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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illiamwu123
王室 | 2018-11-21 00:15:32

蘋果日報 即時新聞 2018/11/21 00:05

泰國兩名少女日前在燈光通明海灘上聊天時,一名男子卻突然靠近她們,表示陪聊天就給500元泰銖(約469元台幣),遭拒卻直接拖走其中一名少女,並強拉進帳篷內性侵得逞,完事後丟下40元泰銖(約37元台幣)給後逃逸,受害少女因此向警方報案。沒想到事件出現逆轉,竟是少女同意與男子性交,卻沒收到事先談好的500元泰銖,因此反告男子性侵。

《蘋果》日前報導《少女遭拖進帳篷性侵 男子完事丟37元逃離(動畫)》指出,當地時間上周四(15日)淩晨3時許,兩名14歲少女在著名的中天海灘(Jomtien Beach)散步閒聊,一名眉毛眼周有紋身的男子過來搭訕,並告知她們陪聊後會給500泰銖,沒想到遭拒後竟直接拖走其中一名少女,並強拉進海灘上的帳篷內性侵,完事後僅丟下40元泰銖後逃逸,後害少女因此報警。

沒想到事發2天後案情出現大逆轉,泰國媒體《Springnews》報導,當地警方於上周六(17日)宣布,在北欖府的住處內,逮捕到與受害少女描述相同的18歲男子,從事看管水上電單車的工作。男子向警方供稱,當天確實說好陪聊就給500元泰銖給少女,徵求少女同意後兩人便走進帳篷內,途中便開口詢問少女是否同意親熱。

男子見少女微笑就與對方發生性行為,完事之後找遍全身上下每一處,卻僅湊出40元泰銖(約37元台幣)給少女,之後便離開現場留下對方。少女因不滿是先談好的500元泰銖縮水到40元泰銖,因此與友人前往警局反咬男子性侵。根據泰國法律,不論對方是否願意,與15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性交就是違法,警方將控告男子性侵15歲以下少女及非法禁錮未成年人。(即時新聞中心/綜合報導)


讀后感:  泰國法律 與15歲以下的未成年人性交就是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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