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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222
伯爵 | 2018-3-28 22:07:06

請問有房地產相關知識的各位...⒈..如果我買房使用寬限期(三年)然後三年之後順利找到賣家是不是符合房地合一稅兩年之後出脫..客稅較少的規則...2...如果上述是可以的話是..那三年之後再轉貸..銀行又給我寬限期三年的話..加起來就六年了...然後再出脫...是不是符合自住六年後..如有獲利不用客稅...簡單講就是是否可利用寬限期拉長持有時間以必免太早交易被客較重的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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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wang
王室 | 2018-3-28 22:57:24

這個想法不錯,問題是現在房地產是空頭市場

我個人覺得繳的利息及仲介費,加起來搞不好還會賠錢

慎重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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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u222
伯爵 | 2018-3-28 23:10:19

idwang 發表於 2018-3-28 22:57
這個想法不錯,問題是現在房地產是空頭市場

我個人覺得繳的利息及仲介費,加起來搞不好還會賠錢

所以不考慮你所講的的成本...是可以的嗎...因為看到有寬限期的新聞..想問問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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