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在蕭姓商人住處查扣保險箱,內有鑽石16顆,其中1顆價值約600萬元。
2019-12-27 05:30:00〔記者陳慰慈、丁偉杰/綜合報導〕
洗錢防制法去年11月修法後,將「賭博」賭金列入不法洗錢犯罪。法界人士指出,蕭男被控將博弈所得26億多元匯回台灣,如果未來洗錢部分獲判有罪確定,這筆鉅款就可沒收,恐怕將創下我國犯罪史上洗錢金額最高紀錄。
律師楊智綸指出,蕭男涉嫌地下匯兌金額達26億元,顯屬長期、集團性洗錢犯行,依洗錢防制法第18條擴大沒收規定,查獲集團性、常習性洗錢行為,又查獲其他來路不明的不法財產,即可沒收違法所得。
本案除非犯罪嫌疑人提出證明收入合法才能返還,比如確如蕭男的律師辯解,蕭在菲律賓的博弈事業屬合法行業,收入來源是海外投資正常獲利,就要發還。
若沒收 創洗錢金額紀錄
執行沒收時,如果被告拒絕拿錢出來,隱藏不法所得,可聲請查扣其財產。嘉義檢方昨指出,目前已查扣蕭男名下的名車、珠寶名錶等物,還會清查相關涉案人名下不動產是否與本案有關聯,再向法院聲請沒收。
楊智綸認為,檢方後續偵查重點將在26億鉅款究竟從何而來?透過地下匯兌匯回台灣,有無特定目的,甚至有無國安問題,都有待後續偵查結果而定。
違反洗錢防制法最重可處7年徒刑,違反賭博罪最重可處3年徒刑。 |