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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laii3601
騎士 | 2017-10-20 09:07:45


手腳擋電梯63秒,1秒500元!他被罰3萬。資料照片(圖與該新聞無關)

鄰居不睦,阻女搭電梯約1分鐘,代價3萬元。

今日出版的《自由時報》報導,高雄市藍姓男子與陳姓女子住同一社區,不滿陳女放話,去年8月12日上午見陳女欲搭電梯回5樓住處,藍男以身體擋住電梯口,過程63秒。法官認定,藍男的阻擋動作犯強制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定讞,等於1秒就近500元。全案定讞。(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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