,自己為什麼離得老遠,就能夠看到這個銀器攤子上閃現的青綠色氣息了,感情是這套寶貝上散發出來的寶氣。

  那個印度攤主,看著金沐晨拿著那套袁大頭套裝是反反復復仔細的觀看,就知道這家伙,很有可能會成為這套銀幣的買主,因為只有真正的買家,才會看得這麼仔細。

  這小販在這裡已經擺攤一個上午了,可是到現在還沒有開張呢,他現在是急需要這筆生意給自己開張,所以這時候他是巧舌如簧的在給金沐晨講解這套銀幣的來歷。

  「這套中國銀幣,還是當年我爺爺留下來的寶貝,那時候他還在sh的租界裡當巡捕,這套銀幣,就是那時候爺爺留下來的,在我家裡放了幾十年了,今天看你喜歡他,我可以同意把他轉讓給你。。。。。。。。」

  又是一套印度版的傳家寶的故事,這樣的故事,在中國的古玩市場裡,幾乎每天都會上演,沒想到在美國也是一樣。

  這樣的故事,一般可信度都不是很高,不過具體這套簽字版的袁大頭,到底怎麼來的並不重要,重要的是這套袁大頭是真的。

  金沐晨反復的查看了幾遍,直到最後確定這套袁大頭,確實是民國三年的簽字版袁大頭沒錯了,于是就抬頭問那攤主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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