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KF 捷克論壇

搜尋
查看: 4566 | 回覆: 16 | 跳轉到指定樓層
qoooak168878854
侯爵 | 2018-8-15 23:16:18

本篇最後由 qoooak168878854 於 2018-8-16 07:12 編輯

現今的犯罪案件往往判決出的結果出乎意料,尤其令人髮指的殺人重罪。不是考量死刑執行的謹慎就是探討有無教化之可能,最終求其死而不可得。其實加害人能否獲得諒恕理應由被害人或其家屬認定而非全然套用教條式的律法,起碼後者的意願應酌情納入審刑。刑罰的原始設計說白了就是針對人性本惡,倘若佛系的一切等著時間到報應自然就來了,不幸遇險時就只能自求多福。畢竟死刑執行著實不易,即便上蒼有好生之德也該因人善惡而異吧?

評分

已有 2 人評分名聲 金幣 收起 理由
b8062 + 5 感謝大大分享
微笑圈圈 + 10 + 10 感謝大大分享

總評分: 名聲 + 15  金幣 + 10   查看全部評分

分享分享 收藏收藏
FB分享
回覆 使用道具
陳勝利
威爾斯親王 | 2018-8-16 01:23:32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
引言 使用道具
alkim98
王子 | 2018-8-16 08:00:13

不用寄望台灣的司法!

再多的牢騷恐怕也只能是牢騷!

評分

已有 1 人評分名聲 收起 理由
wenzen.chen3504 + 10 我很認同+1

總評分: 名聲 + 10   查看全部評分

引言 使用道具
gebygeby1
王室 | 2018-8-16 08:43:07

本篇最後由 gebygeby1 於 2018-8-16 13:11 編輯

司法法律都只是考慮行兇者的人權⋯⋯犧牲者已故無需人權?
只要說xxx的可教化、下次再行兇最好發生在法官家人身上
引言 使用道具
ronchen52176520
侯爵 | 2018-8-16 09:29:01

恐龍嘴下,可有完膚……
引言 使用道具
費波南西
威爾斯親王 | 2018-8-16 09:44:42

該怎麼說呢  ,  這個題目太大  ,  很難說得清楚  ,  古代以牙還牙  ,  以眼還眼  的簡單刑罰 已無法適應現代的社會  ,  法官要考量的事情很多呀  .  
引言 使用道具
ckl8077430
侯爵 | 2018-8-16 09:54:49

永遠希望犯罪者傷害的是法官本人...

評分

已有 1 人評分名聲 收起 理由
zero1419556 + 10 我很認同+1

總評分: 名聲 + 10   查看全部評分

引言 使用道具
neiloo
版主 | 2018-8-16 09:58:08

如今的判決要符合民一真的很難,台灣雖為法制國家,但對我來說就是保護有錢人的法律而已...
引言 使用道具
frankiechia7760
公爵 | 2018-8-16 11:48:24

重判尤其是毒品類
引言 使用道具
X3223
伯爵 | 2018-8-16 15:37:55

我覺得最可笑的是 為了少數的廢死團而違憲
廢死團就是吃飽太閒的假君子 假道德
我真心希望接下來受害的都是法官的親人
然後法官在去判 "有教化可能" 最好無罪開釋

評分

已有 1 人評分名聲 收起 理由
zero1419556 + 10 我很認同+1

總評分: 名聲 + 10   查看全部評分

引言 使用道具
tpj999
Gold | 2018-8-16 15:41:15

法律公平自在人心.黑暗總會過去.
引言 使用道具
jkfmen
威爾斯親王 | 2018-8-16 16:16:07

廢死聯盟奠基於所揭櫫的二大理由是:
一、人不是神~沒有權力奪人性命 (即便國家律法亦不能殺人)
二、法律案件恐有誤判之虞~無法回復已經執行的誤判死刑
第一個理由涉及到宗教信仰的價值判斷~恐怕不是所有教義都是如此
廢死團所謂的普世價值~其實只是個人的主觀價值~不要把大家都扯下去
第二個理由也是有方法可以應對的~像鄭捷這種光天化日明確的殺人案~就沒有什麼誤判的疑慮
如果沒有明確直接證據的犯人~就要有無假釋的無期徒刑以永遠隔絕社會的禍害
若有新事證也可以重新再審以保障人權~這樣就可以兩面兼顧了
引言 使用道具
b8062
大公爵 | 2018-8-16 17:56:16

jkfmen 發表於 2018-8-16 16:16
廢死聯盟奠基於所揭櫫的二大理由是:
一、人不是神~沒有權力奪人性命 (即便國家律法亦不能殺人)
二、法律案 ...

看的出來大大有去研究一下廢死,就針對第二點來說,像鄭捷那種判死刑太便宜了。如果真廢除死刑,一定會有替代法案,絕對不是現在刑罰裡的無期徒刑這麼簡單,因為現在的無期徒刑關25年,就有伸請假釋的機會(會不會過不知道),這個替代法案就可以有很多想像空間,除了終身監禁加火刑水刑鞭刑之類......,我反倒是覺得替代法案才是真的要來好好討論的,即可以達到懲罰的目的,又可嚇阻犯罪,我真得死刑把人槍弊了,大家很快就會忘了,就是要讓罪人終身活受罪,才會有警愓世人的作用........
引言 使用道具
駱駝祥子
王子 | 2018-8-16 18:02:00

臺灣就是過度保護加害人罔顧被害人及其親屬

評分

已有 1 人評分名聲 收起 理由
zero1419556 + 10 我很認同+1

總評分: 名聲 + 10   查看全部評分

引言 使用道具
b8062
大公爵 | 2018-8-16 18:31:43

刑罰的設計應該嚇阻犯罪,如果真是針對人性之惡的話,那偷東西、傷害罪、闖紅燈.......等等很多很多,那些一定是很重很重的判決!
大大說的東西其實大家都明白,但法官一定依律法去判決的,這樣法官才不會依個人好惡去判,就算現在很多所謂的恐龍法官,也許他們的判決你不能接受,但他依然是依法去判決的,不然他判的如果有問題、瑕疵,很快新聞就會出來那個法官被司法起述了。
能討論的東西真的很多,但是啊終究還是只有修法能解決.....

評分

已有 1 人評分名聲 收起 理由
cat6314 + 10 我很認同+1

總評分: 名聲 + 10   查看全部評分

引言 使用道具
scottpug
公爵 | 2018-8-16 21:17:45

對台灣的司法是真的蠻失望
不曉得有沒有大力改善的一天
引言 使用道具
xuale
王室 | 2018-8-16 23:37:40

畢竟死刑執行著實不易 -

要看你是從哪個角度看
引言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 加入會員

建議立即更新瀏覽器 Chrome 95, Safari 15, Firefox 93, Edge 94。為維護帳號安全,電腦作業系統建議規格使用Windows7(含)以上。
回頂部 下一篇文章 放大 正常倒序 快速回覆 回到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