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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室 | 2018-11-8 09:43:19

出版時間:2018/11/08 09:07        

慣老闆到處都是,重點在於政府有沒有盡到嚴格執行勞基法,保障勞工!高雄街景,資照與本案無關

目前法定時薪是140元,但還有老闆敢給96元,重點是,老闆完全不覺得自己有問題;由此可見,咱們的勞基法在規範、遏阻的執行面有待加強!

《東森新聞》報導,高雄一名林先生投訴10月5日當天到該家早餐店上班,談妥正職月工時192小時,月薪2萬4,而林先生上班23天後總工時189.5小時,僅少了2.5小時,薪水卻蒸發了6000多元,細算下來時薪才96元,向老闆娘反映「一個正職時薪96塊合理嗎?」沒想到對方竟然還理直氣壯直回「合理,為什麼不合理?你是PT(計時工讀生)嗎?」

林先生表示,在爭論過後,老闆娘又多補了5個小時的工錢給他,最後總共領到18287元,「…然後她後面又說她算錯了!」事後店家也出面回應坦承薪資確實計算錯誤,並補齊2萬4給林先生,雙方也簽下和解書。(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ife/realtime/20181108/146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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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9321441054306
版主 | 2018-11-8 12:28:20

感謝樓主無私的分享,勞基法規定是規定但現實當中,就有人不願意按照規定來,常說「你有政策、我有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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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使-龍
王子 | 2018-11-9 11:34:54

所以勞保局有開罰嗎?

法定時薪140,雖然前面談妥192小時 月薪2.4W 也是違法

就算簽合約也沒用,因為合約違法的部分不算數

還有店家有沒有保勞保,6%退休提撥是否有,那都是保障與年資累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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